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马明哲总是被口水(中国青年报 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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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国企”这个词,让马明哲狼狈。新华都唐骏收入大超马明哲,但没有人骂唐骏,因为新华都不是国企。
所有制炸雷接上了两会硝烟。
全国人大3月14日闭幕,3月15日上午北京就上演了地王大战。一日内,两项地王纪录被刷新,中国远洋集团旗下子公司远豪置业以40.8亿元拿下朝阳区大望京一地块,北京中信房产用52.4亿元拍得大兴区亦庄地块,给个火热的房地产火上浇油。
买卖寻常事,但因为这两大地王是央企所得,所以炸雷格外响亮,口水滔滔。马上,3月16日,国资委新闻处出面呵护,表示禁止央企进军地产于法无据。按照《公司法》规定,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挂牌出让土地是政府发展房地产的政策,如果说要国资委出台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另一种说法是,远洋地产大股东虽是央企,但同时也是上市公司,当然要听市场的,国资委无权干预。
这是典型的央企腾挪术。一碰到利益,央企马上搬出自己共和国长子的派头,用各种行政垄断权力冲锋陷阵;但一涉及责任,一被公众口水,央企马上变成了上市企业,直扑市场经济大海。当然,民众不会轻易被蒙住,口水依旧。
仓促间,3月18日国资委撤了一步,表示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显然,这前后两种说法矛盾了,其中必有一种“于法无据”。
此“法”不只是指法律,更多的是指行政与市场的“法”——即所谓总理的话与总经理的话,到底听谁的?对于央企来说,当然应该听总理的,因为央企的大股东是政府,而总理是政府首脑——但央企不听总理的,不承担社会责任,兀自炒地王,这如何不遭公众口水漫天?
这种双重身份的灵活与尴尬并存,也累着了平安保险的掌门马明哲。在中国保险业,马明哲颇新锐,但也总被口水不断。从2008年的平安保险巨额融资,到马本人的6000多万元年薪收入,直到今年2月23日,平安保险宣布8.6亿股限售股将于3月1日上市流通,平安保险又一次背上了拖累大盘的罪名,而马明哲自是脱不了干系。媒体的标题是《马明哲名义获7亿,或成最富国企领导》。
注意,“国企领导”。正是这个词,让马明哲狼狈。新华都唐骏收入大超马明哲,但没有人骂唐骏,因为新华都不是国企。
据说,1986年,当时30岁的马明哲对蛇口招商局老板袁庚说:“100年后我们重操旧业好不好?”此话是指100年前招商局的保险梦,1875年即有保险招商局。袁庚大喜,当即操作。1988年3月21日平安保险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两家股东都是国有资本,工商银行占股51%,招商局占股49%。
到1992年,平安保险股东增为5家,分别是蛇口招商局、深圳工行、中远公司、深圳市财政局和平安员工合股基金,还是国企控股。1993年,平安保险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数目增加到114家。之后,摩根和高盛进入又退出,股权进一步分散,工行、中远集团、招商局先后退出,汇丰成为平安保险第一大股东。
经过十余年的裂变,马明哲麾下的平安保险一马突进,其规模列中国保险业第三,资产重组,海归掌权,产品创新,特别是顶住1996年保险业产寿分业浪潮,扛至今日,平安保险的金融集团梦想初成,平安财险、平安寿险、平安银行、平安证券、平安信托,整个一大金融托拉斯,这令当年没能顶住而被分切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羡慕不已。
而今,在平安的前十大股东中,除去两家深圳政府的公司共占11.51%的股份外,其余都是外资和民营资本。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平安员工的持股平台新豪时、景傲实业和江南实业占股约10%,有相当话语权,员工要当家做主。
在平安保险官网上,平安自称是“中国最大的非国有企业”。但大家不这样看,总认为马明哲戴的是红帽子,还是用国企老板的标准要求他,所以口水不断,冲得他趔趄左右。而炒地的央企,甭挣巴,就是红帽子,央企老板被口水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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