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冯至叙事诗《蚕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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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读冯至叙事诗《蚕马》

读冯至叙事诗《蚕马》


冯至1925年著的《蚕马》一诗,见录于北新书局1927年版《昨日之秋》集,是被朱自清誉为新诗中“堪称独秀”的四部叙事诗之一。人们常说冯至小说有诗化的倾向,相对的,这首《蚕马》则是他某些诗歌小说化的一个明证。《蚕马》之故事原型,来自干宝的《搜神记》,冯至在本诗附注里引:

传说有蚕女.父为人掠去,惟所乘马在。母曰:“有得父还者,以女嫁焉。”马闻言,绝绊而去。数日,父乘马归。母告之故,父不可。马咆哮,父杀之,曝皮于庭。皮忽卷女而去,栖于桑,女化为蚕。

废名在《谈新诗》里说:“如果要做新诗,一定要这个诗是诗的内容,而写这个诗的文字要用散文的文字;以往的旧文学,无论旧诗也要,词也好,乃是散文的内容,而其所用的文字是诗的文字。我们只要有了这个诗的内容,我们就可以大胆地写我们的新诗,不受一切的束缚。”这是一段具有真知灼见的文字,它给出了新诗和旧诗的一个重要分界。废名的诗作,都可以证明这个观点。但有一点要注意,就像古诗里既允许有李商隐的《无题》诗,也允许有王梵志的顺口溜一样,新诗也当充分允许了各种形式的存在。倘若不知变通地拿废名的主张去要求冯至这首《蚕马》,则它很可能是不被承认的。

从第一次读冯至的《伍子胥》始,我便觉得冯至是个富有想象力、生命力,而又很温存的人,文字上具备了极好的把握力和灵敏性,以至于教人觉得,他的小说、他的诗,都不必拿体裁去框限,他只是用一些舒展、优美的文字,来讲述一种情绪、一个故事,冯至的十四行诗向来是令研究者们热心的话题,即便对固定形式怀着否定态度的废名,也不得不承认冯至某些十四行诗取得了杰出成就,甚至要说“十四行体真是有助于诗情了”,然而这并非“十四行体”的功劳,而是冯至自身才华使然,所以废名又说“十四行体是你自己的自由,并非新诗的形式”。也即是说:一个良好的诗人是可以驾御形式的,他可以选择这种或那种来达到艺术的审美效果;但任何形式都不该成为新诗的“规格”,拙劣的作者倘若依照某种体式去写诗,就只能成为被缰绳牵住的马,循着陈旧的老路哼出些陈旧的调子来。

转过来看《蚕马》,就像古代的长篇叙事、咏史诗如《长恨歌》、《圆圆曲》一般,诗歌内容是早就被规定好的。《长恨歌》写明皇和贵妃的离合、《圆圆曲》写吴三桂和陈圆圆的聚散,《蚕马》写少女和骏马的生死盟誓。作者所要做的,是用他的眼睛去看那些记录在野史、传奇里的故事,找到他的线索,融入他的感情和思考,以完整这个故事,使它成为“他自己的”。而这种贯穿始终的个性化要素正是辨别作者水平高下、成就作品艺术审美的最主要的依据和原因。

《蚕马》这首诗,冯至分了三段来书写,每段开头都用了相似的咏叹调,使诗歌的最外层面目是一个青年弹着琴、对心上人歌唱爱情的歌曲,他所唱的乃是个忧伤的、热烈的远古传说:蚕马—女化蚕。这就构成了类似复调小说的框架,叙述者本身是一个故事,他所叙述的故事又与他本身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细读《蚕马》,第一段咏叹如下:

溪旁开遍了红花,/ 天边染上了春霞,/ 我的心里燃起火焰,/ 我悄悄地走到她的窗前。/ 我说,姑娘啊,蚕儿正在初眠,/ 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 只要你听着我的歌声落了泪,/ 就不必打开窗门问我,“你是谁?

这个调子在将读者带入遥远时空的同时,也规定了它最初的色调。那是个爱情萌生的季节,一切都欣欣向荣,没有一个人不快乐,没有一件事不美好,仿佛有情的都能成眷属。所以即便接下来的诗里,写少女生活在“路上少行车、水上不见船”的“荒远的岁月”里,也不会教人心里真的生出荒芜和苍凉来。冯至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在第一段里便有所表现。原型里“父为人掠去”的情节被更改成了父亲自发的行远,且叮嘱女儿要与“白色的骏马”好好做伴——马的颜色是冯至加上的,他用想象为我们提供了个非常鲜明的画面,少女和马从一开始就被父亲用手指归在了一起,给读者的感觉是接受父亲叮咛的并非少女一个,同时还有这匹骏马。之后少女眼见田地荒芜、深深思念父亲,她抚摩马鬃,一面问骏马:“马,你可能渡我到海的那边,去寻找父亲的笑脸?”一面又思慕若有个“亲爱的青年”,便可以满足她的心愿时,白马的形象也在读者心目中变得丰满起来,将马和青年叠合是很容易、很自然便能在想象里完成的事。直到少女仿佛看见那“含笑的青年”、而骏马也一声长鸣、脱缰而去时,马—青年的形象便算完满了。即是说,虽然被讲述的少女或许不明白忠诚的白马为什么会“投入远远的平芜”,但听歌的少女和作为读者的我们都能猜到原因,因为在我们眼里,白马已不再是个单纯的动物,它(他)具有了人类的心灵,是个“亲爱的”、“含笑的”,充满了生命力、行动力又善解人意的青年,并且深深渴慕着少女。他的爱情无法说给少女知道,只好用行动去安慰和帮助她。在这里,冯至将小说和诗做了很好的融合,他完整地陈述和扩展了小说内容,又使它带上了优美的诗意。使得原先单纯的“兽恋人”情节成为了“无言”的“人相思”,读者也因此对白马有了相当的好感和丰满的认识。另外,在这里,“母”的形象被省略了。就像冯至在《伍子胥》里,将原型中渔翁和溧阳女死亡的结局都改成了活泼泼、充满和蔼的人情味的持续生存一样,冯至是个不会被文本原貌拘束的人。因为他讲的乃是他“自己”“需要”的那个故事,它首先该打动自己,并为他所接受。显然,“母”的存在会使故事变得不必要的复杂,从而削弱诗歌所要表达的重点;而母那个“有得父还者,以女嫁焉”的承诺,更使故事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爱情”的范畴,而变得像个违背誓言、恩将仇报和终受惩罚的、道德规范的寓言。是以冯至修改了这个重要情节,在他笔下,便连少女也没有许下婚嫁的诺言——这种无奈的利益交换,很显然与冯至心中纯洁的爱情背道相驰。是白马对少女的爱慕令他主动踏上了“寻父”之路,他所不能预知的是,正是这热情和固执导致了他的死亡。

倘若说,第一段“心里燃起火焰”、“蚕儿正在初眠”是恋爱的开始——初恋的话,到第二段,整个世界、歌唱者和歌吟中的白马便都进入热恋期。是以歌者吟咏道:

温暖的柳絮成团,/ 彩色的蝴蝶翩翩,/ 我心里正燃烧着火焰,/ 我悄悄地走到她的窗前。/ 我说,姑娘啊,蚕儿正在三眠,/ 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 只要你听着我的回声落了泪,/ 就不必打开窗门问我,“你是谁?”

在少女心生忧烦,渐渐地不再做爱情和思念的梦时,爱情和思念都突然来了,就像一副突然出现在眼前的画卷,尘埃由远及近,是白马找回了亲人,父女得以团圆。冯至写“父亲吻着女儿的鬓边,女儿拂着父亲的征尘”,写“父亲象宁静的大海,她正如莹晶的明月”,这非但是故事外歌吟者的描述,更像是故事里来自白马眼睛的观察。因为他正在一旁汗水淋漓、正跪在她的床前,饱含深情。他想他是表达了爱意的,而她也该知道他的爱了。悲哀的芽却在热恋时萌生起来,少女或许听不懂白马的话,看不明白他的心,她是个无知者;又或许她能感觉到他,却因为一个外在的、不能更改的原因——他终于不是青年,而是一匹马,便只好用玩笑的口吻和心来回答他。他为她走遍天涯,“整夜地涕泪涟涟”,她却只是拍着“马头”叫他去田里犁地,叫他不要这样癫痴,“提防着父亲要杀掉了你”。这一段,全是冯至想象的创造。他加入了“对话”,但这对话因为马不能言、心又相互隔绝着,便都成了哀伤的独语。外在、客观之于“人”的压迫在此表现得极为明显,冯至之创作远远超越了“女化蚕”原型里含混的、缺乏内心的形象,他填补了文学的心灵空白,并且使这心灵和情感有了特别的力度。倘若说,空间是可以跨越的、时间是可以克服的,那么最根本的——人马之别,又怎样来化解呢?这个矛盾必须面对、但无法消除,对于这一点,歌吟者和读者都非常清楚,除非白马真能变做个王子,否则他对少女的爱恋最终只能毁坏他自己。白马却像是不知道这一点,外在的阻力反应到他内心,竟使他做出了《西厢记》里张生般的回应:“一些儿鲜草也不咽,/ 半瓢儿清水也不饮,/ 不是向着她的面庞长叹,/ 就是昏昏地在她的身边睡寝。”简直是害起了相思病。实际上,张生形象多次出现在古代才子佳人式的小说、戏剧里,那些暗恋上女主角的书生们,被了高墙大院阻隔,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就一个个睡卧榻上,形容消瘦、奄奄一息了。但若我们只拿白马去比附这些形象,则冯至的《蚕马》也算不得一首杰出的新诗。可贵的是,冯至写出了一个根本区别:白马和少女之间,没有深院高墙!他可以望到她的面孔,他甚至可以在她身边安睡,身体是近在咫尺的,而可悲哀的是心却远隔天涯!白马能到天涯去为少女寻回父亲,却永远不能超越皮肤和皮肤之间的、这几寸的距离。张生流者,若可以望到爱人、安睡于她身旁,想必便“余愿足矣”,但对白马来说,这恰恰是教他不能割舍又最感疼痛的。从对身体距离的要求发展到对心灵距离的要求,从外在的阻隔发展到个人内心的阻隔,古时盼望的成了当下痛惜的,成了不能突破而最终伤害着爱情心灵的——这正是冯至之于传统的反思和超越,是从“女化蚕”到《蚕马》的现代性之体现,也是诗歌所能深深打动现代读者、引发了今世共鸣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蚕儿三眠已过,热恋的疼痛过了;蚕儿开始织茧,爱情该有个结局。到第三段,歌唱者目之所见,都是些萧索的景致,仿佛那听歌的爱人,迟迟没有回应他的歌声,也正如歌中的少女,听不到白马的悲鸣:

黄色的蘼芜已经调残,/ 到处飞翔黑衣的海燕,/ 我的心里还燃着余焰,/ 我悄悄地走到她的窗前。/ 我说,姑娘啊,蚕儿正在织茧,/ 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 只要你听着我的歌声落了泪,/ 就不必打开窗门问我,“你是谁?”

冯至没有写白马被杀的过程,只有墙上的马皮暗示着发生过什么。歌唱者的黄昏来了,他的歌声里却有着与萧条暮色不一样的情绪:空空旷旷的黑夜布置好可容纳一切上演的舞台,狂风暴雨来了,凄凉和恐惧来了,“电光闪,雷声响”,冯至简直是想安排一幕《麦克白》或者《李尔王》。这里的雷电能给读者以双层启示。一是雷电之催动,正表现出白马勇猛的生命力,墙上悬着他的皮,而那颗爱慕的、执拗的心却正挟在自然的怒火中、滚动在雷电里,像这样强大的力度,是张生们不能企及的,倒与神话里头触不周山的共工、断头犹能舞干戈的刑天有些相似。但这一个共工、这一个刑天,他要求的不是权势,而是爱情。所以,在另一方面,他又有面对暴怒的自然的无惧。雷电有了第二重含义,它是外来的巨大灾难,白马—怀着爱情的青年,就在这个天地崩摧的时刻挺身而出,他悲哀、无畏、坚决和沉重,遭遇过死亡,又因为爱人的危机而苏生,雷电将诗歌的情绪推到最高潮——爱情也因此具有了强烈到狰狞的面目。白马用他在雷电中闪动的皮说:“亲爱的姑娘,/ 你不要凄凉,不要恐惧!/ 我愿生生世世保护你,/ 保护你的身体!”又说:“我生生世世地保护你,/ 只要你好好地睡去。”这是白马所能做到的、表达爱情的方式,是他最崇高和坚定的承诺,也是全诗唯一的一次承诺。他不再是《女化蚕》里的要求者、索取者,而成为一个付出者,一个即便已经死去,即便只剩了毛皮,仍要将爱人紧紧护在怀里的青年。到这时,歌者的调子也正朝至高点撞击而去,他唱出了最亢奋的、最具动感和生命的音符:“一瞬间是个青年的幻影,/ 一瞬间是那骏马的狂奔!”冯至运用了电影里蒙太奇的手法,这两句诗这不但是歌者的叙述,也是少女的目见,少女的心跳就在“幻影”和“狂奔”里激荡,大地也在二者之间摇晃,爱情的力量已如满弓,再一用力!随着“马皮紧紧裹住了她的全身”这个调子的迸发,歌者琴弦断裂!也正在此时,唱歌的人闯入了他歌唱的世界,受了一回猛烈的撞击,而后怔怔地发现自己仍“惴惴”地坐在爱人窗前:“惴惴”二字,恰到好处地描写出他当下的状态。由读者看来,至少在某个瞬间,歌唱者曾和白马同一,他能清晰地感觉到白马的痛苦和欢喜,并将这种种欢喜、痛苦传达给了读者知道,使读者也进入暴风雨的夜晚,用皮肤裹紧着爱人,要她汲取自己的温暖。在短短几句诗里,竟能顺利完成这样的冲撞和重叠,又具有如此劲健的力度,着实笔力非凡。马皮裹住少女,歌者弃了琴,唱完他最后的歌:风雨刹时停住,这也意味着它绝非简单的自然,而与白马有息息相关的联系,当白马完成爱情时,风雨便可告退,留下个安静的空间给爱人们;在皓月澄澈的光芒下,少女化作蚕茧——这正是冯至的风格。我说过,他的文字是温和的,无论发生过多少惨厉的往事,最终总会有一个静静的、温柔的结局,这结局完善了他对于爱情的肯定和向往,正如徐徐的波涛,托起、轻摇着整个《蚕马》的故事。

《蚕马》从小说里来,它给了我们小说般的诗。废名在《谈新诗》里,提出对新诗的两个要求,一是形式的自由,二是要有诗意。《蚕马》一方面包含着小说的内容,另一方面,又与这两个要求绝不矛盾。

它不是将原小说翻译成白话,再简单地将句子切成一行行,而是通过作者的选材,使它具有新鲜的、更深刻的诗性内涵。实际上,干宝《搜神记·女化蚕》原文,并非冯至附注里记录的那么简单,它足有四百余字,做出“允嫁”承诺的是少女本人,对父亲为什么杀马也有详细的描写,在骏马被剥皮之后,少女甚至“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如此种种,全不利于冯至所要表达的情绪,是以他一概略去不用。《搜神记》里,无言的马由于不能作为第一主角来书写,故事也便成了一则简单的、缺乏情感的志怪;是冯至将马—白色骏马—青年打通,使“它”成为了“他”,抹去了因果报应、负誓受罚等陈旧的话题,却描写和肯定了他执拗的爱情、深切的哀伤和生气勃勃的勇力,写了客观外在对他最灼热的要求的强硬压迫和他虽已死亡、但仍要抵抗、并最终完成了终生的紧密拥抱的过程。错落有致的笔调里,洋溢着新文学的特色,充分显示出新诗有别于旧作的所在。

从形式上看,除了上面说过的反复吟咏、通过三阶段的景致改变来对应情绪变化、造成歌唱者和被歌唱者之间的复调关系之外,《蚕马》语言上的一个显著特色是它是用散体白话文写成。正如废名所说,诗的语言是散文的,单独看,每一句都是散文的话语,而缀连起来,却因其诗性,使它成为美丽的诗歌。注意到,冯至在《蚕马》里仍运用了压韵的手法。虽然多数情况下他没有刻意追求,很多相同韵脚的字并不影响文字意思的表达:从文意上说,那也正是他想要选用的字,比如溪旁的春“花”、天边的红“霞”,柳絮成“团”、蝴蝶翩“翩”。这也使《蚕马》没有一韵到底的情况,而是频繁地根据诗意换韵;然而尽管如此,某些时候为了压韵,诗歌仍有辞意含混、不够贴切的嫌疑。譬如每段开头,因为要压“an”韵,便说“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疲倦”一词,就显得有些突兀;又如为了压“ang”韵,便说含笑的青年在面前“荡漾”,若将“荡漾”换作别的词,效果应会更好。这都是《蚕马》诗的白璧微瑕,也正说明对诗歌韵律的追求,很可能会伤害到文意的表达,即便是在优秀的作者笔下,这一情况仍不能避免。新诗若想取得更高的艺术成就,就一定要打破旧诗要求的严格压韵,古老的特色到现代便成了美丽的镣铐,镣铐下的舞步总不如自由之舞来得畅快淋漓。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