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懒惰而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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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懒惰而赎罪 作者:芦淼  日期:2006-9-4

 以前看韦伯的新教伦理时,听到一个故事:

在偏僻的小镇上有两家粮店,其中一家是家族式管理。凡是自家的孩子,长大了没事做就可以到店里来打工。每天日上三竿时才起床,晃晃悠悠地开了店门,懒洋洋地卖米面。不缺斤短两,也不刻意巴结。到下午三四点,卖够酒钱就收摊,然后大家集体去酒馆喝小酒。

另外一家老板是见过世面的城里人。他每天起早贪黑,雇了不少长工短工。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不到天黑绝不关门。每个员工的工资都和绩效挂钩,力争达到利益最大化。

这两个人,谁更幸福?

连睡觉都已经蜕变成奢侈品的我们,自然会脱口而出:当然是喝酒的粮店老板了。瞧人家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又挣了钱,又享受了生活,没人管着,活得自由自在。

说的是一码事。当社会把担子压到我们肩膀上时,每个人却都咬紧牙,拼命担下那千斤重担。

生活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最棒的。所以你要把能力全部发挥出来。

生活告诉我们:只要你可能从生活里得到更多的东西,就绝不能自甘平庸。

生活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做到最好,那就是你的错。

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就是如此。每个人都要不停地改变,不停地打拼。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开创了一个时代。他在揭示了猿与人的血缘关系时,也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如果不能得到提升,如果不能和朋友或伴侣有良好的关系,如果生病或是觉得不舒服,这一切都是我们的错。我们的命运,在自己手中。成功,或者失败。

做不到这些的人,在食物金字塔里就会处于底层,会被社会无情地抛弃。胜利者会踩着他们的肩膀,笑着走向顶端。

社会不养懒人。你是能力做不到吗?我们觉得你还有潜力。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你没有最大程度地挖掘自我,所以才做不到别人那么好——社会的卫道士们会振振有词地说。

换句话说,我们在这个社会一出生时,就被打上了烙印:必须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为此豁出命也在所不惜。

在巴黎的时候,我曾经惊诧于他们的懒散:店铺普遍开门时间是上午10点,偶尔还有11点的。大部分到了下午三四点就关门了。老牌资本主义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巴黎人就常常坐在街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看报纸。

也并非是巴黎人有钱才可如此逍遥。据说成都人也常常每天挣到够用的钱后就歇工。坐在路边的茶馆里打打麻将摆摆龙门阵,日子过得也悠闲得很。

回头看看奔波于汽车尾气和玻璃幕墙中的我们,我恍然大悟:

我们是有罪的。

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所以被赶出乐园。他们的子孙,一出生就是有罪的。终其一生,都必须为祖先赎罪。

该隐因为不愤亚伯的贡品入选,偷偷地杀害了亚伯。自此,他被驱逐到了不毛之地。他的子子孙孙,也要为祖先赎罪。

我们不用为祖先赎罪,我们赎罪的对象是自己。出生在这个机械时代,规则就是要像个机器那样竭尽全力。终我们一生,我们都将为我们的懒惰而赎罪,即使这个罪我们从未犯过。

责任编辑: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