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意难测//忠孝难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57:56
天意难测
孟子虽然完善了儒家的“道统”,但使儒学真正登上中国“国教”地位的,却是汉代的董仲舒。春秋时期,孔圣人伤于天子式微,礼崩乐坏,立志克己复礼,为社会设定了孝悌一套观念,设定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套程序,但“春秋无义战”,在弱肉强食时代,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和奸诈权谋,需要的是立竿见影的成效和看得到的发展,哪里管什么礼不礼义不义的。到了孟子的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攻伐兼并更趋激烈,面对强敌如秦国,能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虽然孟子说“保民”与保国并不矛盾,甚至要保国首先要保民。但在战争状态下谈什么制民之产等等只能是天真的幻想。秦王扫六合用事实充分证明了一切的空谈与幻想都要给“发展”和“强大”让路。孔丘与孟轲的愿望虽好,但其实是把次序颠倒了。经过几百年的残酷攻伐兼并,秦王扫除六合,终于出现了可以好好实行“王道”的时机了,但淳于越他们的错误在于说话不看场合。撇开那些“师古”一类古板的话语,他要求秦始皇实行儒家的“仁政”之类是没错的,只不过是说早了一百多年。秦朝的短命的事实也证明只一味用严法峻刑是长久不了的。但人类历史往往也总要“吃一堑长一智”,秦国用严刑峻法的法家一套起家,你叫它马上改弦更张,徭役税收迅速减轻,而且要摆出一副道德礼仪的派头,就等于在股市一味上涨的时候叫那些心正发烫的人马上收手一样勉为其难。那些总结性的“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贾谊语)之类的话语在当时是不会有市场的。
一直到西汉建元六年(前135年)五月窦太后死,黄老之学的最后一个顽固堡垒消失了。董仲舒也才适时地喊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一长期郁积的口号。
董仲舒比之孔圣人孟亚圣高明的地方在于,他终于从哲学、从根源找到了最圆满的诠释——朝代的更替都是天,是上苍的旨意。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这就是“天人感应”,天和人可以互相感应,互相影响。他说王者将王(称王)天下,天必出现一种非人力所能引起的征兆,此即“受命之符(信)”。如果“天下之民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根据《尚书》记载,周之文武将兴,兵渡盟津,白鱼跃入王舟;有火覆盖于王屋之上,又忽然流动,变成了红羽乌鸦。这就是三代受命之符。祥瑞不是凭空产生的,她是对美德的报答,是王者世世代代“积善累德”的效验。孔子说“德不孤,必有邻”就是这个道理。天瑞与灾异虽是天的旨意,但都是根据帝王的所作所为作出的应答。
他认为人的认识活动受命于天,而认识的目的是了解天意。通过内省的途径就能判断是非,达到“知天”的目的。另外还必须通过对阴阳五行的观察,才能达到对天意、天道的了解。正是按照“尽心”、“知性”、“知天”的模式,达到“天人合一”。他还认为通过祭祀能与神相沟通,使之能看见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东西,这样就能知道天命鬼神了。这种认识论不仅达到了神秘的程度,而且大大扩展了孔圣人和孟亚圣的认识范畴。而且,终于找到了成王者心底里最需要的法理依据——
秦亡之后,陈胜敢于说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羽生喊出“彼可取而代之”呼声,贵族封建制下的“合法性”已经被彻底打破了,古老的神权政治和源远流长的血统被中断。当出身平民的刘邦一统天下时,汉帝国的政权面临两个上层建筑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既然血统与政统合而为一的局面已经结束,既然一个平民也可以凭借时势将具有神圣来历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那么君临天下的合法性到底从何而来?天下将如何跪拜在草民刘邦的脚下、而有高山仰止之感?除了暴力与铁血,还有什么可以拿来为至高无上的权力加冕?平民出身的汉帝国必须解决一个悖论:我夺取天下是天经地义的,我的政权神圣无比,而且,很对不起,你们却不能这样了。你们是不能学我的,你们再来搞我就是大逆不道!换句话说,既要证明一个现有的非贵族政权的合法性,又要堵住后来人的蠢蠢欲动。
二是在贵族封建制下的人主,受着分封制下诸侯与各级封君的制衡。强大的地方自治既是对君权的限制,又是惹起战端的祸根。所以秦始皇不喜欢,要废封建、置郡县,将地方官员釜底抽薪,使其成为一个庞大帝国行政体系中的螺丝钉。让他们的物质享受仅仅与他们的职位而不是与他们的独立人格相连。这样就变为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主义。然而始皇帝作为第一个帝国独裁者,对手中不受限制的权力还没有拿捏的分寸,未免得意忘形,过犹不及。以致帝国早夭,天下沸腾。因此汉帝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重新树立合法性之后,又如何在一个非贵族的官僚体制中解决去君权的无限膨胀和肆无忌惮。
所有的问题加起来,只有一个——亟需一种可以自圆其说、可以深入灵魂、可以辩证又统一的大一统的意识形态。
董仲舒最终成为所有春秋时期思想资源的集大成者,他以儒家为蓝本,巧妙地运用化功大法,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的精华熔为一炉。然后“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慢慢将经他之手神秘化、宗教化的儒家之道,变成了包括皇帝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大脑里的操作系统。董大师成功解决了上述技术难题,使一个皇权官僚体制历时两千年,弥久而更新,为金观涛先生所言“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打下了最为坚实的地基。
董仲舒首先从《春秋》那里找到最原始的理论依据——“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春秋繁露·玉杯》)。然后运用阴阳五行学说的形而上根据,与作为政治社会哲学的儒家结合起来,把儒家大大加以宗教化。他回到儒家传统中“天”的概念,把这个“天”一再加以强调,为新政体提供合法性的凭藉。“道之大原出于天”(《汉书·董仲舒传》)。董先生的这个“天”,既是主宰之天,又是自然之天。人的行为根据,一定要在天的行为中去寻找。因为天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人是天的副本。“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成;人之德行,化天理而成;人之好恶,花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这个“天”,不但是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创造者,而且为众生设立了一个君王。董仲舒通过“君权神授”论重新为一个平民政权加冕。“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化为后世所谓“奉天承运”的口头禅。“受命于天,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亦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但如果君王张扬跋扈,不能够“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犹如秦始皇呢?那么,董大师说“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意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这即是《尚书》所谓“抚我则后,虐我则仇”。是董仲舒对三代革命论的继续(“殷革夏命”《尚书·多士》)。
这就为刘邦起于大泽之中奠定了根基。但天不能言,如何得知谁才是真命天子,是上天的选择呢?《尚书》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凡人能得到百姓的拥戴,便可视为受命于天。这等于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理论版,不过披上了神圣的“天道”的光环和外衣。
君权神授论,使这一皇权官僚体制中的统治权变得至高无上,皇帝成为九五之尊,上天的儿子和大祭司。从此君为臣纲,春秋时代那种宾主之间亦师亦友的关系已然不在。这些都是“屈民而伸君”的内容,也是董大师对统治合法性的政治问题的解决方式。但如果说董仲舒只是为了为帝皇们找到统治的法理依据,也是片面的。“屈民而伸君”是目的,“屈君而伸天”才是儒家们的最终目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泽东语),董仲舒殚精竭智构建一个“三纲五常”理论,用君权神授论一方面树立了君王的绝对权威,是希望在君王的脑门之上高悬了一个大象无形、大音无声的“天”。企图通过将对于“天”的解释权亦即等于对“宪法”和“自然法”的解释权牢牢掌握在儒生集团手中,以实现对君权的适度限制。让君王、官僚、百姓和上天这四者,形成一个“老虎、鸡、虫、棒”相互循环的政治食物链。但这个“棒”却又是一根“天机棒”,既可以打老虎,又会被虫蛀。所谓民意即天意。企图通过这套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的理论为儒生集团牢牢控制意识形态的解释权。为在皇权专制主义下失去了封邑与私有财产权的官僚集团打造了一个千年不变的“铁饭碗”。
“天人感应论”一方面树立了君权神授的渊源,一方面则假天之威,提出了对皇帝言行的要求。既然天人相应,君王便当顺应天命,为臣民的表率。行德政以使百姓归心,使上天降下祥瑞,为合法性验明正身。皇帝必须时刻注意上天的喜怒哀乐,按上天的意志来行事。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里诠释天意,对皇帝甚至提出了从礼仪到举止的一整套规范。这些规范一方面彰显出受命于天的合法性和皇权的神圣性,譬如“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等等。早在汉初,叔孙通便主张新制汉仪。待礼成,繁文缛节,场面庄严,人人莫不振恐肃敬,皇帝撵出,全都俯首不敢仰视。原本讨厌儒生的刘邦这才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而这一套针对皇权的外观设计,从此之后便长盛不衰。但在另一方面,权力的程序性则构成了对于皇帝一举一动的制衡。譬如中国历朝对于胥吏下乡都有所限制,以防过多扰民。但对于皇帝就不能由形而下的法律来限制。这些关于皇帝出行的繁文缛节,在事实上构成了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皇帝扰民的文化力量(事实上就仅仅这些而已)。比如后来明清故宫天安门外的那对华表,上面的蹲兽,名“犼”,每当君王外出不归,这两只犼就劝戒他回宫,因此又名曰“望君归”。这两座华表今天已成为了现代中国的政治象征物,而它们上面“犼”的设计,其实正代表了传统文化力量对于君王言行劝喻式的限制。
康德有云:“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思考,越是对此充满敬仰。那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我们内心的道德律。”董仲舒的“五常”,也就是在天人感应的星空之下,把儒家的道德教条形而上化和宗教化了。“仁、义、礼、智、信”在孔孟那里,不过是世俗的道德,与头上的星空无关。在董仲舒手中,这才获得了本源,成为体现“天意”、“天志”的自然法。这个“五常”,其实是高于皇权的。虽然君为臣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但人主的发号施令,一样要受到“五常”的约束。否则,其统治的合法性一样要受到怀疑和削弱。并为儒生集团所不齿。换句话说,皇帝虽然可以想杀谁就杀谁,但却要为此承担极大的政治风险。
历史的发展往往都与个人的愿望相违背,董仲舒先生的这套理论在两千多年的实践中,“屈民而伸君”的目标算是超额达到了,但“屈君以伸天”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从“理论”本身来说,借“天”以立君威,假如这个“天子”勤政爱民,我们儒家臣子们就鞠躬尽瘁地辅佐他;假如这个陛下太不像话,那么再用“天”来惩罚他——假如这个“天”真是公正而有力的话。但问题在于这个“天”的诠释权自董仲舒们这套“屈伸”理论生效开始,更多的时候便牢牢地掌握在这个被董仲舒们“伸”了的“天子”们而不是掌握在“发明者”董仲舒们手中。正如乡人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是皇帝金口,他是“天子”,这可是你们说的,那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也是再合理不过的了。
不管董大师的“理论”多么美妙多么天衣无缝,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种“理论”的依附性和穿凿性。这“论点”其实是汉武帝他们所定,董大师是“为证而证”。因而在这冠冕堂皇的“三册”答问便不可避免地带有极大的马屁内容。林语堂先生曾说:所谓假话,就是百分之九十真话掺杂了百分之十的假话——如果百分百假,是没有欺骗性的,但在百分之九十里掺杂了关键的百分之十的假,就极具欺骗性了。董大师在貌似天衣无缝的百分之八十或九十里,就巧妙地掺杂了这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十的关键性内容。——在龙颜面前,这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十的东西还得小心挑选呢。
有个笑话说,一个不信神的人经过一间破庙,见到倒下的神像摆在坑沟上,于是踩上一脚,过去了;这时刚好一个信伸的人过来,见了很是不忍,于是虔诚地把神像扶正,拜了再拜。正准备离去时,不料神像开口对他说,你将得到惩罚,你将必定得到惩罚!信神的人很不解,说,是刚才那人践踏您,是我好心扶好您,您不惩罚他反而惩罚我,这是什么天理啊。神像说,这就是天理。——你相信我所以我惩罚你,他不相信我我怎样惩罚他?
——这个故事的境界未必高尚,但用来说明儒家“扶”起皇帝这个神灵所导致的结果,大抵上是贴切的。
而且,就董仲舒的个人命运,用这个笑话来类比也是贴切的——
汉武帝虽采纳了董仲舒的许多条建议,但他并未得到重用。对策之后,《汉书》只平淡地记上一笔:“对既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按理,董仲舒以景帝朝的博士,论才力,论资历,都应该受到应有的重用,何况对策出演这么成功。当世的刘向也认为他才超管仲、晏婴,可比伊尹吕尚,可以辅佐帝王以致太平。王充也说:“董仲舒之言道。德政治可嘉美也”(《论衡·案书》)。道德文章俱佳的董仲舒出任诸侯相,成绩也非常突出。董仲舒不被重用,其实正因为他是“真儒”、“纯儒”的缘故。孔子谓事君:“勿欺也而犯之”;子路谓出仕:“君子之壮也行其义也”;《史记》说:“董仲舒为人廉直”。是真儒,其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明道”“行义”;是纯儒,其事君的准则就是“廉直”“勿欺”。既为行义,其于财利就会有所不为(董仲舒也曾标榜:“仁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哪里是好大喜功的汉武帝所欣赏的!既是廉直勿欺,就注定了他不会阿附取容,以博高位。因此,同样是治《春秋》,公孙弘能以“从谀”的手段位至三公,而董仲舒却因“廉直”的美德倍遭冷落。个中三昧,值得深玩。或许是他的殚思竭虑以致走火入魔吧,自己居然也深信那套“天人感应”,相信那些“灾异”的昭示了。他在《贤良对策》中揭示:孔子作《春秋》,“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凡是《春秋》所讥刺的,必然有灾害现象出现:凡是《春秋》所痛恶的,也必然有怪异现象出现。人事的极好和极坏,都可以感动天地,引起天变。可见天灾实起源于人祸,人事有失,就导致阴阳失调,阴阳失调就引起风雨失节。反之,如果人事得当,自觉地调节阴阳,那就必然风调雨顺了。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于是郑重其事地制定了一套求雨、止雨的方法和仪式。他说:天大旱,是由于阳气太重,求而必须损阴益阳:“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其藏而匿,女子欲其和而乐”(《求雨》);多雨,是由于阴气太盛,止而应当移阴而壮阳:“凡止雨之大体,女子欲其藏而匿也,丈夫欲其和而乐”(《止雨盯》)。此外还讲究同类相感:求雨以水日,止而以土曰:并造土龙,设土坛,穿青衣,舞童子,斋告祷祝。本来怪力乱神,为孔子所耻言。而其行已近巫,离孔子之道亦远矣。《汉书·江都易王传》说:“元光中(六年),匈奴大入汉边,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汉朝自吴楚七国之乱后,对诸侯王实行居国食税,不复治民的政策,以免诸侯王形成实力后与中央抗衡。而这位好勇斗狠的江都王居然要求据兵耀武,这哪能让武帝放心呢。因此不仅没获批准,而且还连累了辅佐江都王的董仲舒丢了官。或许是念及数年来在诸侯国的所见所闻,深感诸侯国的桀傲不驯,仍然是破坏“大一统”的潜在威胁吧。为了警醒圣上,董仲舒忽然想起了六年前辽东高祖庙和高祖陵便殿相继被焚的两场大火。这两场大火已经令当时的武帝大为不安,“素服五日”。而董大师则认为这是不同寻常的灾异之变,这是上天谴告。于是援据《春秋》,联系实际,著《灾异论》,借天人感应,大谈政治得失。在他看来,为什么高庙陵寝会被焚呢?原因是“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位置不当,于礼不安。高庙居辽东,在外,象征在地方的诸侯;高陵在关中,在内,象征在朝中的大臣。现在汉家“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跋扈)者众。”天灾的意思是要皇帝“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背离正道)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播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近测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乃可。”(《汉书·五行志上》)原来大火的意思,就在于教汉武帝剪除不庭的诸侯,杀戮不法的大臣!而实际上,自汉景帝时晁错建议削藩而遭杀身之祸以来,诸侯问题一直是一个既难办,又难言的棘手问题,董仲舒多年为诸侯相,他对诸侯王骄奢跋扈的揭露,并不是危言耸听。也可说他甘冒当年晁错杀身之祸,敬献忠言,也算一代勇于殉道,直道事人的儒者精神。可是,当时汉武帝并不买账,董仲舒因此差点丢了性命。传说董仲舒属草稿未上,以告发人隐私著称的酷吏主父偃来访,窃其手稿,经他一番歪曲注解,以为“有讥刺”,上奏给汉武帝。武帝下其书于群儒讨论,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系出师笔,以为“下愚”,于是将董仲舒逮捕法办,“罪至不道”,按律当死。其实董书所言,未尝不是武帝所忧,仲舒之获罪,并不在“下愚”,而于“私为灾异书”(刘向说)而已。汉代善言灾异的,武帝时有董仲舒和夏侯始昌,昭宣时有睦孟(仲舒弟子)和夏侯胜,元成时有京房和翼奉、刘向、谷永,哀平时则有李寻和田终术,他们借经立义,依物托象,幸而言中,仿佛神验一般,受帝王宠爱一时。可是董仲舒被下狱,夏侯胜被囚禁,睦孟被诛戮,李寻被流放……到底天命有没有呢?如说没有,他们何以累言累中呢?如果说有,那天命何以不能保护他的代言人呢?难道天机不可泄露,泄露了必受惩罚么?原来天命本难知,儒生们大谈天命,不过借以壮胆,为至高无上的君权制造一具精神枷锁而已。君王也要利用它,以给自己君权的神圣增添几道灵光。董仲舒既不是禀承圣命而谈灾异,也不是借言天命来歌功颂德,而是私为灾异,非议时政,这自然怪不得汉武帝不领情了。不过吓吓他已经够了,于是既定其罪,复又下诏赦之,仍以仲舒为大中大夫。董仲舒虚惊一场,总算有惊而无险。不过死的恐惧却让他“于是竟不敢复言灾异”了。却原来天命并不是处处高于王命,其实质倒是王命控制了天命!可是汉武帝这一负气使性的行为,却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但历史有时也真的喜欢开玩笑,数年之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因多次触犯刑法,滥行淫威,甚至杀人全家,毒死朝廷派去的二千石长官;淮南王、衡山王竟然谋反,胶东王和江都王都知道其事,私下打造兵器,准备起兵响应。事发之后,汉武帝忽然想起当初董仲舒的灾异之言,不幸被其言中!于是选派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犹后世上方宝剑)处理淮南王案件,步舒依《春秋》之义断之,不需请示。而后回朝奏事,武帝皆以为是。董大师的灾异之言,是耶非耶,其实全凭汉武帝裁定;私下谈谈老天是可以的,而对“天子”可就不能随便说三道四了。
董仲舒的“屈民而伸君”、“屈君以伸天”虽不能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其遭遇也够尴尬而值得玩味的。
(文章太长,不忍再删,致歉!)
忠孝难辨
“废长立幼”往往不利封建皇朝的稳定。但从选择最佳的目的出发,长的未必就是最好的。看看同为一代枭雄的三国之主曹操、刘备和孙权的选择继承人也挺耐人寻味(用李宗吾先生刻薄的话来说,曹操够“黑”,刘备够“厚”,而孙权兼有操之“黑”、备之“厚”,因而谁也奈不了谁何)。毫无疑问,三国的兴衰成败,除了操、备、权自身外,也要看其继承人的才干与素质。
应该说,曹操的文治武功要高出刘备和孙权一筹。正因为曹操的更合理的政策得以继续实施,魏国雄厚的实力才使得不自量力的蜀国在多次北伐后将国力消耗殆尽。在生灵涂炭百废待兴的年代,曹操的为人处事也比刘、孙更务实。史载曹操“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在曹操的大力纠正下,东汉以来的奢华之风为之一扭,天下的人都以廉洁勤俭自律。即使是高官显贵也不敢过度铺张(甚至出现了有人故意穿破旧衣服取悦曹操的咄咄怪事,后来曹操不得不下令反对这种弄虚作假之风)。曹操的遗嘱都体现其一贯俭朴风格:“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还规定了自己“后宫”的人一律不得干涉朝政,即使对亲儿子曹彰等人也是“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这样智谋出众而作风务实的曹丞相在培养和选择接班人的时候,也比刘备、孙权高明得多。有人说长子曹丕的顺利继位,是因为曹植咎由自取。因为他为人放荡,曾私自“开司马门而出”(他的车夫立刻就被处死;妻子也因衣服太华丽违反了曹操提倡节俭的命令被砍头)。但在对人品的判断上,曹操也并不那么英明。《资治通鉴》卷六八载有曹丕、曹植兄弟政治角逐之事,就颇耐人寻味:
(曹)植性机警,多艺能,才藻繁瞻,(曹)操爱之……(曹)丕使人问太中大夫贾羽以自固(稳固太子之位)之术(办法),羽曰:“愿将军恢崇德道,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操出征,丕、植并送路侧。植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左右瞩目,操亦悦焉。丕怅然自失。济阴吴质耳语曰:“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辞,丕涕泣而拜,操及左右感嘘欷,于是皆以植多华辞而诚心不及也。植既任性而行,不自雕饰;五官将(丕)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称说,故遂定为太子。
一代英雄豪杰曹操,一生“唯才是举”,他应该是很疼爱自己“才高八斗”的儿子曹植的,但在这“德行”的评判上,也难免受被曹丕那泡虚伪的眼泪征服,也“感嘘唏”了。如果知道自己这么容易被欺骗,也应该感到尴尬的吧。当然,这里并不想评判太子曹丕与陈思王曹植的优劣。但一上台就“相煎”兄弟的曹丕,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忠厚之辈,尽管他在父亲出征时极尽“流涕”之能事。
一个人掌握着道德品行的最后裁判权,评判的结果便往往不太可靠。即使“圣上”英明,也难保出现道德评判失之公允合理的时候。在政治斗争中,胜利者往往不是“忠孝”者,失败者也不一定就是不忠不孝者(当然,反之也成立)。
聪明的曹操如此,同时的刘备、孙权又如何呢?
“厚”主刘备“三顾茅庐”以德、以义感诸葛亮而得王佐之才,使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似乎很有眼光。在《三国演义》中除了他急极了要报杀关羽之仇外,似乎一生中并无什么大的判断失误。但这个念念不忘“复兴汉室”的“刘皇叔”,他的“家教”却是完全失败的。史上对其另两个亲生子(永、理)没有多少叙说,他选择接班人似乎完全从稳定出发,虽然“阿斗”刘禅平庸,也绝不废长立幼。虽然由于诸葛亮管得太多而没有刘禅多少发挥的机会,但似乎刘太子的确缺乏历练,而在司马昭处“此间乐,不思蜀”的话,不能不令人慨叹,刘备虽无耻而有大志,而刘太子却一点志气也没有!
另一个被辛弃疾称赞为“生子当如孙仲谋”的孙权,在“忠孝”的裁判上又怎么样呢?也同是《资治通鉴》,也就分明的记载着:
吴太子和与鲁王同宫,礼秩如一,群臣多以为言,吴主乃命分宫别僚,二子由是有隙。
卫将军全琮谴其子寄事鲁王,以书告丞相陆逊,逊报曰:“子弟苟有才,不忧不用,不宜私出以要荣利;若其不佳,终为取祸,且闻二宫势敌,必有彼此,此古人之厚忌也。”……
鲁王曲意交结当时名士。偏将军朱绩以胆力称,王自至其廨,就之坐,欲与交好;绩下地住立,辞而不当。……
于是自侍卿、宾客,造为二端,仇党疑贰,滋延大臣,举国中分。吴主闻之,假以精学,禁断宾客往来,……
吴主长女鲁班适左护军全琮,少女小虎适骠骑将军朱据。全公主与太子母王夫有隙,吴主欲立王夫人为后,公主阻之;恐太子立怨己,心不自安,数馋毁太子。吴王寝疾,遣太子祷于长沙桓王庙,太子妃张休居近庙,邀太子过所居。全公主使人窥视,因言“太子不在庙中,专就妃家计议”,又言“王夫人见上寝疾,有喜色”,吴主由是发怒,夫人以忧死,太子宠益衰。
这一场危及丞相陆逊等大臣的皇位角逐也照“常规”在孙权生前就隆重揭幕了,到孙权“寝疾”之时达到白热化。由全公主直接造谣中伤,太子宠衰,后来虽然陆逊、顾桓等人极力劝阻,孙权还是幽禁了太子孙和,立了宠爱有加的潘夫人之子孙亮为太子(孙权有“寝疾”之后,心理变得过于敏感、多疑)。鲁王霸也成了牺牲品。当然,孙亮未必就庸于孙和,但后来的吴国内乱不断,恐怕与这太子之争,与孙亮过于年幼有关(登位时年仅十岁,被孙琳迫死时仅十八岁)。
晚年的孙权日益骄奢,宠信吕壹,赋役繁重、刑罚残酷。立嗣之争,孙权也犯下极大错误,多数名臣死于非命。自孙登夭折后,孙权先是废了孙和,又赐死孙霸,最后立幼子孙亮,这为日后的吴宫政变埋下了祸根。252年,孙权病逝,终年71岁。谥号大皇帝,史称东吴大帝。庙号太祖,在位24年。
虽然昏聩的孙权也有忠厚的一面,但年老的糊涂还是掩不了其昏聩的尴尬。有一次他喝醉了酒,生了气,要杀一个大臣,因为别人劝说而没有杀成。等第二天大臣们说起此事,他竟什么也不记得了。孙权非常懊悔,特别下了一道命令:以后他醉酒之后如果再要杀人,一律不准杀。——这样说来,下属对他酒后的话语,便只能当他放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