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與基督教義的非常聯想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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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與基督教義的非常聯想 (上) ?歷史月刊 2008/04/22 從凡人的角度來看,任何新思想與新主張,都脫離不了個人的立場,尤其是社會出身和教育背景。耶穌基督出生於公元前4年,是猶太木匠約瑟之子;羅馬帝國對猶太人的統治,貧富不均造成的社會壓迫,他自然都有深刻的體會。 【文/黃延齡】

西方近代崛起的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精神是人人生而平等。平等思想的根源,許多書籍都直指耶穌基督。皮埃爾?勒魯(Pierre Leroux)在《論平等》一書中,抨擊古希臘的奴隸制度,在3、40個人之間,才有一個真正的人;他們既不懂得人權,自然也不懂得公民權;粗暴地踐踏奴 隸的平等,對城邦的平等亦缺乏真正的觀念。一直到耶穌基督的教義降臨,才以沒有奴隸的烏托邦,取代柏拉圖奴隸世界的烏托邦。皮埃爾?勒魯讚揚耶穌基督,是 西方的菩薩,是社會等級的摧毀者。

神的面前眾生平等

從凡人的角度來看,任何新思想與新主張,都脫離不了個人的立場,尤其是社會出身和教育背景。耶穌基督出生於公元前4年,是猶太木匠約瑟之子;羅馬帝國對猶 太人的統治,貧富不均造成的社會壓迫,他自然都有深刻的體會。稅吏與富豪等有錢有勢階級,是耶穌常常抨擊的對象;貧困、疾病、卑微的下階層民眾,則是上帝 祝福與拯救的對象。馬利亞受孕以後,曾經歌頌主的權能,《路加福音》裡說:「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耶 穌在受魔鬼試探後,回到加利利布道時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來宣告:被擄的得以釋放,瞎眼的可以看見,受壓迫的人得以自 由。」有些學者認為,耶穌是個平民革命家;恩格斯則說基督教「最初是奴隸和被釋放的奴隸,窮人和無權者,被羅馬征服或驅逐的人們的宗教」。

耶穌誕生前的500多年,印度迦毗羅衛國的王子悉達多,在社會階級嚴明的種姓制度下,同樣倡導平等的精神。悉達多後來被稱為釋迦牟尼,亦即「釋迦族所出的 聖者」。從階級鬥爭的角度來看,公元前六世紀的印度,商品貨幣經濟日漸發達,四個種姓都有貧富分化的現象;日益強大的剎帝利和吠舍上層,對於婆羅門的特權 越來越難以忍受,吠舍下層及廣大的首陀羅,更在受盡壓榨和欺凌之苦下,希望自己的處境有所改善。於是,反對婆羅門教種姓制度,主張階級平等的各種教派應運 而生。耆那教的筏馱摩那與佛教的釋迦牟尼,皆出身於剎帝利統治階級,他們既反對婆羅門的特權地位,又害怕廣大的群眾起來鬥爭,於是制定一套宗教信條和教 規,作為奴隸主階級思想統治的武器。唯物史觀者認為,佛教主張眾生平等,反映被壓迫種姓的願望;但它又贊同婆羅門教「輪迴業報」的理論,要求被壓迫的民眾 逆來順受,以符合剎帝利階級的利益。

完全從社會的角度,來闡述佛與基督的平等思想,以印證當時的現實需要;即使說明某些歷史因果,卻未能透徹兩教提倡平等的真諦。除了爭取社會地位、基本人權 的平等外,佛與基督都強調要以「平等心」來看待萬物,這是另一種層次的真平等。《舊約?創世紀》記載人的墮落,在於亞當與夏娃吃下分別善惡的果實。一般論 者以為,亞當(名字意為「地上的人」,指出他是全人類的象徵)背離對上帝絕對的遵從與信仰,不以自己人類的身分感到滿足,有了冀望成為神的野心(蛇告訴夏 娃,吃了樹上的果子,眼睛就會明亮,如神能知道善惡),使自己和後代子孫從神的恩典中墮落,從而感受到「心痛,和千般只要是肉體,就自然會承受的打擊」。 耶穌則以道成肉身降臨,接受所有墮落人類最嚴厲的處境,包括各種折磨乃至於死亡,因此除去了墮落的人性。除了人神之間的差異外,我覺得這個寓言還闡釋了平 等心。

人若能像神一樣判斷善惡,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嗎?為何神要反對人吃知識樹的果子,還把人驅逐出伊甸園呢?老子說:「智慧出,有大偽。」這是我聯想到的第一句 話。《哥林多前書》亦說:「如同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端憑人的智慧,無法真正認識神,還會顯現愚拙。一旦人有判斷善惡的 知識,卻無法像神一樣完全行善,不僅會變得虛偽狡詐,還會陷入「區別善惡」的執著。既然無人可以純善,一旦「以己為善(是),以人為惡(非)」,人我的爭 論衝突就會持續不斷,真正的善惡亦會因此而模糊。人若要內心寧靜自在,並且與外界和平相處,就必須擺脫善惡的執著,以平等心來看待事物。耶穌基督說:「要 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上帝並非不辨善惡,而是要 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凡人通常做不到這一點,神就以慈愛來包容其錯誤。《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保羅闡述愛的真諦,這是最美、最感人的經文之一, 他在結尾裡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能夠用慈悲的愛,來關懷不論善人或惡人,這種神一般的胸襟,才是真正的智慧。

講求眾生平等的佛教,同樣提倡無上正等正覺的智慧,並以 此作為成佛的標竿。在「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這六種度過生死苦海的方法中,「般若」義為智慧,旨在救度人的癡愚。人的癡愚即是無明,也就 是執著於「自我」,從而產生的「貪、瞋、癡、慢、疑」等五思惑,以及「身見、邊見、見取見、邪見、戒禁取見」等五見惑。這都是人的智慧不圓滿,緊抓著自己 的欲望和見解不放,才惹來這麼多的困惑和煩惱。拿三毒之一的「瞋」來說,韋恩?戴爾(Wayne W. Dyer)博士的《鑽出牛角尖》,在〈告別憤怒〉一章中告訴我們:生氣會使人僵化,這通常是現實世界和其他人的表現,不符合自己期望的結果。不以平等心對 人而導致瞋心起,從現代心理學的角度也說得通。《金剛經》第十八品「一體同觀分」,告訴我們顯示心機的雙眼,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之分。法 眼觀一切眾生平等,非空非有;佛眼不只是平等,而是觀一切眾生只有慈悲,只有慈愛。神愛世人、佛度眾生,這種超越私心、一視同仁的關懷,不僅是高貴的情 操,也是真正的智慧。唯有觀萬物皆平等,師心自用的墮落人性才能提升,爾虞我詐的險惡環境亦可改善。

人人必須遵守的戒律

以平等心對待萬物,是慈悲與愛的表現,必須拿來「寬以待人」;世間言行的是非善惡,必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則要用來「嚴以律己」。佛與基督都有「賞 善罰惡」的教義,即使善惡在今世未報,佛教有來世、基督教有「最後的審判」,都對善惡賞罰做最後的把關。兩教皆明言禁止,不准人們做壞事,而有人人必須遵 守的「戒律」。佛教的戒律名目繁多,一般而言,居士五戒、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五十戒,菩薩則有十重四十八輕的戒法。摩西在西奈山受神傳 授的「十誡」,則是猶太─基督教最根本的戒律: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 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 的。

拿佛教最基本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來作比較,不殺生、不偷盜、不姦淫,幾乎是兩教完全相同的戒律;不妄語就是不亂說假話, 可比擬不可作假見證害人,說謊害人同為兩教所不容。佛教以身、口、意衍生出來的十業,其中「貪、瞋、癡」等意業,若拿來與基督教的「傲慢、貪婪、淫亂、慍 怒、暴食、怨恨、怠惰」等七原罪相較,就會發現貪婪與憤怒,都是足以讓人下地獄的罪過。另外,佛教的五思惑裡的「我慢」即是傲慢;六度裡的「精進」旨在防 止懈怠偷懶,告訴我們懶惰者超脫不了生命的苦海。若說不同的時空背景,會產生不同的道德教訓,何以毫不相干的佛與基督教,竟產生如此類似的戒律規範。顯示 人類的文明發展,有一致的人性價值和社會需求。這些宗教道德與戒律,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亦往往是世俗法律的基礎,藉以維繫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秩序。

佛教的戒律有遮戒、性戒的差別。遮戒指因時間、地區不同,可以權宜變更的戒條;永遠不能違犯的戒條,像殺、盜、淫這三大戒則屬於性戒。飲酒屬於遮戒,以現 代觀點而言,喝酒並非什麼罪過,但是酒後開車,則是違法行為。喀爾文教派主張信徒過嚴肅的道德生活,不僅根絕奢侈、懶散等不良習性,更嚴禁跳舞、賭博、酗 酒、看戲、穿著華麗服飾。至於姦淫、褻瀆上帝、巫術惑人、信仰異端者更視同叛逆,一律處以死刑。移民北美的清教徒,在喀爾文信仰的基礎下,亦視飲酒為罪惡 而長期鼓吹禁酒。美國西部婦女在1870年代初期,開始推展「禁酒運動」,她們以歌唱或禱告的形式,「奉上帝神聖之名」要酒店關門。禁酒運動到一次世界大 戰時期,已經取得相當的成果,1919年,美國更通過第18條憲法修正案,禁止一切酒類的釀造、出售及運送。完全禁止人們飲酒,很快引起種種社會問題,並 且造成越來越多人不滿,最終只好以1933年第21條憲法修正案廢除禁酒令而宣告結束。從佛教將飲酒列為遮戒來看,美國憲法的禁酒及解禁亦饒富趣味。

不論性戒或者遮戒,凡是對人危害的行為,都必須戒除。這是宗教信仰的根本。佛家將「持戒」列為六度之一,意即防非止惡,使人循規蹈矩。釋迦牟尼臨涅槃的時 候,弟子們都很悲傷,日後要依靠什麼來修行呢?阿難把弟子們的疑惑請示佛陀,佛陀說:我涅槃以後,你們應該以戒為師。戒律是佛教「戒、定、慧」三學之首, 由戒才能生定,由定才能證慧,故「持戒」是一切功德的根本,所以又名為「福田」。

耶穌基督亦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當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惹起毀壞律法的爭議時,他將律法從僵化的外在約束,進一步轉化為內在的自覺。把律法形式化的法利賽人,即被耶穌批評為假冒為善的人。 不論施捨、禱告還是禁食,都不是做給人看的,而是要誠心誠意地實行。當耶路撒冷來的文士質疑耶穌的門徒飯前不洗手時,耶穌回答道:「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 口的乃能汙穢人。」「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麼。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汙穢人。」除了心的意念會化為行動,使惡念引發 惡行外,耶穌基督還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似乎在起心動念之間,人的善惡已經下了決定。

佛教的修行裡,亦講求一種「念戒」。就是隨時要看住自己的思想、念頭,只能起至善的念頭;至於壞念頭、惡念頭,絕對動都不能動,以免犯戒。《金剛經》裡, 須菩提長老起來提問,稱佛陀為「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咐囑諸菩薩」,「善護念」即好好照應自己的心念,起心動念沒有任何邪惡的思想。這是一切修 行的起步,也是一切佛的成功與圓滿。足見人的心念有個「動能」,是「誠於中,形於外」的根本,不論行善或者作惡,皆在起心動念的一瞬間。因此,修行的根本 在於修心,心念不僅是行動的指南,更具備不可思議的力量。

【本文摘自歷史月刊2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