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谁来给聂树斌们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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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7年11月12日14:19   南都新闻网评论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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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错案谁来纠正?建立超然的、中立的体制,现在看起来有三种可能的思路。——贺卫方
贺卫方,男,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1982),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1985),曾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担任《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国内多所大学名誉或兼职教授。
编者按:12年前,河北聂树斌被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已执行。两年前,本案“真凶”王书金归案,主动招认了是自己奸杀康某的罪行。聂树斌家人得知真情后,一再向河北地方法院申诉,法院却以家人无法提供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案件也归于沉寂。日前,沉静两年多的聂案突然出现戏剧性变化,不仅聂家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王书金也提出上诉,为替他背黑锅的聂树斌“洗冤”。这起当年与佘祥林案并称的“乌龙案件”,从被曝光至今,所呈现的司法救济和纠错机制的严重缺失,以及司法机构行为本身的荒唐,让人哭笑不得,也不寒而栗。该如何痛定思痛,以聂案为契机,重建司法的理冤机制,重拾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本报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
OPINION·看法·意见领袖 《南都周刊》记者陈建利 北京报道 编辑 吴金 美编 高爽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等

“真凶”王书金提起上诉为聂树斌“洗冤”,简直羞煞了现实中不作为的司法救济系统。 插图 邝飚
司法部门对聂案的荒唐处理
南都周刊:法院判决书主要以聂树斌口供来对其定罪,但刑诉法三十五条:“只有被告人供诉而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或处刑法。”从这个事实来看,法院本身是不是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
贺卫方:从法院这个角度看,这个案件很难说仅仅是依照口供。因为案件到了法院阶段时,证据中不可能仅仅只有口供,还有其它一些证据。这些证据证明了聂树斌犯下了这一起滔天罪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口供和其他证据是怎么来的。许多重大案件的侦破过程往往是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得口供,招供以后,再去寻找甚至制造别的证据。某些口供完全就是屈打成招的结果,这样侦查部门就能获得与现场勘验完全一样的口供。
当案件由公安而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时候,生米已经做成熟饭。法院得到的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获得这个结果的过程。法院最后给出那样的判决,十年中没人怀疑。之所以现在受到严重质疑,完全来自于王书金这个“真凶”戏剧性地出现,他的供认,使得聂案原判受到了理所当然的质疑。当年,在聂案一审尚未完结的时候,《石家庄日报》一篇题为“青纱帐迷案”的报道中这样描述:“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供述了罪行”,这一个星期的“突审”包藏着怎样的内幕?
最大的问题在于,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单纯的口供不能定罪,但这样的空泛的规定完全不能遏制住通过刑讯逼供来获得口供的恶劣实践。怎样的途径更有效呢?减少嫌疑人羁押时间,强化律师对于侦查程序的参与,一旦发现口供来自刑讯便坚决排除——哪怕导致原来的犯罪无从追究也在所不惜,都是更加有效的途径。
南都周刊:聂母张焕枝一直向石家庄中院和河北高院讨要聂树斌的判决书,但法院以聂案是1996年之前的旧案为由拒绝提供,法院这一做法是否欠妥?
贺卫方: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反人道的做法。它将当事人置于一个悖论之中,如果要提出申诉,必须要提供判决书。但聂案中两级法院根本没有向被告人亲属提供一纸判决书!法院明明知道聂家没有判决书,却以没有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这是令人错愕的做法。这不是明摆着说你聂家人根本没有申诉的权利么?再说,任何一个被告人最后被判刑了,法院都有义务把判决书送达亲属,让他们知道作出判决有怎样的法律和事实依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本案是剥夺一个人的性命。现在,案件过去十几年了,又有王书金这样的“真凶”出现,法院仍然把判决书像“密电码”一样秘不示人,这是何等蛮横的做法!
南都周刊:据媒体报道,聂家后来收到了神秘人寄来的判决书,但河北高院仍以种种借口拒绝受理聂树斌家人的申诉。
贺卫方:拒绝受理并没有妨碍他们做一些事情,河北省对此组成调查组,对王书金案件和聂树斌案件联合进行调查。但联合调查两年后仍无结论,与此同时,他们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把王书金案作为与聂案无关的另外一个案件进行审理,让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处王死刑。他们不受理,并不影响他们紧锣密鼓地设法早日把王书金执行死刑,让这个“活口”不再存在,使聂案永无翻案之日。
王书金两年前落入法网,而两年后的今天仍处于僵持阶段,这说明河北省司法系统对于王书金案件如何审理,心里没有底,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万无一失。从我个人直觉来看,两年仍不敢对王书金判处死刑,说明了他们也觉得王书金交代自己奸杀了康某是确有其事,但另一方面他们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所有事件背后,始终有一只手在操控。所以说,这个案件到了非常可怕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