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亡國亡黨的貪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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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
「任何政黨、政治集團執政以後,都面臨著失去政權的危險。在和平建設時期,危險主要來自執政黨內部的腐敗。執政黨只有堅決反對腐敗、有效地預防腐敗,才能保持執政地位,維護國家的穩定和發展。」
-中央紀委研究室研究員邵景均[1]
下周便是一年一度的人大和政協「兩會」會議。某些好事之人人以訛傳訛,還稱我為政協,事實上依新例我已當了四屆20年委員,早於2007年退了下來。不過,對「劉政協」這稱呼我仍樂於接受,更引以自豪。因為眼看政協不斷進步,委員們積極就國家大政方針建言獻策,監督批評,絕非數十年前的所謂「花瓶」;其作用和建言受尊重的程度,遠超香港任何一個諮詢機構。「行政吸納政治」,內地早已做得好過當年的港英政府。
不過如果我今年還參加會議的話,我一定會着重提出反貪腐的問題。這問題,從我23年前參加政協那一年,年年兩會都有人提及,但問題似乎從沒有可觀的改善。最近內地民間有這樣的說法:「反貪腐,會亡黨;不反貪腐,會亡國。」認為今天的執政共產黨,似乎寧願亡國,也不敢真正反貪腐。中國人民視為反貪腐試金石的,就是當局會否推行落實已經說了多年,也有成功試點的官員財產申報制。
老實說,我不太迷信官員財產申報制。落實了當然好,但以內地的親友關係,隨時可先把財產轉移到兄弟妻舅等名下才申報。更重要的是,這是整個貪腐鏈的下游管理,而任何鏈條管理,下游管理都是事倍功半的。環保如是、反貪腐亦如是。
貪腐鏈的最上游是道德。當今中國社會道德淪亡,舉國上下向錢看,人慾橫流,這方面如不下大力勁,提倡超越物質之上的追求,新時代的倫理道德,我們憑什麼要求社會上不貪腐、官場上不貪腐?近年內地小學開始推行公民教育,包括倫理道德的灌輸。這是正確的一步,但我們需要的,是一場全民倫理運動。如果學校內外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世界,學生看透成人社會的偽善,將會很快習慣了說一套,做一套,後果可能更壞。
內地的代表和委員,習慣動不動便提出立法。我們老一輩,通常簡單地認為嚴刑峻法便會有效果。法當然要立,而到了今天,有關法制基本上已經完備。但俗語有云:「殺頭的買賣有人幹,只有賠本的買賣沒人幹。」沒有「慎獨」的自我道德規範,嚴刑峻法只會對大部份良好市民有阻嚇作用,對真要貪腐的人,效用甚微。明朝是歷史上最貪腐的朝代,但治貪官也是最棘手的,貪官於處死之後,還要剝皮掛於城牆上示眾,還是越殺越貪。
香港不少人認為,只要成立像廉政公署之類的反貪防貪機構,便可天下太平。廉政公署固然是個神話,近年來只管大廈管理、選舉投訴等雞毛蒜皮,陳方安生十成按揭的投訴,表面證據俱在,查了幾年,還不是不了了之?近年市面流傳「官商勾結」,廉署對此民怨甚大的新發展竟能視如不見。而內地不是沒有反貪腐機構,黨有黨的反貪防貪系統,政府又有它的另外一套班子,架床疊屋,結果還是每下越況。
說到底,貪腐除了有如統計數字等的客觀反映之外,還有一個人民感受的因素。而客觀的反映,貪腐案件數字的上升,許多時反而是反貪部門落力和傳媒開放的成績。至於人民的感受,則主要是因為貧富懸殊加劇,加上資訊發達,弄到人盡皆知的結果。事實上,我們很難簡單斷言今天的貪腐客觀上是否比以前更加嚴重。但是政治就是感受,人民普遍感覺貪腐嚴重,不滿情緒高漲是真實的,因而出現動亂,亡黨亡國的風險也是真實的,執政當局也就不能不認真直面這威脅。
如上分析,內地的反貪腐問題十分複雜,不易對付,更無簡單的,能立竿見影的徹底解決方案。民調顯示,反貪已經成為人民第一個關注的問題,短期之內不能不有可見的突破。要害是「急驚風遇慢郎中」:當前反貪腐問題是,尋根究底,固本培元需時,但人民卻要即時看到可觀的成果。
以上的判斷如果是正確的話,重慶的反黑風暴大可讓它轟轟烈烈的進行到底。只不過連被告的律師也抓,便有點過分,不能再出現。(雖然內地的律師也是問題的一個部份,抓幾個律師,人民也是高興的。)而且把重慶的經驗推廣,各地從反黑入手,從而牽出貪官一大串,是一個合理的發展。如不把它推廣,反而不美。少了些黑幫,公安們便少了很多油水,而市上則一定少了更多不該出現的事物,人民必然稱善。
要指出的是,這也是事倍功半的下游管理手段,只能有短期的效果。公安少了黑幫這條易收錢的財路,很自然的便會轉向民營中小企業敲詐作彌補,這只不過把問題轉移了而已。黑幫猖獗當然為禍大,但弄到商界天怒人怨,後果也同樣,或者更加嚴重。因為港商的縱容,廣東貪腐向來嚴重,結果廣東的民營企業雖然十分發達,但始終都做不大。我也是祖藉廣東我才不護短的說,廣東人做事的氣魄和條理等,的確是問題;但更大的問題是民企賺錢到了某一地步,老板會覺得不勝各衙門的煩擾,致力把財產和家人轉移到外國,不集中精力作再投資把事業做大。台商做大了的也轉移到較有法度的華東去發展。
另外可以做,並且早就應該做的,是開門反貪腐。黨政自己管好自己,意願雖然良好,但古今中外都效果不彰,反而越貪牽連越高、越廣。現在連紀委、公、檢、法等全部都千瘡百孔,不為人民所信任,而且更燒到國家領導人級別的高官身上,可見不能再光靠自己管自己去反貪腐。事實上,在當今資訊社會中,網上的「人肉搜索」便不時揪出貪官。但網上民粹主義泛濫,而且可信性低,容易成為故意搞臭人家的工具。倒不如開放正規的輿論和公民社會,作監督制衡,以堂堂之陣,正正之旗反貪腐。這外在的監督制衡機制最王道,最少不良作用,同時也要加強規範,杜絕記者收紅包、有償報導、採訪與拉廣告不分等同樣是貪腐的弊端。
此外,從上游管理的角度去考慮,貪官近年的大量出現,重要的起源之一是賣官。據我聽聞,這現象日趨普遍。出錢買了官,是投資;收賄,是回報。從這角度看,十分合理,買官當了而不貪,反而不合理。因為這是一種十分理性的交易行為,抓幾個一把手,高調重罰賣官行為,連買官的都要罰錢坐牢,使這種不法的投資成本重、風險高、回收不成比例,相信阻嚇作用會很大。如能持之以恆,全面杜絕官位的買賣,貪官的數目一定會急速減少。
於此,遙祝兩會成功!反貪腐初見成效!
20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