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躲猫猫到自然死的公信力死亡之路(附十大离奇死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54:07
『』从躲猫猫到自然死的公信力死亡之路(附十大离奇死法)
作者:酱里合酱 提交日期:2010-4-1 22:33:00 访问:10870 回复:108
从“躲猫猫”到“自然死”的执法公信力死亡之路(附十大离奇死法)
东北网4月1日报道 昨日(3月31日)凌晨4时,强制戒毒人员杨秀安在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死亡。强戒所称杨秀安是自然死亡,家属却认为,杨秀安此前没有任何患病的迹象,对其死因提出质疑。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您在黄金时间准时收看《每周一死》栏目.... 下面我们进入《猜猜看》环节.... 本周的正确答案是“自然死”,您猜对了吗?生活千姿百态,死法各有不同。感谢您的收看,下周同一时间再会。
第一段内容是今日某网站一条新闻的导语,第二段文字是这条新闻支持率最高的新闻评论,看到众网友争相竞猜死法,我只是路过打了瓶酱油,尔后扶墙而出,留下一地叹息。说起看守所羁押人员的离奇死亡案例,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提起2009年初云南晋宁的“躲猫猫”死人案,这起事件在舆论界引起的巨大反响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也是很多事件望尘莫及的,后来“躲猫猫”一词被《汉英大词典》收录并译为“hide-and-seek”就足以证明其影响之广泛。玩“躲猫猫”致死的李荞明绝对不是第一个在羁押期间非正常死亡的人,这一点无需举例证明;而他也不是最后一个,此一点有很多的实例可以证明,那么谁会是最后一个这样的质问得到的也只能是否定的回答。
泛娱乐化是当下中国的一个显著特征,当公众对很多灰暗的事情产生“审丑疲劳”,娱乐化的心态就应势而生。当广西“日记门”烟草局长走红时,人们关注的不是烟草局长到底受贿了多少,法检机关会对其做出怎样的处理,相反公众的兴奋点大都集中在事件中的女主角身份及男女主人公行事的细节描述上;当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1190多万元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时,人们关注的焦点好像并不在庭审,而在涉案的女明星,三大门户网站在有关此案的首页链接上均重点突出了刘芳菲与赵薇涉案,一宗涉案金额高达1196万元的贪腐案件,就这样被娱乐化了;当四川省资阳市强戒所工作人员称杨秀安是自然死亡的时候,网友们关心的也不是死者的真是死因,而是纷纷抱怨这一期的《每周一死》栏目的《猜猜看》自己又没有猜中,并且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留下了自己对下一死法的竞猜答案,诸如害羞死、自慰死、郁闷死、得瑟死、噎死、撒尿憋死、咳嗽死、拉稀死、阳光照死、下雨淋死、聊天聊死等等五花八门的答案。然而答案到底会是什么,或许除了拟题人JC蜀黍之外无人可知。庆幸的是,“审丑疲劳”之后,很多人的神经并没有麻木,他们依然保持着那种或积极或消极的探求事件真相的欲望。对于官方来说,他们的回应即是一种的态度,哪怕这种回应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娱乐——不敢想象当有一天,新闻媒体再次发布公民离奇死亡事件时,网友的回复只是一句“哦,我知道了”,或者这条新闻压根就不会有人去点击,这恐将是人们对于此类司法案件的唯一可能态度,是一个人们对执法机关从失望到绝望的必然路径,也是一条执法公信力的死亡之路。
鼓吹法治中国的今天,高层给执法(司法)机关的排出阵型依旧是10-0-0,在司法大众化与司法精英化之间摇摆不定,直接导致精英法治思维大众化,大众法制观念模糊化,闹到最后只能是自摆乌龙。很明显的一个事实就是,在对待羁押人员(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很多人还是穿着法盲的大马褂对嫌疑人进行极端审判,他们统统地认为凡是进入看守所的人都是有罪的,都是没有权利权益的,甚至都是死不足惜的。很难想象在这样极端的“嫉恶如仇”观念下的人权会是怎样的一种概念,司法将走向何方?
今年3月2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孟建柱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把孟部长这段讲话放在这里堪称是基层执法机关对高层领导讲话的一种回应,是对讲话精神的一次彻底的逆向贯彻落实。现实就是目前法律规定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较低,缺乏司法审查和程序上的制约,侦查机关可以较随意地羁押犯罪嫌疑人。涉案人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复杂多样,讯问现场没有律师和录音录像,往往导致讯问现场的真实情况不得而知。对此,有学者提出,将看守所从公安局分离出去,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以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侦查问题,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很多教训需要总结,当务之急,是尽早出台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非正常死亡防范机制’,”而非领导高高在上夸夸其谈的几句讲话可以清本溯源的。
附近年来10大离奇死亡事件(排名难分先后):
NO1.“躲猫猫”死
2009年1月30日24岁的的云南男子李荞明,因为盗砍树木被拘,却死在了看守所。警方说李乔明是因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猫猫”游戏时,不慎(后又称因和普某发生冲突)撞墙头部受创致亡。这个超出想象力的死因引来强烈的质疑,甚至有网友在官方的组织下组团去调查。27日下午,官方公布调查结果:李荞明系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
NO2.“做恶梦”死
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在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李文彦的死亡过程,九江市看守所向记者介绍,3月27日凌晨1时53分许,李文彦睡觉时做噩梦喊不醒,后来发现脉搏微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显示其为“猝死”。
NO3.“睡姿不对死”
2009年4月11日,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陈某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内猝死。根据警方通报的情况,陈某同他人在福清某KTV内吸食K粉,被派出所查获,处以行政拘留10天。11日,如不出意外,他可期满离开拘留所。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介绍,当日上午7时10分许,与陈某强在同一拘室的陈某某起床时,看到陈某强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于是迅速报警。值班所长王征瑞和所医生张辉立即赶到现场,对陈某强采取急救措施,并将陈某强送往福清市医院抢救。然而,抢救无效,陈某强死于医院。
NO4.“从床上摔下死”
2009年3月23日傍晚时分,年仅20岁的福建上杭县男青年温龙辉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死者家属怀疑,温系被同监室内的其他被关押人员殴打致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陈秉科采访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的一名张警官时,被告知:温龙辉没有挨过打,他的死亡,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NO5.“鞋带自缢死”
2009年10月7日,邢鲲在昆明旺角商城某店铺盗窃了一批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后放在网上兜售,后被失主的朋友上网时发现。12月11日,失主和朋友以购买游戏机为由将邢鲲约到昆明市体育馆见面,并将其制服,为防止邢鲲逃跑,失主解下邢鲲的皮带和鞋带,将其面部朝下捆绑并报警。12月16日下午3点,昆明市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经鉴定,邢鲲的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可确定为自缢,缢死工具为鞋带。手铐厂商称,目前公安系统派出所民警使用的手铐,基本是防拨手铐,纸币开手铐技术理论上不可能。
NO6.“发狂死”
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2009年6月25日因精神错乱劫持少年被送进看守所,24小时后其家人接到他的死讯。对于死因,医院诊断为“不详”,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林立峰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检察院做出的死亡鉴定称,林立峰全身有多处伤痕,七根肋骨骨折,内腔大量出血。
NO7.“喝开水死”
因涉嫌盗窃,2010年2月18日,河南一名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已在看守所内死亡。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而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痕。
NO8.“上厕所死”
2010年3月2日,一名身上有多处伤痕的重刑犯被紧急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医院救治。医生尚未查出是何病因,重刑犯便莫名死亡了。这名重刑犯名叫任怀光,来自托县看守所,对于其身上的伤痕,托县警方对其家属解释是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NO9.“激动死”
中国青年报3月30日报道:陕西省三原县女子王会侠2009年底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一个月后,尸检结果出炉:王会侠系生前患有原发性心肌猝死,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家属目睹遗体有明显伤痕,但尸检结果却是“原发性心肌猝死”。王妇的家属辗转3个月,至今未讨到任何说法。
NO10.“自然死”
2010年3月31日凌晨,杨秀安在四川省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死亡。据其侄儿称,他们看到杨秀安的尸体时,发现颈部以上部位发乌。强戒所称杨秀安是自然死亡,家属却认为,杨秀安此前没有任何患病的迹象,对其死因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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