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七百多网民致信福建人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07:54
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七百多网民致信福建人大

(转自:24小时在线博客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1583630.html)  

福建省人大:
福建省政法委:

  今天,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就发生在贵省,已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罪”一事,谈谈我们的看法和建议。
  “福建三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被控“诬告陷害罪”,经福州马尾区公安局(实则为福州市政法委牵头协调成立的专案组)侦查,由马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马尾区法院庭审,历时9个月,一审经二次开庭未决。而发案之因,无非“一纸代书”、“一片视频”,即范燕琼为访民林秀英(文盲)代写上访书一份,游精佑、吴华英录制林秀英口述视频一片,并上传网络,以期引起重视。
  应该说,这一举动确实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重视的结果,是先后拘传八人,以“诽谤罪”为由拘留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并以“涉嫌国家机密”为名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终以“诬告陷害罪”逮捕范、吴、游三人。专案组捕人之草率,可见一班。
  而令人瞠目结舌之处,更在起诉与庭审过程:
  1、 公安侦查期间,安排记者进看守所采访当事人,发长文为定罪造势;
  2、 一审一次、二次开庭,排斥媒体、亲友、好友、群众旁听;
  3、 二次开庭,无一证人出庭作证,辩方律师要求传关键证人林秀英出庭作证,林秀英在法院门外苦等作证,被拒;
  4、 打击年已古稀,吴华英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剥夺其执业资格;
  5、 一审二次开庭,制造紧张气氛,挑衅围观群众,抢夺当事人亲属相机;
  6、 若范、吴、游犯罪事实成立,则林秀英为首犯,而起诉书为何不诉首犯诉从犯;
  且不谈案情本身是非对错,个人恩怨情仇,上述种种,不免让人啼笑皆非,浮想联翩,感叹有关人员用心之良苦。如此作派,意欲何为?!
  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引起媒体的持续关注?为什么会在社会上激起巨大愤慨?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法律学者、在职法官、在职检察官强烈批评?为什么我们会深度围观,并在今天向你们写这封信呢?
  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再也不要折腾了!
  我们国家、民族,历经磨难,几番挫折,好不容易有今天这样和平安定的局面。中国是有着几千年积习沉淀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平稳有序地向前发展,不单是党的大课题,也是全民族的大课题。庆幸的是,经过“文革”动乱,“横扫一切”“大破大立”的阶级斗争专政之苦,党的“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成了普天同求的诉求,得到压倒性的支持,党也从专政党和执政党发展,这是党和政府的方向,也是民间社会的方向,不容逆转的方向。
  这个过程,注定是伟大的,因而也将是不平凡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会有偏差,会有失误,但是,只要有朝野良性互动,官民理性沟通,这也是能够预见和容忍的偏差和失误。
  透过这个案子,我们强烈地感觉到,有些执法人员的思想水平,行为能力,实在不敢恭维。他们还是抱着“文革”式专政思维,以口号式政治挂帅,树敌对意识,搞官民割裂,先入为主,独断专行,打棍子、扣帽子还是随手拈来的武器。假设其中再掺入个人利益、个人意志,公器私用,上损社会稳定、法律公义,下害人民生活,个人安全,则其为祸,斯烈常倍,不可不谨慎。
  我们相信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历史也证明了党和政府有自我纠错机制及能力。而我们也不能坐享其成,袖手旁观,应尽到公民的责任,行使监督权、质疑权,共建朝野良性互动模式。
  故此,在范、吴、游三人“诬告陷害罪”案诡异拖延,民意汹汹,各界质疑之际,为当事人计,为司法形象计,诚请贵人大监督、贵政法委协调,庶几挽形象,修裂缝,求共识。
  敬请关注为盼!


  张世和(老虎庙)、王荔蕻、阿尔、吴淦(屠夫)、张辉、冯船林、艾晓明、崔卫平、刘强本

  (以下公民签名计700余人略/签名进行中)  “福州网友言论罪网络关注团”截止4曰5日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