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贞操观和男人的处女情结\\女人贞操观与生俱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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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贞操观和男人的处女情结
 女人贞操观与生俱来吗

刘达临:在古代,男子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发生性行为时,充其量只是“失德”,而女子要发生这样的事时,就是“失贞”。贞操观并不是人生来就有的,而是婚姻的产物。在群婚杂交的时代,是没有什么贞操的。直到偶婚制婚姻建立,男女性行为被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间时,才有了与此相应的道德观与伦理观,这也就是贞操观的萌芽。从这一点上来看,贞操观是人类伦理观的巨大进步。它对于破除杂交,巩固一夫一妻制,使后代能够健康、正常地繁衍,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后,特别是封建男权制度之下,贞操观就被进一步强化。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基督教的传入对贞操观念的树立有很大影响。到了奥古斯丁时期,贞操观进行了升化。奥古斯丁强调,一个人是否贞洁,与他有没有性行为无关,重要的是他内心有贞洁的观念;如果内心没有贞洁的观念,而把性看成一种肉欲,那么,她即使未被强奸,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贞操。这一观念后来深入人心。奥古斯丁强调的结果是,要人鄙视肉欲,鄙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说到底一句话,要禁欲。

徐兆寿:《周礼》上说“以仲春之月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看样子,那时的风俗里对女子在性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宽松的。

刘达临:是的,中国对女子的性控制与压迫大概是在秦汉以后加强的。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便巡视天下,所到之处不仅歌功颂德,还立下不少规矩。这些规矩大都刻在石头上,有几处便提及贞节。其中会稽刻石最长:“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豭,杀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顾炎武认为,会稽在春秋时属越国,越王勾践为了迅速繁衍人口,鼓励男女多交,所以该地方性风尚比别的地方淫佚,始皇帝在这里刻石,大概还有警示的含义。

徐兆寿:看起来不仅对女子有贞洁的要求,对男子也有。

刘达临:是的,另外的几块石刻上也是不仅对女子有要求,对男子也同样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泰山刻石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碣石门刻石云:“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但是,这只是一种规矩,这规矩里本身就有男女不平等的内容,因为在当时女子只是男子的私有财产而已。

徐兆寿:从《东周列国志》和一些古籍上看,女子的贞洁观已经有了。如当时出妻的理由主要有七条,称为“七去”,其中第二条就是犯淫。秦朝是首制礼法,到汉朝时就不仅有礼法制约,更有奖励制度加以强化和倡导了。公元前58年,中国首开对女子贞顺进行奖励的行河。177年后,又有了旌表贞节的事,有节义的妇人可以得到十斛谷米。刘向是中国文人中第一个详细记述贞女事迹的人,他作了《列女传》,对女子的礼仪和贞顺作了明确的表述。

历史上宣言女子贞节和男尊女卑最反动也最直接的是寡妇班昭作的《女诫》七篇。“三从四德”就是从她开始倡导的。她认为,夫妻之好,应是终身不离的,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顺从丈夫,既使理曲也不能争,只有这样,女子才永远地被丈夫拥有。以女子的身份来劝戒女子,以女子的口来说出女子应有的道德,这是最具有讽刺意味的历史事件。班昭是中国第一个把全部中国妇女推向道德深渊的文人。

刘达临:不过,没有班昭,也会有李昭、王昭来作那样的文章。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唯尊孔儒以后,各种礼教与法规就应运而生,对女子的这些戒律还是建立在儒家观念基础上的。真正的祸首是董仲舒和儒家观念。

自汉以后贞节观越演越烈,道德家简直就把它磨成一把利刃,可以借此杀人。十六国之一的前凉王张天赐,有宠妾阎氏和薛氏。有一天张天赐重病卧床,自觉性命不长,对二宠妾说:“你们将何以报我?我死后,二人岂可再为他人妻!”二妾回答说:“你若不避讳谈死,妾请求殉死,供洒扫地下,誓无他志。”到张天赐病危时,二妾都自刎而死。后来,张天赐的病却好了。可见,那时女子的贞节观已经很强了。

徐兆寿:这种贞节观的确很可笑,但是,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张天赐没有和二位宠妾的对话,也没有对她们提出任何要求,在他死后二位宠妾若自杀,又该怎样理解?这种贞节似乎一直被后人称道。若从这个意义上讲,贞节本身是需要的,也是爱情的内在要求,但只是提法错了,因为即使在男女平等的今天,也有女的为男的殉死的,却不存在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和贞节的伦理在约束他们,只是两情相悦。这一直是人们对爱情的悲剧理想。唐朝著名的宰相房玄龄年轻时大病将死,他对妻子卢氏说:“你年少,不必守寡。”卢氏哭着到帷帐之中,挖出了自己的一只眼睛给房玄龄,表白决不再嫁。我想,这种贞节是出自其本心,并无被迫的意思。在古人来看,为道义而死,杀身成仁,都是很高尚的。这种贞节应该说是很高尚的。

刘达临:从现在来看不能完全否定女性对性的严肃性,但是从整个历史来看,这是需要否定的,因为它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男权思想统治下的产物。它是出自一种男性需要,而不是女性自身的需要,说透了出自一种经济上的需要。

徐兆寿:唐时对女子的性自由好像宽松了很多,

婚前性行为、婚外恋、离婚和再嫁的现象较为普遍。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道:“ 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唐代的传奇小说大多写的就是这样一类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最可笑的是,唐人竟然把牛郎和织女的故事也进行了改编,说织女丢下牛郎,夜夜到人间和情人私合。情人问她怎么敢丢下牛郎独自下凡,织女却说,关他何事?何况河汉相隔,他也不会知道。这个故事虽然纯属虚构,但却反映了当时唐人的性开放观念,甚至有点纵欲了。

从今天发现的敦煌资料来看,当时女子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地位。当时,敦煌的少女可以亲自选夫、问夫,直到满意为止。据文献记载,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