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出位女子网上自曝隐私?“木子美”日记惊倒众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5:02:06
出位女子网上自曝隐私 “木子美”日记惊倒众生

  黑暗中的地铁 哪一站才是终点

  木子美说,无论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木子美还说,自初次受到男人的伤害后,她便不再害怕任何伤害。于是,她轻易就能爱上一个男人,轻易就能跟他上床,轻易就能从他身边离开。

  看上去,木子美似乎就是一个玩弄感情、游戏人生的放浪女子。但同样在她的日记里,我们又可以读到她的另一段有些酸酸的文字:不与我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我就比较长久地爱他。在木小姐的心里,有两个这样的男人,他们的情感只忠实于一个木MM永远无法企及的温腕女性。当几乎所有的同胞皆被木子美肆意挞伐时,这两位因为“执着”而赢得了木小姐的“尊重”。

  如此看来,木子美也并不如她所宣称的那般无情,至少在她的心底深处还保有着一丝对纯真爱情的本能渴望。我们也许无从知道当年的木子美曾遭受过怎样的情感伤痛,但却能从她的私密日记中隐约读出,终其一生,她无法摆脱这份伤痛。说不害怕多少有点自慰,告诉自己不必害怕才是她的心理武器。于是我们看见,当她在夜行的地铁车厢中寻寻觅觅,似乎是在等待着又一次的风流邂逅时,那双彷徨无依的眼神却暴露出,她所寻觅和等待的,只是又一次没有终点的旅程……

  ———编者

  “木子美现象”

  一个以“木子美”为笔名和网名发表性爱日记的女性网络写手,今年8月以来迅速走红。进入10月,她的《遗情书》访问量更是以日均6000次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中国点击率最高的私人网页之一。

  木子美是广州某小资读物的女编辑,上世纪70年代末出生。据说木MM大学时代就放浪不羁、特立独行,后任广州某杂志编辑、性专栏作家,在圈内以体验式性爱写作闻名。今年6月19日,木子美开始在博客网上公开性爱日记《遗情书》,当时访问量并不大。至8月某日,木子美在日记中记录了她与广州某著名摇滚乐手的“一夜情”,再现了他们做爱的大量细节,由此“一炮而红”,其网络日记的访问量飙升。木子美曾迫于压力几度关闭日记,但重新开放后,又马上出现网络堵塞。

  木子美被称为广东第一个“用身体写作”的女人,有人将她与女作家卫慧和棉棉相比,认为“她的写实作风显得更为大胆”。有人将其走红概括为“木子美现象”。

  木子美争议

  木子美的生活态度、“写作”方式引发了社会广泛争议,各种观点在网络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有人将网友观点进行了分类:

  ■“权利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木子美事件”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互联网上,持这种观点的网友约占10%。他们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木子美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别人无权对她的选择加以指责。“木子美是个很有颠覆性的女性,木子美的出现显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宽容,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还有网友提出,木子美的日记文笔优美,绝不仅仅是靠色情吸引读者。“她的blog虽有成人成分,可更多的是有人性成分、真情成分。这个社会缺乏的就是人性成分。人生短暂,就应该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位网友说。

  ■“悲哀说”———木子美的出现是一种悲哀

  木子美曾因不堪忍受网友的谩骂一度关闭自己的网页,然而,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上,还是充斥着网友对木子美的斥责。他们认为木子美的生活方式是一种悲哀和堕落,而木子美将自己的经历公开发表更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的受益者,至少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完整健康的童年,有爸爸妈妈相扶相携养育我们的温馨。那么,我们也应该是道德和良知的维护者和建设者。”一位网友说。一位12岁孩子的母亲评论:“难道就没人管管这种不顾廉耻、伤风败俗的人吗?”

  ■“炒作说”———为了出名的炒作

  网易曾对“木子美事件”进行过一项调查,其中87.6%的网友认为,这是木子美搏出名的噱头,67.9%的网友认为木子美自曝隐私是为了有机会一朝成名。“木子美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的周璇。”一位网友说。还有网友认为由于木子美自己是做媒体的,所以更懂得如何利用媒体的追逐。“与其说木子美是在网络进行写作,不如说木子美的行为更像是一场行为秀。当然,这些只是表象,木子美的真实目的显而易见:出名!”有人评论道。

  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在听说木子美其人其事后,认为这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

  木子美印象

  ■同学:见证8天“爱情”

  1997年9月的一个燥热的下午,刚刚踏入象牙塔的我们挤在一间小房间里,开了大学生涯的第一次百无聊赖的社团会议。一个异常干瘦的女生歪在我旁边。在一群脸带兴奋、不失稚气的同龄人中,她略带神经质的气质、充满了欲望的眼神都凸现了她的不一样。

  当年她就曾在学校的某间通宵课室里演绎过一个“一周爱情故事”。而我正好不经意间见证了这个“现代爱情故事”。

  第一天,两人互不相识。第二天,两人一起离开。第三天,两人坐到一起。第四天,携手同来同去。第五天,摸头发,亲吻,坐大腿。第六天,没有出现。第七天,君在教室头,妹坐教室尾,形同陌路。第八天,这个已经成为过去时的故事开始广泛流行,出现若干鲜活版本。

  而在路上遇到她,手臂里拉着一个陌生男生,跟我介绍道:“这是我今天的男朋友。”让我几乎怀疑她是不是一个打着行为艺术的高尚名号玩弄爱情的积极实践者。

  ■吧友:木子美够“狠”

  我认识木子美是在那个让她声名鹊起的酒吧,那个酒吧是几个搞文学的人开的。

  木子美最初是以一个纯情的文学女青年的形象出现在那里。刚开始她总是一个人,要一瓶啤酒,面前点一支蜡烛,或看书或写诗,很安静。

  后来逐渐与大家熟起来,她长得不漂亮,但给人的感觉是举止和想法都很独特。有段时间她挺孤立的,不少人表示讨厌她,不希望她来酒吧。看了她在网上写的东西,觉得木子美够“狠”。

  木子美批判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木子美现象并非个体现象,它是中国社会中新兴的缺少社会责任感的群体代表。

  ■暨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秋枫:在人类历史上,纵欲往往是男性的特权。木子美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追求平等,但利用身体来追求男女平等并不值得提倡,男女平等的概念应该是互相尊重。另一方面,性爱是一种双方自愿的隐私行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是具有约定俗成的契约关系。这种不顾别人需要和感受,单方面随意公开的的行为,将引发个人信任危机。如果这种行为扩展开来,会对社会中契约和合作关系造成不良的影响。

  ■作家张梅:我不喜欢这种写作,文学应该有严肃的主题。文学还要有创造性,而不是单单描述事件。木子美的素材如果只以揭短的形式出现,就太浪费了。

  ■网络观察评论员陆杰:从法律上来说,在网络上发布性日记并没有触犯刑律。但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除了法律之外,更有伦理的因素。一个自然人来到世上,除了充分享有天赋的人权和自由以外,更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了这一层,如果所有人都选择只享受自由,不承担责任,那么社会将成为人间地狱。木子美滥用了她的自由,她混淆了群与己,也就是私人与公众空间的界限,把本来应该是私人空间的东西公布到公众空间,并把别人的真名公诸于众,这不但是对旁人的伤害,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综合中国青年报、新快报、北京娱乐信报消息

  整理/丁闻 

来源:《新闻晚报》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