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成长和所有新闻人的悲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3:46:23
从目前的新闻报道来判断,可以毫无争议地说,中国贸易报在山西雇佣的类似兰成长的员工,是为创收而为,当然这并不作为兰成长本人进行敲诈的连带指控。但在其成立初衷的作用下,不“出事“只是侥幸,“出事”则是必然。兰成长事件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忆起了美国的“扒粪记者”。当个人面对机构或组织时,个人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充分暴露,这也是成就了扒粪记者的原因。媒体作为第三方监督者,发挥了它应发挥的职责。可以肯定地说,当初那些扒粪记者中,肯定充斥着大量以采访报道为由要求被采访对象支付“封口费”的记者。当然,经过历史的淘洗,这些施行了下三滥手段的记者们消失了,最终,扒粪记者们成了正义者,流传下来。一个优秀的敲诈者对自己的实力和被敲诈者的能量了如指掌,这就像如今的记者们,时刻记得头顶那根高压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敲诈者无论是不是某媒体的聘用员工,他敢于向对方伸手,就说明对方其实并不是能够一手遮天的人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被曝光了,他将无法挽回这些损失,他也没有除了支付费用之外的封杀能力。这时,一个问题就出现了:既然对方并不是不可一世,并且有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都可以被治理,那么这些问题为什么还继续存在,并不被治理?被敲诈者明明存在这些问题,为什么宁可向敲诈者付钱,却又不愿意或不去改变?这说明了一个平衡:被敲诈者作出改变的成本远远高于其向敲诈者支付的费用,这使得它因此不愿意改变。但是,这样的支付平衡正在不断倾斜,因为越来越多的敲诈者加入了这一行列,被敲诈者需要应付更多的索贿者,贿赂成本不断增加,终于出现了反弹。可以肯定地说,那些所谓的以假记者身份对企业进行敲诈的人,与媒体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或者是某媒体的通迅员,或者是能够向媒体报料,甚至当“影子记者”。这其实正是媒体这个垄断者不断稀释权力的结果。虽然其核心权力,即媒体的存在合法权和所谓的记者证的拥有合法权仍然被牢牢掌控。垄断即产生腐败,这在媒体圈表现得同样透明。人的存在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既然垄断,当然会不断地依靠垄断权力去兑换收益。所谓的依靠道德约速力量,甚至是所谓的行业品德,都是垄断者为维护自身利益放出的说辞。这种说辞也同样得到被敲诈者的拥戴,因为他们可以避免被非垄断者敲诈,把贿赂成本维持在某个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样一来,二者的结合便形成了一个稳固的阶层,他们把其他人的利益排除在门外。所以,行业准入垄断其实是出现记者敲诈的根本原因。说得不好听一些,所有的媒体聘用人员(尤其是新闻纸)都是垄断的受益者,他们也被被敲诈者承认和拥护。当然,这一群体中仍然分成了三六九等。在多种利益的博弈中,垄断不除,行业就会继续烂下去。对于媒体而言,兰成长事件造成了一个尴尬的局面:维护兰的利益,就等于承认他是记者,从而进一步为打破垄断努力,媒体的既有受益者也会因此损失利益;放弃对兰成长的辩护,媒体又会因为道德受损而影响公信力,甚至其垄断权力因此被圈子外的其他力量所替代。说来说去,这其实是中国所有新闻人的悲哀:捧着一只易碎的瓷碗,这只碗又被别人拽着,轻轻一使劲就碎了。于是,媒体就只能弯弯曲曲地长成一颗寻找阳光的无骨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