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杀贪官,又想当贪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30:57
继山西曝出“高温疫苗”, 国家药监总局又查出河北、江苏二家疫苗企业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不合格,接着就是南平惨案令人深感震撼.....近日新闻话题给许多读者一个深刻印象,即:我们的孩子太倒霉,我们的社会精神有错乱。
南平惨案后,经过收集反馈信息、分析网络舆情,我梳理归纳出的主流之声,可借用一句典型话语来表述:“(凶犯)该去杀贪官污吏、开发商….这可以成为人民心中的英雄,可惜他举刀挥向无辜的孩子,却成了人民唾弃的罪人”。这一表述刚刚公布于众,没想到,惨案发生地的一名小学生竟和我的研究不谋而合,好像蓄意加以印证一般。3月31日《羊城晚报》报道了这件事:学校老师让学生以“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的方式谈对血案的看法,这位小学生在给凶手郑民生的信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
纸媒上的评论家们对小学生的想法该怎样点评才好呢?当然,他们不能“为建议杀贪官的小学生喝彩”,以法治、人性和程序、秩序的理由,评论家们只能说“贪官也不能随便杀”,应拒绝“何不去杀贪官”的仇恨等等。但是,这类法律正确或政治正确的观点一旦出现在网络上,后面的绝大多数跟帖却都是表达批评意见或反感情绪的。这就是说,一般群众支持(私自)杀贪官的这种想法,那位小学生的想法,其实正是多数成年人的心里话。不管这里表现出的法治观念有多差、政治水平有多低,我们应该承认,这是不加掩饰、未经修饰的真实的大众心理,即使说这就是“主流民意”,这也经得起推敲和验证。
“杀贪官思维”深入小学生心理,众人皆曰贪官可杀,并且是不经法定程序即可杀,此现象说明“官民对立势态空前严峻”固然不错,但考察深入一步还可明了,此处也反映社会公众对“法治社会”的极度失望,而这种失望的背后其实有理性考量的支持,人们已经领悟到了:权大于法,法为官所用,法律和法庭确实靠不住。所以,当论者站在法治制高点告诫大家需遵循法的精神、尊重法治秩序的时候,大家并不买账。
包括小孩子在内,大家所说的“杀贪官”,这里指向谁?我只能说指向不明、对象无定,然而可怕之处或许就在这里。可以肯定,民间“杀贪官”话语情景中的贪官,绝不是官方认定过的贪官,若是,也就失却欲杀之诉求,没有打击之必要。联想到或许有夸张之嫌的“无官不贪”等流行评语,首当汗颜与惊醒者,不在江湖而在庙堂。
政治家见此舆情,和寻常百姓应感受不同。吏治成效这般,贪腐以致民间仇官如此,仅此一项不立,任何执政者均无法自立于真正的政治家之林;仅此一项弊端存在,即决定现实和历史断不会承认其政治与政策的正面价值。这个道理,比较敏锐的温家宝总理在早些时候有过涉及,他说过:从我几十年的政治生涯我懂得,两个问题可以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以致政权的巩固,其中一个是贪污腐败问题。
我借另一个小孩子的话,再说点“乐观”的意思。2009年9月1日,广州的中小学开学,南都记者在采访一所小学时拍下了一段视频。记者问孩子长大了想做什么,一个小女孩回答说想做官,记者问做什么样的官,女孩说“做……贪官,因为贪官有很多东西。”
前面,那孩子说“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此处这孩子,大意为“忍不住诱惑,我想当贪官”。应该杀贪官,希望当贪官,中国普通成年人也是这样的——这里看似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两种诉求,正是中国民众的主流思想。
已经当上贪官的,仰仗贪官或有望当上贪官的,反感“杀贪官思维”;不是贪官的,没指望“进步”到贪官阶层的,发泄对贪官的不满,发狠说应该杀贪官。尽管不是所有中国成年人都归属在这两类人之中,但是这一事实也无法抹杀:仰望星空的理想主义者,面对“升官发财”诱惑而仍然不变追求的仁人志士,在我们社会中如寥落晨星,且一般因其表里如一而难以被矛盾、多变的主流社会所认同。
由于看透了在现行体制下当不成清官、好官,由于看透了在如今社会环境中,不当贪官不仅有巨大损失还会有安全之虞,那就干脆明说了吧:最有前途最风光的事业是当官——不言而喻,既然当官自然是当贪官,正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我们这里可造贪官之才的原材料取之不竭、大量积压,官场内外竞争激烈到无所不用其极;贪官索取资源份额过大,让庞大的非贪官群不堪重负进而引发较强烈的愤恨,如今似乎大有风雨飘摇、朝夕不保之势。其实,这都是表象和假象。只要人们依然羡慕、景仰贪官,只要中国的“主流社会”并非“公民社会”,贪官群体前途依然光明。制造贪官的体制不变,即使真的杀贪官,贪官也是前仆后继,自有后来人,怎么杀也杀不完。
没有贪官的社会,不是杀没了贪官,而是通过体制安排让贪官自然消亡了。归根结蒂,是体制塑造了“既想当贪官又要杀贪官”的怪物,这种体制规定了大家的理想和思想高度如此之低:要么当贪官,要么杀贪官。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