生的苟且与死的尊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5:07:37

生的苟且 死的尊严

——写在玉树地震哀悼日,纪念汶川地震2周年

把尊严与生死相联系也就概括出了人生的几种生态:居于首位的自然是“生的尊严也死的尊严”,这当然是所有的人都希望的。退而其次当是“生的尊严和无所谓尊严的死”,我想这用不着解释和论述。因为,在通常的人生里没有一个人会比重视生而更重视死。生,是现实的、现世的,当一个人现实、现世“生的尊严”都无从谈起时也就无从去赊谈和奢望所谓“死的尊严”,当人们没有能力顾及现世之“生”又有什么能力与资格去顾及以什么样的颜面去投入来世的“死”。按如此道理,理当没有或者本来就不应该有第三种生态,那就是“生的苟且,死的尊严”。可是,我们就是处在这样的一个奇迹的社会。

可以说“死的尊严”这个话题,是党和政府面对汶川大地震的亡灵首次赋予的。汶川大地震的亡灵“死的尊严”受到国内外舆论的一片赞扬。甚至有身为山东省作协副主席的作家发出了“纵是做鬼,也幸福”的羡赞。 从此“死的尊严”才光芒四射,直照射得时隔不到两年后的今天,玉树大地震2600多亡灵也跟着沾光。

既然两次大地震“死的尊严”都到了令人羡赞的程度,那么也就说明有人为“生的尊严”感到不平衡,羡赞本身就是不平衡的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其实,不仅“生的尊严”不平,同样“死的尊严”也有不平。

首先是其他灾难的死者不平。重视“死的尊严”理应一视同仁。不仅仅是大地震“死的尊严”才重要,其他灾难“死的尊严”也同等重要。因此,比如水灾、雪灾、旱灾造成的“死的尊严”就会很不平。

其次,不仅地震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造就的“死的尊严”不平,那些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死的尊严”则会更不平。因为,自然灾害没有政府、社会的因素,而那些有政府或社会因素的理应得到更高的礼遇。例如“矿难之死”、“躲猫猫死”、“鞋带上吊之死”、“维权自焚死”、“假药之死”之类“死的尊严”会更感不平。

......

也许,最为不平的还是“生的尊严”,不仅不平还有迷惑和委屈。因为,“生的尊严”深知自己是“死的尊严”的前提和基础,面对着“活不起也死不起”的人生,却意外的得到并非自己这个“生的尊严”而生发出“死的尊严”深感迷惑和委屈。

“生的苟且与死的尊严”就这么不和逻辑的组合奇妙的连接在了一起。也许就是这么奇妙的联系才使得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吵得沸沸扬扬的关于教学楼质量的质疑在不足两年的时间里早已经销声匿迹,在“死的尊严”笼罩下“生的苟且”得以延续。

其实,人生总是要难免“苟且”。但,一时一事的“苟且”都是为了换得一生一世的“尊严”,至少今日的“苟且”是为着等待明日的尊严,包括“生的尊严”,也包括“死的尊严”。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不乏其人。

当年越王勾践为了称霸,鼻子都不皱一下,抓起吴王的粪便就尝,而且大喜,难道这不是“生的苟且”,而且这样的“苟且”还一直为后人所称道,叫作“卧薪尝胆”。当然,此等“苟且”大多是非霸王而不可为的。还有那韩信,当年从人胯下爬过去的时候也一定是想着日后的尊严。这些远的不说,就是我们的总设计师不也是“写过检讨,下过保证”的么。假如当年的方志敏若肯从“狗的洞子爬出来”,活到今日也许生的十分尊严、百分尊严,当然,依照他的禀性也许会有“无尊严的而死”。

 可见,人类为着日后的“尊严”是可以容忍一时一事“生的苟且”的,只要他获得了日后的“尊严”也就没有人把他那一时的“生的苟且”看成是失节。帝王将相尚且如此,更何况于平头百姓?平常百姓不是帝王将相之种,不必有“窃国谋权”日后被诛的担心,生怕自己陷入了窃国者诸侯,窃国者诛之的怪圈轮回。他们不是政治的爬虫,也不是权力腐蚁,也不必是名利的斗士。他们所要的“生的尊严”不过是一个还算体面的生存。

 对待生命的态度,国人大多信奉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信条。因为,之所以今日能“苟且的活”是因为还做着来日能“尊严生”的梦。说实话,我对于那种面对生前“苟活”的亡者大撒人性光辉,制造所谓“尊严的死”并不看作是对死者的尊重,相反却认为是一种欺世盗名的忽悠、欺骗以至是嘲弄,欺骗嘲弄的既是死者也是生者。这就好比财大气粗但却忤逆的儿子,对待父母“生不孝养,死却厚葬”一样。这样的做法更露骨的表明了在我们的国度,所谓尊严不仅要靠个人的争取,更重要的是看权势的恩惠。这是一种什么文化?人性光辉完全变成了权势的操作与施舍,到了要依靠权势良知发现才会发光的地步,也许这正是我们民族的悲哀!

一般来说,所谓尊严人人都在争取,没有人会放弃。那我们的“尊严”又是因何变得如此的稀缺那,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尊严”作为一种资源早已经就被剥夺,被垄断。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 我们常常引为自豪:我们是文明古国,是东方巨人,可我看到的却是一个侏儒。作为百姓,“生的尊严”历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在我们的文化里一个人能够正常的“寿终正寝”才历来都被看作是人生的一大福气。

 在中国只要有勇气生的都是不怕死的,对他们来说“生的尊严”历来都是稀缺的,因此才造就了他们“求生而不畏死”的性格。赋予他们“死的尊严”在他们自己看来都简直是多余,是超越了他们所拥有的“生之尊严”可以承接的不可承受之重,面对这样的“死的尊严”深感担待不起。

“生的苟且,死的尊严”这正是当今百姓,不,确切点说是部分百姓、更具体地说是局限在因大地震而丧生的百姓的生态写照,因为苟活的人们毕竟还没有被“死的尊严”。而生的百姓依然要在这“尊严的死”之人性的光辉照耀下延续他们“苟且的生”。如果,有谁想得到那份“死的尊严”不仅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还需要只有摊上大地震的幸运才有机会!不知道那些羡赞、讴歌、赐予大地震亡灵“死的尊严”的人们愿意不愿意、可以不可以去以同样的“死的尊严”来换回那些亡者的“苟生”,如果愿意也可能也算真的就彰显了他们的人文情怀和人性的光辉,也真正成就了他们“生的伟大”。写到这里我想起了那句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那就让我们为尊严而崇尚伟大,为尊严而追求光荣吧!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