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信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23:07
安利公司挺进中国大陆市场时推出他们的”杀手锏”,即无条件退换。然而几个月后,安利公司马上对此做了本质性修订限制。安利的中国大陆总裁李锦芬女士对此的解释是为了适应中国大陆消费群体的实际情况。其实话是可以挑明的,有太多的消费者频繁滥用“上帝”的权力,甚至是把商品狠用了半瓶之后。为此,安利公司承受了比在其他区域过多的成本。
  
  我们习惯于把消费者当成“弱势群体”,习惯于把商家推向对立面,并把它想成唯利是图。然而,商家要谨小慎微地考虑自己的发展,诚惶诚恐地面对消费者的挑剔,容易吗?消费者是上帝,但以上帝的品行绝不致于去“钻空子”、“吃大户”吧?消费者一方面要求得到上帝般的待遇和地位,另一方面也该谨言慎行,拿出上帝的“风度”才好。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但他们也明白,这些必须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协调才能真正实现。如果注定是“矛盾”,那商家和消费者应该是相互理解的一对矛盾,这个理解的基础就是信誉。
  
  中国人是很信誉的。但有时候在外国人眼里却不是这样。在加入WTO的谈判中,许多国际公司担心中国的“国民信誉”。多数专家把此理解为政府信誉和企业信誉,这当然非常关键,但我觉得信誉机制的建立实在离不开另一种信誉,即消费者信誉。前些年,北京某商场承诺自由退换。有个小伙子几乎每周都去换双新鞋穿穿,最终是服务员的热情感化了他。这一时被传为佳话,人们交口称赞商场的态度,却很少有人去遣责消费者的素质低下。面对这种信誉的缺失,靠商家的感化显然力单势孤。商家很无奈,比如象安利那样收回成命,以此来实施微乎其微的惩罚;商家报复了,或许不良的服务可以引起消费者的反省……
  
  马千里有句刻薄的话:“蓬头垢面只能糟塌高档礼帽。”此言虽非为此而发,但消费者的自律总能引来商家更大胆的举措从而使双方都受益。许多时候,我们习惯于认定商家的“奸诈”,但大家不是常说市场经济讲究平等原则吗?平等就是不要歧视任何一方,无论消费者还是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