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人生活得更有尊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50:01
让中国人生活得更有尊严    杨海坤
    要让老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表达了我们党和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也表达了中国人民在取得巨大经济建设成就、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之后,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新期待
   
    上周五,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再次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引人注目的“更有尊严”的提法,最早出自温总理在虎年春节团拜会上向全国人民致以祝福和问候时说的一段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们生活过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近日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他对此作了深入阐述:要让老百姓生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温总理的讲话表达了我们党和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也表达了中国人民在取得巨大经济建设成就、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之后,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新期待。
   
人的尊严从被漠视到被珍视
    一部人类文明史,可以说是人权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部分到全面的历史,是一部人的尊严从被漠视到被珍视的历史。近代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了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特别是经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经历后,“人的尊严”的理念被写入了《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文献,逐渐成为全人类普遍认同的最高价值和法律原则。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人性复苏、人性张扬的过程,是人权和人的尊严日益真正得到重视的过程。1982年宪法作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从尊重人格的角度保护人的尊严;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从更全面的权利系列和更崇高的原则层面,宣示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保障。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的基本执政方针。“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以民主和法治实现和保障人的尊严
    尊者,在古代社会乃重也,贵也,敬也,主人也。到了近代,人的尊严则是一种将人视为主体和目的的哲学伦理学学说。这种学说首先强调,个人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必须有被承认为和他人同等的价值和地位;同时强调,每个人都有被别人尊重和平等对待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人的尊严已经或正在成为宪法和法律的内容,其在权利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民主和法治,是实现人的尊严的重要保证。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严复曾经阐述民主和自由的关系,提出“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也就是说,民主是实现自由同时保障自由最好的工具。民主也是实现和保障人的尊严的最好的途径;公民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可能有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尊严体验。法治,就是人民实行法律下的治理,没有法治,就没有安全和秩序,也没有自由和民主,自然更没有人的尊严依存的环境。如果人的尊严不能内化为宪法精神或上升为宪法内容,保障人的尊严就不能成为国家和政府的最高价值目标。国家和政府理应承担起尊重、保护、促进和实现人的尊严的义务,理应通过宪法和法律使每个人赢得尊严。在一定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是保障公民幸福、保护人的尊严的同义语。
   
人的尊严是具有高尚性的人际关系的结晶
    维护人的尊严,每个人必须从自身做起。首先每个人要尊重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同时只有尊重别人,他人才会尊重自己。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尊严是具有高尚性的人际关系的结晶,是人类之爱的产物。
    即将举办的上海世博会,其意义绝不局限于展现技术和产品,展现当代世界文明成就,更将展示中国和世界人民对更美好的社会生活和人际关系的设想和实践。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内容广泛,既包括城市社区的重塑、城市与乡村的互动等,也包括“具有高尚性的人际关系”的体现:理解、沟通、欢聚、合作。让人们在未来更多感受和享受幸福的、有尊严的生活,将是上海世博会正在孕育的最可宝贵的成果。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责任付出艰辛努力,去争取和创造这样的新的文化、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人际关系。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