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嘉一:谷歌另类吗?(金融时报 20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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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另类吗?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加藤嘉一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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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晨起床后打开电视,6时31分,看到了CCTV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正在播放新华社“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负责人,就谷歌搜索服务退出中国内地市场发表谈话”稿子。过会儿发现,各家网络媒体纷纷在显著的位置推出这份稿子。问问熟悉的媒体朋友,确实有批示,“只让发新华社通稿”。不仅如此,据我了解,有关部门还希望让国内“靠谱”一点的媒体组织一批文章,趁机好好教训一顿谷歌,顺便向美国当局施加压力。
谷歌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律官大卫•德拉蒙德公开发表声明的是凌晨3时3分,再次借黑客攻击问题指责中国,宣布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
对此,那位负责人直接作出的回应相当具体:“今年1月29日、2月25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两次与谷歌公司负责人接谈,就其提出的问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强调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应当遵循中国法律,如谷歌公司愿遵守中国法律,我们依然欢迎谷歌公司在中国经营和发展;如谷歌公司执意将谷歌中国网站的搜索服务撤走,那是谷歌公司自己的事情,但必须按照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负责任地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不管中国政府和谷歌公司间谈判的结果是主观上达成谅解还是客观上陷入破裂,中方当局反应如此之快足以说明,中方对这一局面早就有把握,甚至做好了充分准备,何况谷歌高层发表声明的不是中国时间,而是美国时间。
同一天下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的立场表示说,“谷歌事件无非是商业公司的个别行为,我看不出它会对中美关系带来什么影响,除非有人想把它政治化;我也看不出它会对中国国际形象产生什么影响,除非有人想拿这个问题做文章。损害形象的不是中国而是谷歌自身。”
来自中国内地的负责人和发言人在同一天内做出的表态高度展现了中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条老路。《环球时报》3月24日的社论“中国开放不会因谷歌而收紧”之最后一段似乎为此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利用外资总量已达近万亿美元,谷歌在华投资还不到万分之一。中国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超过66万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已经有480家进入中国。谷歌事件只是中国改革开放大潮中偶尔溅起的一个小小浪花,它的出现或许有必然性,但对大潮前行的方向产生不了丝毫影响。中国也绝不会允许这样的影响发生。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期待西方对中国的主动理解是幼稚的,中国只能用自己发展和成长的强大事实,才能撕裂西方舆论对中国的铁幕”。
自从今年1月12日谷歌高层公开发表声明,声称受到了中国政府支持的黑客攻击,不愿在中国运营受到审查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并考虑退出中国市场以来,这一事态一再升级和降温。这是一场没有胜败和输赢的谈判,现状顶多被理解为暂时的妥协或过渡性安排。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讲,谷歌事件无疑是中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之间国家利益、价值观、意识形态上的矛盾或冲突,是被政治化了的,绝不是个案。它与2010中美关系大环境——敏感期与挑战期有着密切的联系,背后存在的则是中美双方当局尽可能寻找外交上寻找谈判筹码的战略意图。
谷歌退出中国内地市场从它对美国当局公关战略以及维护自由、民主等西方理念的视角看是“得分”的。我还无法分析出谷歌的抉择是否是出于“High Risk-High Return”的理性投资,即谷歌是否是从这一献身过程获得来自美国当局以及全球爱好自由主义的政府、企业以及人民有形或无形,物质或精神上的“奖金”。这场风波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看是再好不过的案例,不得不让美国当局上一堂课,反思“如何避免经济摩擦影响政治关系”;“如何以政治成熟促进经济关系”。
从跨国企业的角度讲,全球化(globalization)与本土化(localization)——“全土化(Glocalization)”的有机结合,对谷歌公司这一已经树立了全球品牌的大企业来说,如何坚持自身全球战略和企业理念的前提下(全球化),尽可能适应中国这一名副其实的“另类”市场(本土化),是个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全土化”进程绝不是桌子上的空谈,牵涉到企业本身的跨国战略、市场开发以及雇用方式等。比如,谷歌公司要在中国进行招聘,希望能够拉拢最优秀的人才。对那些具有国际视野和高级素质的中国青年才俊来说,进谷歌公司的动机应该在于比国内企业更高的待遇以及基于“能力主义(meritocracy)”,更加公平、透明、良性的竞争环境和升级机会。美国的大企业雇用中国的大人才只有通过“全土化”战术才能实现双赢。
谷歌事件恐怕也不得不让中国有关部门上一堂课。
外交部发言人主张:“谷歌事件是个商业上的个案,丝毫不影响中美关系大局”。这一逻辑推理恐怕站不住脚,说不过去。谷歌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冷静思考一下,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政府和企业认同谷歌?究竟有多少人口使用谷歌?多少年轻人将谷歌看作创新的先锋?
如果发展中的中国市场最终不能够“容纳”谷歌,对绝大多数西方跨国企业和青年才俊来说是个再明确不过的信号。这一两难对中国内政与外交难道不是个问题吗?何况,中国外交的政策目的和存在意义无非就是为国内建设创造稳定而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新办负责人主张:“谷歌公司应该遵守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到底什么是“中国法律”?众所周知,跨国企业到中国做生意,碰上的困难往往在于人治层面,而不是法治层面,遭到的障碍往往不是市场因素,而是体制因素。中国市场依然处于不够法治,充满政治色彩,是个不争的事实。这里所说的“中国法律”过于“中国特色”,恐怕难以得到绝大多数外国企业的认同。假设把“国际惯例”理解为在国际社会上通用的游戏规则或普遍价值,那么,谷歌公司另类还是中国政府另类?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