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且看“特工门”后面是什么(20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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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特工门”后面是什么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11月5日2:1· 来源:
在美国反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特工的活动是反恐的重要部分。“特工门”与其说是刑事案,还不如说是可能对白宫带来很大政治伤害的案件。
林达
最近美国的一个重要事件,是所谓“特工门”。布什总统的白宫副幕僚罗夫和副总统迪克.切尼的幕僚长李比,双双惹了麻烦。他们涉嫌向新闻界透露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工普雷姆的身份,新闻界公之于众,暴露了普雷姆的秘密身份。事件发展绵绵不断,直至最近,李比被起诉,罗夫也岌岌可危。
当然,所谓被起诉,还不是定罪。任何人在陪审团作出裁决之前,都是假定无罪的。李比是否有罪,还要看法庭审理的结果。在起诉之前,此案已经经历了一道大陪审团的调查听证。大陪审团和陪审团却不是一回事。
一个案子出来,先要由大陪审团检查证据和证人,以决定这个案子是否值得起诉。假如证据严重不足,明显不可能起诉成功,在大陪审团面前通不过,案子就不能起诉。大陪审团只管决定是否起诉,不管案子本身的审理和裁决。一旦作出决定,大陪审团也就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大陪审团的责任不是定罪,所以他们对证据的要求,比陪审团要“松”得多,只要证据够得上起诉就可以了。更严格的对证据的检验,是法庭正式审理的事情。两种陪审团并不是同一拨人。在大陪审团调查期间,案子是否起诉还不知道,为此大陪审团调查的过程是保密的,公众无权旁听。因此,大陪审团请来的任何人,不能引用第五修正案权利,也就是不能拒绝回答问题,否则将被判藐视大陪审团。而到正式审理的时候,被告和证人就有权根据宪法第五修正案,以“不自证其罪”为理由,拒绝回答问题。
特工门案子,从情节上来说,相对比较简单。这个案子只要几个关节清楚,就比较容易定罪,起诉成功的可能就很大。
假如最后李比被判定有罪,刑事处罚或许并不会很重。可是由于涉案者是上层政治人物,它押在上面的是政治人物的政治前程以及对正副总统领导的行政分支的信誉。尤其是在美国反恐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特工的活动是反恐的重要部分。政府行政分支是反恐的具体领导者,岂能相反而出现伤害特工的行为。因此,这个案子与其说是刑事案,还不如说是一个可能对白宫带来很大政治伤害的案件。
在三十多年前的水门案里,闹出一大堆违法乱纪事情来的,也是一群顶着顾问头衔的所谓白宫幕僚。那么,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呢?在美国联邦政府的三大分支里,立法分支的国会议员是民众选出来的,司法分支的联邦法官虽然是总统任命,可是要真的上任,也要国会参议院审查通过。行政分支的内阁官员,各部部长,也是如此,由总统任命、国会参议院批准。一般来说,产生的程序都比较严谨,这是分权和制衡制度的功能之一。惟有这白宫幕僚是一个例外。
所谓白宫幕僚,就是总统的一些亲信。美国的体制认可,总统进入白宫总不能孤家寡人地进去,在他身边必须保留一些朋友给他作参谋,为他办事。这样一个总统私人办事班子,就是所谓白宫幕僚,由国家给发工资,是一种正式的工作,却完全由总统一手挑选,总统一个人做主。
这是整个制度中的一个个性化弱点,是分权和制衡功能达不到的一个死角。总统的工作需要一些亲信商量,这似乎无可厚非,所以,这种体制一直保存下来了。正因为幕僚无须经过参议院,总统决定就可以,于是成为一些有政治抱负的人的仕途“捷径”。他们常常从积极助选入手,一开始就站在政党竞争的最前沿,往往容易过度政治化和党派化,也更容易学会政治竞争中不健康的所谓“技巧”、感染钩心斗角之类的风气。对美国总统来说,白宫幕僚既是得力帮手,也是危险的地雷,要出问题,常常就出在这群人身上。他们是你选来的,出了问题,总统当然就有责任。因此,这次的特工泄密事件,不论是否和布什总统有关,民众都会认为,总统对事件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旅美知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