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义务教育充满阳光雨露(2005-12-22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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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义务教育充满阳光雨露  2005-12-22 08:54:48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潮白

  
  
  南方日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全省16个贫困县免费义务教育试点进展顺利,正在紧张地进行最后的名单核实。133万农村少年儿童今年秋季入学时暂交的288元(小学)或408元(中学)杂费,即将返还到他们的手中。这意味着,收费的义务教育,首先在这16个县退出历史舞台(详见今日南方日报A01版报道)。

  免费义务教育,通俗地说就是少年儿童的教育投入,从老百姓“埋单”改为由政府“埋单”。有人曾经较真地说,“免费”正是义务教育本身的特征,何来“免费的义务教育”?现在不是争论问题、而是解决问题的时候。1986年7月1日,国家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的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事实上近20年来,义务教育并不免费的状况,是一种普遍的客观存在,应当说,这由我们的现实国情所决定。现在,则到了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

  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广东省委、省政府雷厉风行,旋即决定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全国率先对省内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免费义务教育试点,2008年推广到全省农村!16个试点县的免费金额达4.4亿元,全部由省财政转移支付,由此我们不难看到省委、省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虽然,免费项目只是中小学生每学期要交的杂费,书本费还要按照“一费制”的规定收取;但是,这一率先之举,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在推动义务教育工作中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识到免费义务教育的重要性,显然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密切相关。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民生,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执政只有为民,我们的各项事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要认识到,农村教育是农村发展的根本所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基础工作或者说是根本。与此同时,在农村推行免费义务教育,也是一项受益面最广的公共投资。有专家更认为,这种做法的意义不亚于政府免除农业税的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减少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

  在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是一项充满阳光和雨露的政策。这16个县试点的成功,势必能够为全省的全面施行打下坚实基础。我们欣喜地看到,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在中国已成大势所趋;而在广东,即刻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