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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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活动实施方案 http://www.rednet.cn  2009-6-1 13:43:47  红网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业富民报告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特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创业政策,创新创业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壮大创业主体,激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大力推进创业富民,着力打造创业之都。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创业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创业长效机制,每年新创一批充满活力的企业,新引进一批带动型的境内外企业和项目。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确保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综合实力有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明显提高,创业富民环境有明显改善,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服务创业能力有明显提升,着力把长沙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的现代都市。
  
  今后五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长l2%,到2012年达34万户以上;私营企业年均增长14%,到2012年达7.5万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数年均增长5%,到2012年达2500户以上。全市年均新增就业人员l0万人以上。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逐年提高,到2012年占全市GDP的比重达7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和l2%以上。其中,2009年全市个体户新增2.5万户,达24.5万户;私营企业新增6000户,达5万户;规模以上企业新增100户,达2150户;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l9545元和7952元。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创业服务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创业服务工作格局。
  
  2.按照《若干意见》,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制定出台相关支持创业富民的配套政策。
  
  3.根据本活动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创业富民工作方案。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市属所有新闻媒体上开辟“创业富民在长沙”专栏,启动“长沙创业论坛”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
  
  1.全面落实创业富民政策措施,围绕创业富民的工作重点,着力破解创业富民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健全和完善市、区县(市)创业富民工作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保障等创业富民新机制。
  
  3.加强创业富民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创业富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4.加大对创业富民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优秀服务单位的推介力度,深入宣传干部群众良好的创业精神风貌,畅通广大创业者的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继续推进“长沙创业论坛”活动的深入开展。
  
  5.开展市级创业富民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各类创业典型。2009年,表彰30名“创业先锋”、20家“创业富民示范企业”、“十佳创业富民服务单位”;2010年,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力度,全面表彰一批创业先进典型。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创业富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三)纵深推进阶段(2011年l月至2012年12月)
  
  1.进一步完善推进创业富民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
  
  2.进一步健全促进创业富民持续推进的长效动力机制。
  
  3.全面总结推介创业富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4.研究部署新一轮全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再掀创业富民新高潮。
  
  四、工作重点
  
  1.营造创业富民氛围。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崇尚创业、宽容失败、敢闯敢于、自强不息的创业文化,激活创业主体,增强创业本领,树立创业典型,传播创业经验;宣传创业富民的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宣传一批抢抓机遇、自主创业的创业急先锋,突破自我、敢于超越的企业家,创新观念、奋力拼搏的普通创业者。开展各类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2.创新创业发展方式。一是激活创业主体。扶持初始创业,放宽城区落户政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引进创业人才;帮助有创业愿望的人群解决创业资金、场所、技能等方面的现实困难;鼓励二次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做大,支持中小企业做强,引导创业成功人士开拓进取,关心扶助创业失败者;推动全民创业,支持城乡居民创新致富方式,着力培育新型农民,引导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二是扩大创业领域。放宽准入门槛,降低创业准入条件;引导创业领域由传统型向新型产业迈进,推动创业由经济领域为主向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发展,拓宽创业产业领域;鼓励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外向型创业。三是抓好科技创业。引导创业者和企业家按照建设“两型社会”、发展“两型产业”的要求,以大河西先导区为主战场,以“两型产业”为主攻方向,以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着力点,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市政府每年重点支持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科技项目。
  
  3.拓展创业融资渠道。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市政府设立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扶持和奖励;各区县(市)每年相应安排适当资金支持创业富民。二是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主体的信贷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指导和扶持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块和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引入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业者通过典当方式获取创业资金;引导民间信贷资金支持创业富民。三是建设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建立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
  
  4.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分别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方式,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有针对性提供财会、法律、劳保等方面的全程代理服务、跟进跟踪服务和承诺服务等。二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编辑长沙创业项目指南,编制产业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创业富民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三是开展帮扶行动。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群团组织结对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征地拆迁农民、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四是维护创业者权益。严肃查处破坏创业环境、扰乱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完善创业保障体系,解决创业者后顾之忧。
  
  5.强化创业培训辅导。加大创业教育和培训力度,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双百工程”,即五年内重点培育100所职业院校,培养l00万职业技能人才;整合组织、人事、劳动、教育、农业等部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创业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免费培训覆盖面;鼓励中小企业培训基地、技工学校和大中型企业自主培训机构等开展培训活动。健全创业辅导体系,支持党校、技校、职业学校等开设创业辅导课程,扩大创业辅导覆盖面;建立创业辅导队伍,有针对性提供政策、技术和融资方面的创业跟踪辅导。
  
  6.加快创业基地建设。主动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打造外来企业投资创业基地,重点建好20个创业基地。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资源等,建设一批创业小区、创业街道等创业场地和设施。合理规划工业园区、项目集聚区,专门开辟初次创业场地。整合利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创业服务资源,建设下岗职工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打造创业载体。培育和扶持一批创业典型,树立正确的创业富民导向。
  
  五、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全市创业富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创业富民的政策制定,研究制定创业富民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创业富民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创业富民的贯彻落实,科学决策全市推进创业富民进程中的各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陈润儿、张剑飞同志任顾问,谢建辉同志任组长,张迎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文树勋、虢正贵、姚永春、何寄华、彭继球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农办、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广电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国资委、市金融证券办、长沙晚报、市政务公开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市工商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负责全市推进创业富民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钊作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伟群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政策组。负责全市创业富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动态和情况。
  
  组长:何季麟
  
  常务副组长:赵跃驷
  
  成员:《若干意见》贯彻实施涉及的各有关部门
  
  (二)综合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召开有关工作协调会;负责起草通知、方案、总结等相关材料;编印工作简报;负责创业富民先进典型的收集整理;负责全市创业富民推进工作的考核和表彰。
  
  组长:李伟群
  
  副组长:陈昌佳、傅纯
  
  成员:从市委统战部、市经委、市工商联抽调专职工作人员
  
  (三)宣传组。负责创业富民活动氛围的营造;做好创业富民工作的新闻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重大先进创业典型的挖掘宣传和先进经验的总结与推介;负责刊发创业项目有关信息。
  
  组长:刘绪甲
  
  副组长:刘莉霞、龙钢跃、周国强、邹蓬、易亮明
  
  成员:市新闻中心、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及市属各媒体
  
  (四)督查组。负责督查、督办全市创业富民活动的开展及创业富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组长:盛国政
  
  副组长:黄友华、黄锋
  
  各区县(市)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辖区内创业富民活动的开展。市直各单位要明确负责领导和专门处室,专人专职做好本部门推进创业富民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富民之本,发展之基,小康之路。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把创业富民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迅速召开本单位、本部门创业富民工作动员会,传达全市创业富民报告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解决创业富民的重要问题,协调重要矛盾;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推动创业富民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确保创业富民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点解决资金、土地、项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长沙市创业富民活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认真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主抓,一个专门机构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济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富民情况的调研,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为创业富民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宣传部门要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政法部门要营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3.完善有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若干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意见,在10月底之前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报市政府审定后,汇编装订成册,统一印发执行。要根据创业富民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认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进一步完善创业富民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加大对创业富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4.严格工作考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创业富民工作考核体系。要强化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要严格工作考核,将创业富民工作目标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创业富民服务单位和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服务不优、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