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重点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将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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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重点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将接受检查

2010年04月14日 10:26:00  王玉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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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实施“十一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取得最终成效的关键一年。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示规划项目的成果,并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关于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务必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此次检查和总结的重点包括3个部分,一是出版单位认真检查“十一五”规划项目执行和调整情况,重点检查已经完成项目的质量和未完成项目的进度,统计各项目的完成时间以2010年12月31日为截止期。对不具备出版条件、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应及时撤销,撤销的项目须注明理由。二是认真总结规划项目在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发挥主流文化优势的宝贵经验,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的主要成绩,在学术创新、科技进步、文化传承、内容原创等方面的突出特点,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和数据;认真总结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和进度保障机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功范例;认真分析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三是规划项目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这一部分将作为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