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法律战呼之欲出 - 军队政工 - 全球防务 - Powered by JumbotCm...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5:00
太空法与太空政策紧密相连
太空法的主体部分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太空委员会颁布的五个国际条约,即《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登记公约》和《月球协定》。这五个条约,特别是《外空条约》确立了太空法的国际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太空政策在国际太空事务中的协调与影响,必然会渗透和反映到有关太空协议、太空协定和太空条约中,这对太空法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太空活动的法律问题一直带有政治性或政策性,在国际军事航天舞台上尤其是这样。如太空主权问题涉及国家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与政策,太空军备控制涉及国家的重要外交政策和军事政策等等。因此,各航天发展国家太空政策的决策者都注意考虑联合国的太空法律制度。
太空法是太空技术发展的产物
一方面,太空法建立在国际法的广泛基础之上;另一方面,由于太空法涉及太空科技的一些特殊问题,因此它又需要具备一套独特的法律原则和规章制度。正因如此,联合国和平利用太空委员会分别设立了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一般地说,法律对社会变化作出的反应比较缓慢,但由于太空技术发展迅速,对太空法来说,不论是国内法方面还是国际法方面都不存在反应缓慢的情况,迫使人们及时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需要。太空法的条款表述,在相当程度上是以太空技术的定义、概念、术语、理论为基础。这保证了法律条款表述的规范、严谨,同时保证了法律本身的适用和效力。实践证明,太空法的形成与发展与太空技术密切相关,到目前为止,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太空委员会会议上,涉及太空法律中许多有争议、悬而未决的问题本质上也反映了技术问题。例如,关于太空的划界至今仍无定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航天发展国家认为,从太空科技现状来看,还无法规定一定高度作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太空)的界限。关于太空碎片问题的讨论也有同样情况,一些国家认为,应把这一议题列入法律小组委员会的议程,由法律小组委员会拟定一个法律框架的初步要点,而另一些国家认为,在太空碎片的测量技术尚未解决之前这样做还为时过早。
不容忽视的太空商业法
太空商业是一个非常特殊和复杂的领域,是太空军事斗争的重点内容之一。太空商业法是太空法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太空立法的扩展和延伸,因而也是太空法律战的重要内容。国际太空法属于国际公法范畴,规范和调整的一般是各主权国家的太空活动,但随着一些非政府经济实体、私营企业进入并参与国际间的太空商业活动,根据太空法的原则制定规范和调整太空商业活动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美国最早重视太空商业化活动的立法,1962年就颁布了卫星通信法, 1984年又先后颁布了陆地遥感商业化法和商业太空发射法等。尽管这些立法属于国内层次的,但其影响(如对太空商业发射、卫星许可证发放等的影响)已超越了国界。为进一步推进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工作,建立健全国内太空法规体系,是应对未来太空法律战的法律依据。太空法研究不同于一般的法律研究,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与发展工作需要较高的、综合的专业素质、政策研究水平和较丰富的航天实践经验。从长远着眼,从现实着手,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上,系统、持续地开展与太空立法相关的先期性政策研究,为太空立法做好基础工作,是一道急迫的战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