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也夫:汪晖事件,不必拉扯时代(南方都市报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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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事件,不必拉扯时代

类别:人文历史   浏览量:38   版次:RB15   版名:大家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4-09
作者:郑也夫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郑也夫

    社会风气不能成为开脱和宽恕一个人违规行为的理由

    多年来我是中国足球的少数重磅攻击手之一。但我说过多次,中国学术界比足球界好不了多少,不同的是足球曝光于大众,学界少为人知。我想,但凡有良心的学人都会承认,学界的剽窃、腐败、骗取和滥用研究基金,已经铺天盖地。有人捅出汪晖的事情,好得很。事情终将水落石出,汪晖不会被冤枉的。而汪晖是迄今为止被怀疑抄袭的人中名气最大的,以此引发关于抄袭的讨论,促进对抄袭的打击和自律,善莫大焉。

    每当朋友们为一些尚未知晓却即将揭锅的事情争得不可开交时,我就说:都这么自信就下注嘛,空说无益。没信心敢下注吗?反过来,注都下了,还吐沫星子乱溅做甚?我以为,当一个人指称某人剽窃时,他是“下了注”的。人家剽窃与否,岂能他一人说了算,当事人如果没有剽窃,能善罢甘休吗?而如果最终剽窃不成立,胡言者必将名誉扫地,沦为笑柄。

    按照这番道理,可以说为汪晖辩护的钱理群等人也是“下了注”的,辩护不成也将丢死人的,且有拉帮结派、党同伐异之嫌。既然王彬彬、钱理群、孙郁,都下了注,还说什么呢?我要说的是,钱、孙下注前草率、愚蠢、不可理喻。在判断剽窃时,正方和反方是信息不对称的。对学术著作而言,论证未剽窃,要比论证剽窃难得多。抓到了一个靠谱的证据就可以定论剽窃,而将一本书读了10遍,也难以完成“没有剽窃”的论证。因为你无法搞清未做注的每句话的真实由来。作为第三者,你能做的其实是消极的、后发的,充其量是推翻他人提出的剽窃根据,极难主动完成某作品清白无欺的论证。即使心里断定不是剽窃,也该静观事态,或促进甄别及早开始。这倒好,钱同志对王彬彬的文章还未读完、手头又没有汪晖的书,就敢“下注”。汪晖事件对学界的贡献必将很大,并且贡献已经开始了,它教育我们:对指称剽窃的人要增加尊重,他下注了,若无胜算必是勇气可嘉;辩护则最好具体一点,比如指出某条证据不成立,“全面判定”当三思后行。

    汪晖事件中,认为不是剽窃、只是学术规范问题的几位学者,都提到了20年前中国学术界普遍不够规范,来为汪晖辩护。比如钱理群说:“以今天的学术标准来看,这些文字在引用他人观点时,注释做得可能确实不够严格,但这需要考虑到当年的学术规范远不如现在严格,在当时看来,只要大致标注出你引用了哪些资料就可以,不像现在,每引用一句话都得加引号。”葛剑雄说:“这有历史的原因,如老一代学者往往只注意成果本身的先进性,学术规范方面要求不严。”

    一方面,我不同意社会风气可以开脱和宽恕一个人的违规行为。上个时代的人都经历过人祸导致的大灾荒,那时城市中扒手颇多,但扒手落网惩治并不从轻,有因假造粮票而服刑多年者。另一方面,上述言论辐辏起来,给年轻人一个印象:上个时代学术不规范,汪晖的问题在今天是问题,在当时很普遍,上代人的论文都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这是对那个时代的歪曲。尽可能忠实地向下一代讲述上个时代的面貌,是上一代人的责任。

    违心言论和抄袭都是欺骗,但抄袭违反了游戏规则

    反对剽窃和杜绝抄袭是最大的学术规范,而论文格式不过是小的规范。在小规范上面,那个时代和今天有差异。比如现在的参考书目要按照作者汉语拼音和英文字母顺序排列,那时不太讲排列顺序,这给读者搜寻增加了困难。但就大的规范,比如引文要加注来说,上个时代的学界绝非不讲究。那个时代学界的主要特征和社会一样,是意识形态管束下,思想倾向上主动或被动地伪装,而非抄袭这样的作伪。且以我的个案来说明。

    我是1979级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硕士生,导师赵复三先生。1982年论文答辩,题目是“杜尔凯姆和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这题目是在赵老师几次否定了我的选题后———我读过英国清教徒的书想写相关论文,被斥为“炒冷饭”;读过关于司徒雷登和燕京大学的一本洋书想写教会大学,更是无理由地被拒绝,我猜想那是他的专利———我的第三个选题被他认可。他的要求是,不许做前人(指中国学者)做过的题目。而当时韦伯的著作和杜尔凯姆的宗教论述都没有任何中译本,也没有任何人评述过。

    答辩委员会主席是人类学老前辈杨堃先生。人类学界有个传说,周恩来年轻未婚时追过杨先生的妻子,但是她选择了学究而非革命家。(上世纪)60年代杨堃夫妇以右派的身份带罪工作于云南,周恩来顺路去看望过他们。

    我第一次去杨先生家是将论文当面呈送,并请他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第二次去他家,是通告答辩时间地址。一见面,杨先生几句寒暄后,直率地发问:杜尔凯姆和马克思的思想没有直接的关联,为什么论文中一再批判杜尔凯姆的反马克思倾向?我别无选择,直率交底:这不是我的思想,是导师一定要我这么做的。杨先生大不以为然:“学生要服从道理而非老师,学生和导师可以争论嘛,有不同意见可以答辩会上见嘛,还有其他专家呢。”我说:“导师对我说过———如果你坚持对资产阶级学者不持批判态度,我不再继续带你。”我确实以为,如果和导师彻底闹翻,不会有人接替赵先生作我的导师,我将毕不了业。这些未说给杨先生。杨先生虽对此不快,还是接受了答辩会的安排。近日重读自己29年前的论文,仍然汗颜其政治正确的包装。很久以后,我也渐渐可以体会到赵复三老师的心境。我无从知道他的真实思想,但我想以他的身份,他当时至少是极不愿意让人们看到他的学生论文中的自由化倾向。这是那个时代的特征,虽然我不认为我有理由给自己解脱。

    杨先生没有宽恕过我的妥协,尽管答辩会上我的答辩发言刚结束,评委们还没有商议,他就说话了:论文难度很大,我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祝贺你。言毕站起来和我握手。大家都看呆了,因为老先生的话说早了。我做赵先生学生三年,磕磕绊绊,一直关系紧张。我曾私下申请并获美国某大学全奖,最终未获放行,还加深了师生隔阂。答辩会结束时他说:“一日为师,终生为友”,令我震惊和感动。想来他当时心情很好,我的论文政治正确上达到他的标准,学术水准上又受到杨老前辈的夸奖。其实在选题上我不都同意赵先生的原则,但一直感谢他逼我走向的归宿。我对历史和新学都有兴趣。但是嗅觉较好而记忆力很差,决定了我不宜搞历史,适合追踪新思潮。赵先生关键时刻,驱我走上适合我的路径。1989年之后他客居美国,无缘一面。

    我特别想说的是,那个时代的很多言论是违心的。严格意义上说,违心的言论和抄袭一样是欺骗。之所以前者极少受到追究,是游戏规则使然。而之所以后者有规则而前者没有,是因为前者的欺骗限于读者(往往无从判断作者所言是否真心)和自己,后者还欺骗和掠夺了某位作者。一个作者受到的损失比读者更具体,更物化,更生纠纷,所以才有了规则。就是说,时代有时代的问题,我有我的问题,但是我的不实和汪晖被指认的不实不同———我没有触犯某项规则,那个时代的主要问题也不似钱理群等所言。学术在意识形态下面的挣扎和妥协,才是那个时代的特征。

    不规范不是那个时代学术界的特征

    接下来就从我的个案谈学术规范问题。我的论文开列了50种参考书,其中英文著作22种。我和导师赵先生接触太少(三年中一共见过10次面吧),我一直认为他对我有偏见和严重误会。开学和三位新生见第一面,他单独和我谈了三分钟,说三个学生中你的底子最薄,要格外努力。我内心不服,问:薄在什么地方?他说文史。何光沪总分第一,但我是世界史考试第一名啊,除了考试,他对我们三人尚无了解,我当即明白他搞错了人。这误会无从捅破,也没必要,我努力就是了。看了我的论文他很吃惊,特别是惊异22本英文原著。在学生面前他一向冷面、脾气大,但声音从不高亢。他低声也是厉声地说:这22本书,每本都写出几百字的简介,主要章节都要涉及。这些书来自多家图书馆:北图、科学院图书馆、社科院宗教所图书馆、社科院社会学所图书馆,等等。书早就还了。只好一本本重新借出来,写简介,附在论文后面的参考书目中。两位同窗何光沪、单光鼐都骂我惹出麻烦,他们的论文也要增加这一项目。如果有一本写不出简介,赵先生几乎一定会修理我的。

    其实赵先生不是学院派。他早年毕业于圣约翰大学,以后一直为我党做宗教工作、统战工作、安全工作,乃至官拜社科院副院长。他尚且如此要求学术规范,遑论地道的学院派。我做过首师大中世纪西方历史教授戚国淦先生私淑弟子一年,清楚地记着他的一句话:希望自己的博士生的毕业论文中参考一百本外文书,做五百个注。我们那时代做学生的多是以论文中参考书目多些、做注多为荣耀,而不是读过了掖着藏着,引用却不做注。旧时代江湖中,红帮是“准赖不准充”,青帮是“准充不准赖”。这话移植到学术界,“赖”就是引用了不承认,“充”就是没读过装读过(往往是转引),赖要比充严重得多,因为它是侵权。

    我感觉,上个时代中,“赖”———该做注却不做,不是那个时代学界的特征。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那个时代信息少,一个狭小领域的研究,抄袭穿帮的可能较大。其二,那个时代读研究生的人少,他们中相当比例的人要做学者,不是毕业即从政下海,而是终生留守学界,所以会追求长线效益。其三,我不愿说那时代人的道德高尚,因为道德太过复杂,我想说那时的人心眼死,也较少见到抄袭成功的示范。一句话,关于上个时代学界的特征,我不同意汪晖辩护者的说法。

    社会风气毕竟相通,我们不妨做个类比和联想:中国的假冒伪劣兴起和盛行于何时?是80年代吗?我大不以为然。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毛病,比如我前面所说的意识形态的强约束———今天仍然存在,但毕竟今天介绍西方思想时,导师不会逼迫你批判当先。但其特征不是假冒,不是抄袭。微观而言,别以为过来人都有汪晖的不做注的问题。宏观而言,不要以为那是一个假冒、剽窃、抄袭的年代。我的感觉是:90年代后,特别是世纪之交以来,抄袭才愈演愈烈;在这方面,学界与社会同步。

    如此就有架吵了。钱理群和葛剑雄说,那个时代学术不规范。我说:不规范不是那个时代学术界的特征。我的个案说明问题吗?个案不可能一点不反映总体,但个案毕竟不能代表总体,想概括和比较两个时代学术界的特征谈何容易。所以我建议双方都退一步,谁也别武断地坚持自己对上个时代学术界特征的看法。比较两个时代学术界的抄袭现象的严重程度,确实是认识抄袭演化的一个独特视角。有心人大可从两个时代的毕业论文中抽样、甄别和比较。而汪晖事件,不必拉扯时代。

    (题签:吴瑾)

    ◎郑也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现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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