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大定教授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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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民上师<法界大定教授总汇>中
(2009-03-23 15:00:30)转载 标签:禅定法门
仅在方寸间,必须加以扩大升高。凡人说顶天立地,
即高至九重天,尚不能了知其高度为何,更逞论无见
之顶耶?此无见之顶,虽八地菩萨亦不能到,不能
知。惟成了佛始能到达。故法顺倡言:由身至外,此
身乃补特迦罗,必须使有情无情共一体,始能达到处
处皆同真法界。与法界同体,而后能广大遍满。不可
用第六识观。须使法界自观,使法界自圆。非意识观
想其圆,必须将意识丢开。此事当然须修有时日。
2. 田刘世纶问:证得此法界,是否亦即观自在?
法界亦即自在?
陈先生答示:法界即自在,即五蕴皆空,即无上
正等正觉。汝讲心经无数遍,所说自在皆是理上皮
毛。今能如此了解,已胜过无数学佛者矣!
3. 林陈绣莹问:昨日指示须检讨有无妄想,是
否仍是主客相对?
陈先生答示:这是深一层的检讨浅一层的,与主
客略异。譬如戏院查票,门口初查是主客相对,无票
者不准进入。内面查位次多少,就不同。坐错位子
了,说句对不起,仍然可回本位。就不是主客了。所
以不可用第六识,如一般普通之检讨。须知在法界定
中,必须由法界负责,将我见丢开,使一切归诸法
界。此点极为重要。必须用大魄力丢弃,尽量丢弃。
人人皆有此我见、第六识,必须屏弃之。佛来亦斩,
魔来亦斩,必须放得下,撇得开。此事甚难,但须勉
为其难。必须切实做到。应知初住便已是法界大定,
能切实做,始能断轮回,了生死。
十一月十一日田刘世纶所问
1.
不能超于一拇指?
长。本尊临终时亦有收为一拇指长者。最上者则化为
虹光。且五轮各自收入更不可过分。
2.
答示:意即为诸佛总领全体者,故称大体,乃大
圆镜智。天人闻“嗡”字,即行跪拜。“嗡”乃佛之
代表。“嗡”字有敬礼之义,故各咒皆以“嗡”领先。
3.
答示:一切佛之空性、智慧、哲理皆在此梵文之
五十一个字及四十二个字内。梵文字皆为不可得。不
可得,或不可思议,故能出生无尽义。该字等皆自
“阿”字出,分为各种之不可得。此不可得即为“阿”
字之深义。每个字每个声皆有实相。陀罗尼乃诸声之
结合。字型是字之脉,字声是字之气,字之拼合或构
成,其所含理,即字之义,即是智慧。梵文由佛暗示
梵天所造,故每个字形为脉,笔画来往即是气路。
此为形、声,其义以如上述矣,是即是身、口、意,
每一梵文字皆具有之。中文各字虽亦有形、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