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8年1-6月)--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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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8年1-6月)

来源: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7

    1.地质灾害灾情

    (1)1-6月总体灾情
    2008年1-6月,全国除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海南和宁夏外,其余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19201起,其中滑坡9763起、崩塌6374起、泥石流484起、地面塌陷466起、地裂缝2061起、地面沉降53起(图1)。共造成390人死亡、16人失踪、6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1.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较大程度增加,分别增加了5.08倍、0.99倍和21.10倍(表1)。

图1 2008年1-6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08年1-6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2008年1-6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64起,安全转移人员1469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0669.7万元。
    1-6月,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较严重的省份为四川、甘肃和广西。四川死亡87人、伤7人(汶川地震诱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未统计在内),甘肃死亡124人,广西死亡52人、伤1人(图2)。

    1-6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省份为四川、甘肃、湖南和陕西。四川直接经济损失122.6亿元,甘肃直接经济损失27.6亿元,湖南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陕西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2)6月灾情

    2008年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5005起,其中滑坡3605起、崩塌1229起、泥石流85起、地面塌陷61起、地裂缝23起、地面沉降2起。共造成105人死亡、9人失踪、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亿元。

    2008年6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13起,安全转移人员641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481.6万元。

图2  2008年1-6月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汶川地震诱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未统计在内)
 

    较去年同期相比,2008年6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有一定程度增加,分别增加了110%和30%;直接经济损失有一定程度减少,减少了27%(表2)。与多年同期相比,2008年6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低于2005、2006年;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高于2003、2007年;直接经济损失高于2002、2003和2004年(表3)。

    6月份地质灾害分布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发生数量看,湖南省最严重,其次是江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主要分布在广西和山西等省(自治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湖南省最为严重,其次是广东省和安徽省。

表2  2008年6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

表3  6月地质灾害灾情多年对比

    2.重大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08年1-6月,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481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321起,其中,因地质灾害死亡10人以上的事件有3起(表4)。

表4  2008年1-6月全国重大地质灾害

    3.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

    2008年1-6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相对较多,主要分布在西南的四川省、中南的湖南省和西北的甘肃省,三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均超过4500起(图3)。灾害规模主要以小型地质灾害为主,共16720起,占地质灾害总数的87%。

图3  2008年1-6月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今年1-6月地质灾害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四川汶川大地震引发了大量的滑坡、崩塌、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同时由于地震造成山体岩土体松动,受降雨和余震影响也引发许多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今年5月,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0565起,占5月份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7%,而这些地质灾害绝大多数是由地震引发的。

    二是极端气候事件。今年2月份南方大部分地区降雨、降雪严重,因降雨以及冰雪冻融等自然因素诱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仅湖南、安徽和广西三省(自治区)就发生地质灾害2793起,占2月份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94%。

    三是局地暴雨和持续强降雨。今年6月,仅湖南省就因暴雨或持续强降雨等自然因素共诱发2820起地质灾害,占6月份全国地质灾害总数的56%。

    四是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今年1-6月共有689起地质灾害是人为因素引发的。

    4.地质灾害成功避让情况

    2008年1-6月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64起,安全转移1469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0669.7万元。

    6月份成功避让实例:

    (1)2008年6月13日7点半左右,江西省万安县国土资源局沙坪国土所土管员会同沙坪镇里加村干部前往本村下坪组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与监测,发现该村肖显德家后山山体开裂并有滑动迹象,随即采取果断措施,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户肖显德夫妇两人迅速撤离,撤离后约一个小时左右,房屋后发生山体滑坡(80-100立方米),造成肖氏房屋倒塌。由于发现及时,措施得当,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

    (2)2008年6月19日上午10:15,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管委会三清乡西坑村大湾发生规模1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由于三清山管委会事先预报并加强监测,转移了群众,避免了一次重大人员伤亡灾难。

    该灾害点已列入了三清山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涉及7户村民和三清山环山旅游公路,进入汛期以后,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排查和监测。6月15日该灾害点产生长25米、宽0.1米的裂缝,部分地段垂直下落0.3米;17日裂缝加宽到0.4米,垂直下落1米。三清山国土资源分局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建议乡村两级干部分户包干立即转移四户12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务必撤离全部人员,并设立警示牌,国土部门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测;18日裂缝加宽到0.5米,垂直下落2.3米;19日上午8:00垂直下落5.0米,10:15产生滑坡,约10万立方米土石滑向公路,冲向公路对面的一幢民房,造成公路中断,约150平方米民房全部倒塌,国土部门和村监测人员的两辆摩托车被掩埋,未造成人员伤亡。

    注:数据依据2008年1-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月报和速报,所涉及数据均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