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高兴:三至五年内中国彻底清除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5:21:56

全国人民高兴:三至五年内中国彻底清除腐败!

作者:孙锡良

北京这几天很热闹,代表们这几天很高兴,比“官员财产须向上报告的建议”更为振兴人心的提法是: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政府工作报告第24页)。  
大家仔细理解一下第24页的这个提法,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两会代表”笑得如此灿烂。“两会代表”都是些什么人?绝大部分都是各个部门的官呀!当官的最怕什么?最怕被定为“腐败分子”,现在好了,不用怕了,马上就可以解套了,别看那句话写得那么吓人,坚决取缔…,其实一点都不吓人,后面的一句才是核心:规范灰色收入。  
什么叫“灰色收入”?中国人比西方人聪明之处不在于科技创新,而在于语言创新,国外,收入要么是白的(合法),要么是黑的(非法),中国官员就创造出一种不白不黑的收入叫“灰色收入,创造一个新词都是有其目的性---回避法律的制裁。
公务人员“灰色收入”种类繁多。有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的;有利用在临时机构任职或兼职的条件,领取各种酬金的;有在非公务活动中频繁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请吃、请喝、请跳、请钓、请洗的,名目之多,不胜枚举。有明显的部门、行业或岗位特点。
目前的“灰色收入”现象具有以下三大倾向:一是谋取对象“公款化”。“灰色收入”主要源头是公款,主要渠道则是各种直接或变相的“化公为私”;二是谋取方式“集团化”。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一般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人人有份;三是存在氛围“正当化”。一些公务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灰色收入”。特别是部分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灰色收入”聚敛不义之财,已成为当前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危害甚烈。 从某种意义上说,灰色收入是有权势贪官的“专利”。过去,“灰色收入”虽然没有黑色收入犯那大的法,但是,也算是党纪国法中明确禁止的范围,“灰色收入”就是腐败,现在好了,不禁止了,只须“规范”了。只在能“规范”,腐败就肯定没有了。
在国外,如果你是一个公务员,要么就是合法收入,要么就是非法收入,没有中间地带,哪怕别人请你住一晚宾馆都是腐败行为,在中国,居然能创造一个词来保护贪污腐败分子,真是“特色”呀!
为什么今年的两会政府报告中专门提到“规范灰色收入”呢?表面上看,政府是想通过减少某些权力人物的灰色收入,缩小中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但是,本质上看,我认为这是在为腐败分子提供将非法所得“漂白”的机会,也许贪官们的收入都漂白了,就不存在什么“官员财产申报”了,都合法了,我上报了你们屁民又能怎么样呢?你敢动我一根毛吗?
“规范”这个词用得真是妙不可言,为什么不用没收呢?如果没收非法的灰色收入,对其既往不咎也不算最坏的结果,但是,官员们愿意被没收吗?肯定不愿意。如果将“灰色收入”定义为受贿呢?行得通吗?行不通,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这么“灰”下来的,你突然让我们官员变黑,我能干吗?都变黑了,共产党还靠谁啊?相比之下选择“规范”这个词就相当的得“官心”,这非常的便于操作,通过几年时间,贪官的收入都能够绝大部分“被规范”成合法收入,我估计,三年之内,老百姓就很难看到贪官了,他们会在相当快的时间内被改造成大清官,这样“得官心”的好提法,“两会代表”会反对吗?如果我是代表,我也会大声歌唱:这是一个高屋建瓴的、实事求是的、展望未来的好.......。
同胞们!朋友们!大家不用再提什么“官员财产申报”了,也用不着反腐败了,三到五年内,中国就不会有腐败分子了,只要他们善于“规范”,多少钱都能被“规范”成合法收入,老百姓有反对的必要吗?我们只等着为数以亿计的清官唱赞歌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