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苍生:什么人才配谈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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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潇湘晨报》曾有人写了一篇标题为《当国家背叛人民》的文章。不见其文,内容可猜个八九不离十。1920年代,陈独秀在法庭辩论时,曾有惊世语:政府不等于国家。推而广之,除了人民,谁也不等于国家。不幸的是,国家常被人民以外的东西代表着。人民太稀松,稀松得像空气;世有千千万万个活生生的人,但人民似乎只是个概念。既像个概念,故人民常常被玩。国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爱的。国家,不能乱爱,就像对女人一样,不当爱而爱,是一种伤害。爱国,要讲资格,要讲条件。那要具备什么资格什么条件,才可以激动的爱,狠狠的爱,肉麻的爱,爱得她受不了呢?答曰:1,有喂养我的爱心,同甘共苦。娘,吃喝玩乐天上人间,对我不管不顾,让我自生自灭。禽兽不如的父母,我不仅不爱,而且全是恨。2,有奶或替代品喝。有无爱心,很难确切知道,故必须给我一条生路,让我能够活下去,不要营养不良的苟且偷生,一身病痛。3,让我活得有尊严。国家对我不能养猪一样,养我肥胖,是为了吃我的肉,用我的生命去给他卖命。4,国家不与民争利。胳膊拗不过大腿,争利,公民争不过国家;国家争利后,即使反哺民众,也不行,那会成为施舍、恩惠、感谢国家。4,我是国家的股东,哪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股东。我的情绪,我的意见,即使很荒唐,也允许我自由表达,而且不因之受国家歧视、收拾、治罪。国家兴一分,我得一杯羹;国家衰一分,国家宁先吃苦,也要竭力保住我的利益不损减。。这最后一条最重要。国家压根儿不是我的,他兴我苦,他亡我也苦;他时时处处利用我,喝我的血,吃我的肉,予取予夺,非打即骂,牛马不如,我却去爱他,这不合逻辑。只有我真正有主人的身份和地位,才谈得上爱国。不然,你就像去爱别人的老婆。换言之,这国家要有你的一份,对国家的事务有知情权、干预权、投票权、决策决定权,民主自由权。比如,咋社会主义祖国,人民当家做主,宪法斩钉切铁的保证,中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几十大项,成百上千小项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让古人羡慕而至嫉妒得跳脚:你们的命咋那么好呢!这,也让处于资产阶级统治下,受尽剥削和压迫的工人农民,悔不生吾大中国。奴隶制国家:爱国是贵族士族们的事。奴隶不过是贵族的家什、牲口、农具、用具,连人的资格都未拥有,谈爱国,这玩笑大了。封建制国家:爱国是皇族受封勋爵们的事。封建国家的平民、奴隶,只不过是封地里的附属物、灵长类牲口。专制国家:爱国是皇帝或准皇帝一家的事。这里,要特别弄清一个概念:是否属于专制国家,不是以皇帝的有无为标准。当今之世,英国、日本等许多西方国家仍有王有皇,但我们很难将他们归到专制国家里去。法西斯德国,总理、总统是准皇帝,中华民国,国民党是准皇帝。假共和国,不管前面冠以“人民”还是“民主”字样,若无切实的政治民主,一手遮天,一把交椅坐到老,没有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没有参政议政的有效渠道,权利往往被代表,也依然属专制国家。专制国家,人民不配谈爱国。正因为如此,阿富汗人民伊拉克人民便毫不含糊的“有奶便是娘”,热烈地欢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这一幕,在中外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上演。这人民竟集体当汉奸!人民不可信赖,而且最不可信赖!这人民,不是稀里糊涂的旗帜式人民,而是没有公权力或交易而拥有公权力,是真正缺乏或根本没有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没有或名义上拥有生产资料却无权、无法支配的普通民众。专制社会,人民不配谈爱国。如果爱国的冲动过于激烈,那就赶快想办法脱离“人民”的范畴。如果,不幸还属于“人民”,就还是小心的爱自己爱家人爱亲戚朋友罢。但千万要小心翼翼的推而广之,不然,“人民”又被夺权,又被稀里糊涂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