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病”,谁来诊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04:35
医院有“病”,谁来诊治
深圳市人民医院曾经在2005年1月出现违反68项规定向病人收取“天价”药费,现在它又有新的“创举”———在向病人按时间收费时,竟然有一项是一天收费25小时,应该按台收取的仪器费也分解收费!
实际上,上次的“天价药费”事件后,该医院并没有无动于衷。相反,该医院的措施还颇有力度:相关 室主任引咎辞职,一名护士长留职察看,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都接受扣除相应奖金或津贴的处罚。
可惜刚一年多过去,这个“人民医院”又爆出“一天25小时”这样的丑闻。可见,问题并没有随着对当事人的处理而解决。也就是说,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对路。
深圳市人民医院屡出丑闻,根源在于,在社会道德水准低下的情况下,一些医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惟利是图,而目前又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尤其是相关的法律,来制约和惩罚丑闻的当事人和法人。
在“天价案”中,我们虽然看到诸多人员受到处罚,貌似严厉但却都是单位作了一些人事上的处理,而没有看到相关法律在其中起作用;而且受到惩罚的只是一些个人,并没有看到作为丑闻主体的法人有任何损失。如果仅仅停留在这样的处理层次上,那么在卖高价药、吃回扣等利益的诱惑下,除非那些惟利是图的医务人员突然道德反省,否则怎么能指望情况根本好转?
因此,单看媒体监督曝光后的人事处罚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更应该对医院的法人追究法律责任,重新审核当事人有没有执业资格,医院还够不够“××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