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需“全程陪同”记者采访(新安晚报 200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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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要求相关单位在接受媒体采访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时———
领导需“全程陪同”记者采访
█ 章玉政 【2006年11月27日】
本报讯  对中央、省外媒体以及其他新闻媒体涉及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采访,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采访,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枞阳县近日“提出”了这样一份关于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根据这一“若干意见”显示,枞阳县今后将实行新闻媒体采访“首问
负责制”,对于各级新闻媒体前去采访,被采访单位首先接触记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协助记者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严禁有意回避或拒记者于门外,不得推诿,敷衍了事”。同时作出特别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接受采访,对重大舆论监督报道要全程陪同。对省内和部门行业媒体,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根据记者采访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陪同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提出这一“要求”,缘于不久前发生的一起重大舆论监督事件。据知情人士透露,10月份,曾有中央媒体记者到当地暗访,在采访部分政府官员时遭到冷遇,导致当地有关部门工作十分被动。这一“意见”提出,新闻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配合接受记者采访,是各级组织向媒体和群众阐述自己观点,消除矛盾误会的机会,也是一种责任,“回避拒绝采访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媒体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真相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一种失职和渎职行为,危害极大”。
对于枞阳县出台的这个“意见”,中国科技大学科技传播系教授胡河宁认为,基层政府能够出台这种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的规定,可以说是一种进步,但在具体操作上要警惕一种政府惯性。“我是专门研究政府沟通与组织传播的,我知道很多基层政府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是很有压力的,总想方设法拒绝甚至干扰。这一‘意见’中要求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程陪同采访’,从给记者提供采访方便的角度来看是好事,但这会不会影响到记者独立采访的自由?主要负责人在旁边一站,那其他当事人还敢说真话吗?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可能要引导好各级各部门慎重而适当地采取这一做法。”
(本报首席记者  章玉政)
http://218.22.17.82/content/2006-11/27/content_1226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