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以恶制恶和以暴制暴”是唯一可以保障权益的手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15:28
这个社会正义是受排斥的,对待邪恶只能采取以恶制恶和以暴制暴。前几天我就亲身领略了这个真理的实例,有徐泾镇本地的恶人在公众场合向我挑衅,以往我遇到此类问题我都会通过报警来解决问题。但这一次却不同,随然我采取后发制人的态度,采取与该邪恶之人同等“以恶制恶和以暴制暴”方式将该流氓打的屁滚尿流。因为每当上海警方在处理解决问题过程中,总以存在“因果”关系为借口,故意放任邪恶之人为非作歹,故,我做为中国公民,为争取平等的法定权利只能按照上海市警务人员的办案原则,去为自己争取平等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