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征住房保有税顶替物业税 基本方案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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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征住房保有税顶替物业税 基本方案已定

2010年04月08日 01:14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打印共有评论55

记者 于兵兵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有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该项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负责,目前基本方案已定。

早在近一个月前,上海证券报就独家获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两会后赴沪,调研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四项措施,讨论重点之一是在上海实际征收物业税的可行性。当时,专家透露,因物业税准备工作涉及房籍信息、评估、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其征收难度大,时间点也不会太早。

昨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上海制订的方案是征收住房保有税,也是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其所起到的市场调节作用与物业税相同。但因物业税作为基本税种需要立法等多项工作的配合,又受制于目前房屋和土地分离的物权矛盾,才选择了房产保有税这种方式。

在征收办法上,专家分析,上海的住房保有税可能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税。

 

比照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

重庆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专家称恐难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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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阐述房产税制度改革:

发改委:完善消费税房产税制度

财政部:年内完善消费税和房产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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