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秦可卿“好淫”与“爬灰”事件-红楼书话-文化纵横-搜狐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1:06:51
谈秦可卿“好淫”与“爬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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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明章
秦可卿“好淫”,这是她有别于其他几钗的一大特点。
《红楼梦》不是《金瓶梅》,基本上没有淫秽情节的描写,《红楼梦》中众多女子,除“多姑娘”鲍二家的,顶多还有小尼姑智能这几个极下层极次要的人物,其他女子,从小姐到丫鬟,都可说没有什么“生活作风问题”。写了袭人和宝玉的“云雨情”,因已有了“妾”的身份,已不是“问题”。俏丽无双的晴雯被疑与宝玉有染,到死时证明是“担了虚名”。丫鬟尚如此,那些“正钗”一级的小姐,更是一个个端庄正派,绝无“不才”之事。
只有秦可卿例外。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关于秦可卿的判词中有“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句;在“十二支曲子”《好事终》中也说可卿“擅风情,秉月貌”。尤其不堪的是通过焦大之口骂出了“爬灰”(应为“扒灰”)来,第十三回脂砚斋的批语又说“命芹溪删去”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秦可卿于是就担上了一个与公公贾珍“乱伦”的丑名。
在早,无人说可卿乱伦事,上世纪前半叶红学家俞平伯、顾颉刚发现了这一秘事,这才引起人们的注意。秦氏与贾珍在天香楼上幽会,被丫鬟瑞珠撞见,无地自容,于是“画梁春尽”,丫鬟吓得触柱而死。——这几乎成为定论。
近些年有人对此定论产生了疑问。笔者反复读可卿出场的那几回,越读越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淫”到与公爹乱伦的青年女子,应该是一个“淫妇”、“荡妇”了。凡这种妇女,无不打扮妖冶、行为放荡、言语轻佻、举止风流,靠装正经,是装不像的。但细读秦可卿出场的那几回,一点也看不出她有这些特点。别的重要人物出场,都有大段肖像、情态描写,人物的性格特点差不多就展现出来了,而可卿,没有肖像描写,但给人的印象却是清晰的,良好的,人们觉得她秀丽端庄,正派平和,绝然与淫荡联系不起来。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子,能是去干那营生的人吗?
如果秦可卿与贾珍有染,那当不是很私秘的事,你看,连一个下人,一个粗拉拉的老年男仆焦大都知道,那在贾府里谁还不知道?即便有人还不知道,被焦大当街大声那么一嚷嚷,谁还不知?宝玉听到“爬灰”一词,不知是何意,问凤姐,凤姐不让他问,不让问他就不知道了?从古到今,这类“桃色新闻”人们最感兴趣,传得最快,议论最多。“爬灰”一事一经传出,在枯燥单调的贾府生活中还不得成为爆炸性的头号新闻?不用说那些夜间赌钱吃酒的婆子小厮一定要拿来作为笑料,就是那些丫鬟小姐,也难免用以作为谈资。笑谈的结果是什么?还不是对那当事人鄙夷小瞧,嗤之以鼻?贾瑞对凤姐有非分之想,平儿知道了,说:“癞蛤蟆想天鹅肉吃,没人伦的混账东西,起这个念头,叫他不得好死!”平儿是个极宽厚的人,动辄原谅别人,尚且对“起这个念头”的人如此鄙视,憎恨,可知其他人如何。而且,贾瑞是男人,这类事情男人往往会得到原谅,女人就不行了。再说,贾瑞与凤姐是平辈之人,而秦、珍是公媳关系,更是“没人伦的混账东西”,其受人鄙视的程度可以想见。总之,秦可卿的淫已淫得如此出格,那她在贾府里还不得成为一坨臭狗屎?
刘心武老师真是宽大为怀,他竟原谅了秦氏的出格淫情,而且举出曹禺《雷雨》中繁漪与继子周萍的“乱伦恋”作例子,说你看完了这一儿子与后妈胡搞的戏,你没有往舞台上扔臭鞋子,而是站起来鼓掌。古时称与母辈淫乱为“蒸”,倒过来为“报”。你能原谅上蒸,为何不能原谅下报呢?我看刘老师在这里是偷换了概念。我们讲的是书中人物对“上蒸下报”的态度,而非读者观众的态度。若是后者,不光观《雷雨》对繁、萍乱伦不生厌,就是读《金瓶梅》,对潘金莲、李瓶儿这些女子也未必能讨厌到哪里去。书中剧中的人物就不行了,周朴园、侍萍、鲁大海等等,谁能像贾府里的人对待秦、珍那样原谅繁、萍这对男女而认为无所谓?再说,繁漪是在遭受周朴园冷遇和折磨的情况下,带着一种报复心理也为摆脱感情孤寂而委身于周萍的;秦氏呢?除了主观好淫,有半点客观原因吗?照理说,贾府的上上下下拿她当臭狗屎也算便宜她了。
但事实却正相反,秦可卿在贾府里不但不是“臭狗屎”,简直是个“香饽饽”,阖府上下,没有不喜欢并尊重这位“蓉大奶奶”的。贾母说“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是“重孙媳第一得意之人”;贾珍说“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自称“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就罢了”的凤姐,与秦可卿好成一个头,秦氏病了,她一趟趟去探病,凤姐在秦氏病榻旁有说不完的话,以至尤氏说:“你们娘儿两个忒好了,……你明日搬来和她住着罢!” 秦氏对凤姐说:“这样的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儿似的待。婶娘的侄儿(丈夫贾蓉)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就是一家子的长辈同辈之中,除了婶子倒不用说了,别人也从无不疼我的,也无不和我好的。”秦可卿死了,“那长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尤其是她婆婆尤氏,对可卿更是疼爱有加,天底下难找这样好的婆媳关系。她对贾蓉说过:“倘若她有个好歹,你再要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她对金寡妇说起可卿的病,长篇大套地说个没完,说:“她这为人行事,哪个亲戚,哪个一家的长辈不喜欢她?所以我这两日好不烦心,焦得我了不得。……我想到她这病上,我心里倒像针扎似的。”对媳妇的喜爱疼爱还有哪个婆婆能比得了?
读到这里,不禁令人生出疑问:贾府里的这些人是怎么了?是不是一个个都有病?怎么这样不正常?自己的妻子有外遇,不,不是“外遇”,是“内遇”,遇的是自己的父亲,却还“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自己的男人有外遇,不,同样不是“外遇”,是“内遇”,遇的是自己的儿媳妇,却也毫无半点异词,还和儿媳妇好得不得了,儿媳病了,还心焦得“心里像针扎似的”,还认为这儿媳是“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我们知道,自古迄今,别的都可忍了,唯独这当“乌龟”戴“绿帽子”的事是没法忍的,除非是那些狗猫牲口才持无所谓态度。尤氏、贾蓉娘俩就能达到牲口的宽厚,曹雪芹写的这还是人吗?
贾母曾以“小孩们年轻,馋嘴猫似的,哪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为由,原谅了贾琏和鲍二家的胡搞,难道也能原谅贾珍可卿胡来吗?在那个社会,公子哥儿出点风流事,算不了什么,就像当今有钱人包个把“二奶”,有权人找几个“小秘”已是寻常事一样,可“爬灰”呢?大概放什么时候也是头号丑闻。谁家出了这样的丑事,那还能在社会上立住脚吗?何况贾家的政敌正时时窥探着贾府的秘密。那家忠顺王府不是连宝玉与琪官蒋玉函换汗巾子的事都探到了吗?“爬灰”事如何能不为外界特别是政敌所知?知道了,那后果有多严重!作为一家老尊长的贾母竟能不顾家庭的名声吗?就不怕败坏门风使贾家无法立于公卿之林吗?她本该对晚辈这样的事管一管,不管倒罢了,怎么还对可卿评价那么高,说是“第一得意之人”?
上述这一切都无法解释。还有,贾珍若果与儿媳妇有私,儿媳死了,就这么个小辈之人,他会以最简单的最不惹人眼的方式处置了事,为什么要“尽我所有”把殡出得这么大,以致把宫里的太监和十数家公卿都招来送殡呢?原本他会淡然处之,他却哭得那么痛,痛哭操劳得拄上拐杖了,合乎常情吗?再说,一个让公公“爬灰”的人死了,那么些公卿王爷会来为这样一个女人吊祭、送葬吗?
只要确认有“爬灰”这会事,这一切就都违反常情,就无法以正常思维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
自从刘心武作家创立了“秦学”,就找到可以解释的方法了。
为什么秦可卿有如此丑行本该受到大家鄙视却无人鄙视她反而上上下下都和她好呢?原因只有一个:她的血统高贵,她是康熙的孙女,在她身上寄托着贾家的希望。这么一个“宝贝”,有点作风问题还算问题吗?即便是让人“爬”了点“灰”,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不仍然是“第一得意之人”?还不仍然是“打着灯笼没地方找去”?
但又令人生疑,疑有二:
一是血统上的高贵和政治上的有用能抹掉人格上的污点吗?对她寄予的希望能冲去人们心理上的厌恶和感情上的鄙视吗?一码归一码,你血统高贵,你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会对贾家带来好处(但也可能带来灾难),尊重你就是了;你既然有那样的丑事,谁还会对你有真情实意,还那么真心实意地敬你、爱你?你要死,就死吧,不用为你那么心焦;你死了,体体面面地把你殡葬了也就可以了,哪里能为你流那么些眼泪?再说了,贾珍明知可卿的来历,你怎么敢“爬”她的“灰”?你不怕弄得她名声扫地使她起不到想让她起的作用了吗?即便日后真的废太子或其子弘皙当上了皇帝,秦可卿恢复了公主的身份,你蔑伦败坏公主的名声,你不怕皇帝杀你的头吗?
二是知道可卿做了为人不齿事的人多,不是一般的多,而是阖府上下没大有不知道的了(傻大姐有可能还不知道);知道可卿身世来历的却必然是很少的,如此带有极大风险的事,扩散面能大吗?估计也就贾母、政、赦、敬、珍、尤氏这几个核心人物知道,凤姐是否知道都不一定。如果以其血统高贵身份特殊作为对她好的原因的话,那些只知其丑事不知其身份的呢?问题是除那几个核心人物,多数只知其丑不知其贵者也没有不疼她不和她好的,一知道她死了,“莫不悲嚎痛哭者”,这又怎么解释呢?
以上许许多多的疑问,只要认为贾珍、可卿存在蔑伦的淫情,就会是一个死结,惟一可以解开这一死结的是:秦可卿与贾珍并无奸情,“爬灰”之说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根本就没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回事。
在《红楼梦》中可证珍、秦有苟且之事的地方只有两处:一是第七回宁府老仆焦大骂的那五个字:“爬灰的爬灰”,一是第十三回回后朱笔脂批中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字样,据说这是曹雪芹原来的一个回目,这回书中原有这方面的描写,遵批者命删去了。
珍、秦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奸情?据刘心武氏说,已经有了年头了,但集中体现在书里的,是秦可卿自缢身死的那个夜间。刘氏的中篇小说《秦可卿之死》中写“小朝廷”事和秦可卿身份已经败露,贾珍去跟可卿说了这坏消息,秦可卿知道自己必须在此夜结束生命,两人就不顾一切地做最后的缱绻,尽情地淫荡起来。至夜阑,尤氏命丫鬟瑞珠上楼找贾珍,被撞了个正着,秦氏这才上吊自缢。
贾宝玉曾在其中梦游太虚的秦氏卧室离天香楼老远,第十一回写凤姐从秦氏卧室到天香楼去,出了内宅,进了会芳园便门,一步步看了园景,转过了一重山坡,这才到了天香楼的后门。刘心武先生可能觉得两人半夜五更跑那么远到楼上私会不大可能,于是就让秦可卿搬到了这座楼上住。秦氏已是重病之人,还让她搬到这楼上孤零零地住在那里,这太没有道理了。再说这天香楼是个看戏游乐的地方,适合病重之人住吗?而且这楼上还修有暗道供贾珍秘密进出秦氏卧室,这太离奇、太不可信了。
秦氏秋天病了,到十二月初二日凤姐去看她,见她“脸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接着凤姐到尤氏那儿,对尤氏说:“实在没法了。你也该将一应的后事用的东西给她料理料理,冲一冲也好。”尤氏说:“我也叫人暗暗地预备了,就是那件东西不得好木头。”秦可卿已是病到给她预备后事了,到天香楼事件也就仅过了几个月,书中并未写她有什么康复,一个全身肉都干了骨瘦如柴的人,还有兴致有能力夤夜跑到天香楼上去干那勾当吗?这是绝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贾珍和秦可卿并不存在乱伦之事,更不会“淫丧天香楼”。
这样立论,最大的障碍就是上述焦大那五个字和一条脂批。但你只要明白了曹雪芹的用意,就能跨过这两道障碍。
宁府老仆焦大那“爬灰的爬灰”,只不过是混吵乱骂,是不能为凭的。贾珍素日待人太苛,第二十九回里老太太到清虚观打醮,他负责组织。那天天太热,贾蓉在阴凉地儿凉快了一会,他就叫小厮啐贾蓉,“那小厮们都知道贾珍素日的性子,违拗不得”,这就可见一斑。对下人太厉害了,难免下人们恨他、骂他、丑他;他平日行为又不检点,常有点风流事儿,他对可卿又挺好,于是下人在私下里就造他的谣,说他“爬灰”。焦大仗着他那张老脸,恃酒耍性,哪句难听说哪句,就把听来的谣言骂出来了。这老仆骂贾府里的子孙不肖,原是不错的,所以鲁迅先生说他是“贾府里的屈原”,但他骂的具体内容却未必真有实据。譬如他接着“爬灰的爬灰”还骂了句“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就无所指。有人说是指凤姐和宝玉有私,那显然无据。刘心武氏说是指可卿与宝玉的私情,而宝玉明明是“小叔”,怎么成了“小叔子”了?刘说是从可卿是贾珍妻子角度论的,这简直是梦言呓语了。
所以,不能拿焦大的醉骂为据断定珍、秦淫情之有。
至于那条脂批,比较麻烦一些。第十三回回后批的原文是: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在这一回的末尾,还有一条朱笔眉批: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两条批语,历来被红学家们奉为经典脂批,据此断定曹雪芹在这一回中写了珍、秦在天香楼淫荡的具体情节,只是被删节掉现在看不到了。
以笔者看,并不是这么回事。
《红楼梦》不同于《金瓶梅》,曹雪芹非常注意自己文字的清洁,他绝不会具体描绘那
些露骨的淫荡情节。非写不行,也不过如贾琏和鲍二家的那样了了数语,何用一回的三分之一篇幅?
再者,查第十三回的篇幅,并不比其它回的篇幅小,比相邻的第十二回还多了千许字。在全书中属中等篇幅,这与脂批说“只十页”“少却四五页”不吻合。
笔者认为,根本就没删,曹雪芹根本就没写什么“淫丧天香楼”。第十三回,原样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没有任何删节改易。
之所以有这样的脂批,纯是雪芹与脂砚斋施放的烟幕。我们知道,脂砚斋不是金圣叹,她(他)与雪芹是“余二人”“一脂一芹”的关系,是红楼一书写作的参与者。雪芹写到这里,牵扯到十分敏感的内容了,写也不是,不写也不是,无奈之下,于是就施放了这个烟幕弹,加上这样的批语,让读者自己去琢磨去吧。写可卿之淫,写“爬灰”,写“淫丧天香”,统统是为避开而又不能也不想避开的敏感的政治内容而故意使用的曲笔。
事实的真相是,秦可卿已知此时当政已探明自己的真实身份,知道自己再活下去,马上就要给整个贾府带来灭门之灾。深明大义而又为疾病折磨得痛苦不堪了无生趣的可卿,于是就悬梁自尽了。为什么要到天香楼上去上吊呢?那楼上夜间僻静,无人阻拦,此时自己的体力也还能走到那楼上。
如果以上笔者所论不谬,还有件难以解释的事:曹雪芹为什么要写可卿之淫呢?
这一方面是以淫遮盖她的政治面貌,一方面也为忠于生活,写一下自己年轻时的经历,为当年那段难忘的感情记忆留下一点纪念。
细读第五回就可发现,宝玉那天中午的确是和可卿发生了性行为。可卿引宝玉到了自己卧室,亲手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于是众奶母伏侍宝玉卧好,款款散了,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秦氏便吩咐小丫鬟们,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这里并没说可卿离去,接着就写宝玉梦中与她行警幻秘授之事。这实际是在写两人的“云雨情”,这才是“初试”,与袭人已是二试。可卿的“情海情天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擅风情,秉月貌”正是指与宝玉的这事。所以,宝玉跟凤姐去探病,听可卿说“未必熬得过年去”,宝玉才“如万箭攒心,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所以宝玉一听可卿死了,不听贾母劝阻,连夜就过东府去。所以雪芹写宝玉哭可卿哭得死去活来。
很多人都有儿时情窦初开时似真又幻的类似“过家家”的一些事情,长大后会凝固成一些难忘的记忆。曹雪芹自小生活在女儿堆里,这样“过家家”的事一定会有,长大后要写儿时事了,难免要作为一种美好的记忆写进作品里,当然这样的事只能扑朔迷离地写。“史湘云醉卧芍药荫”,那实际上就是写宝、湘儿时的这种事。不过,宝、湘二人当时都是小孩子,可卿此时已是成人,这就是她的“情既相逢必主淫”了。
(2005年12月  于平度文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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