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潜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8:34:46
自吴思先生《潜规则》、《血酬律》两本书出版后,“潜规则”一词成了大陆民间的标准政治术语,用它来指代“新”社会中权贵们以权谋私的非法行为。然而许多人都没有认识到,“新”、“旧”社会的“潜规则”有着本质差异,而这正是“新”社会无法长治久安的又一个内在设计缺陷。

窃以为,吴思没有把“潜规则” 真正说明白(当然他在国内也不可能说明白),大众遂用今日官场行事方式去类推传统社会,以为那同样是不可告人的暗中交易,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吴思所谓“潜规则”,在传统社会是公开的,当时称为“陋规”,其实也就是不成文法,同样是“王法”,与其他“王法”的区别,只是没有形诸文字而已,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

我在《漫话古代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中解释过,传统社会的组织相当原始简单,国家不给官员发行政经费和工资,而是实行“政治承包制”,亦即将他们所管辖的地区包给他们,要他们利用权力去向百姓刮钱,刮来的钱在交足赋税之后,剩余的归自己,作为行政费用以及本人的薪金。朝廷对他们的要求只有“完粮纳税”与“维持治安”两条。只要尽到这两个责任,则他们利用权力为自己捞了多少钱,朝廷一般并不过问。此乃整个政治制度的组织运转方式,为大众熟知,不是什么潜藏的不可告人的秘密。称为“潜规则”似有误导作用。事实上,朝廷还特地把富庶地方当成“肥缺”,奖赏给那些邀了天眷的官员。它之所以是弊端,乃是因为朝廷只规定上缴给朝廷的税额,却不规定官员创收定额,明确划定行政经费与官员个人收入的比例。

因此,传统社会实际上实行的是“模糊治国”,贪腐与清廉根本就无从界定。向百姓刮钱,既是官员的职责,也是他们的权力,无论是公用还是私用,都靠官员自己去刮。官员个人收入该是多少,朝廷并无明文规定,由官员自己凭良心决定。实行这种模糊治国,使得惩治贪腐有了很大的随意性,没有什么明确标准,因为官员的合法收入根本也就是说不清的,自然也就没有现代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说。因为并无可以比较的参考系,而国人又缺乏政治设计能力与想象力,所以并没有人觉得这种制度设计实在太原始粗陋,更无人觉得它不合法。

现在中国社会的组织运作方式却与此完全不同。它与传统社会相似之处,只在于同样有一个all-powerful的官僚集团骑在百姓头上,拥有无从制约的合法伤害权。但财务税收制度却是从西方引入的,无论是行政费用,还是干部薪金,都由国家编入预算,统一发给,根本不需要官员自己利用权力去找米下锅。因此,官员是否贪腐,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凡是多于薪金的收入必是贪污所得。由此形成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第一个重大区别:传统社会中无论是清官还是贪官,都必须按“陋规” 维持正常办公并养活自己。因此,是否实行所谓“潜规则”并不是判别贪腐的依据,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凡是实行“潜规则”的官员统统是贪官。至少在理论上为党纪国法不容。

这就是网友观察到的政府官员普遍缺乏安全感的原因,那其实是做贼心虚的表现。这种心理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新”社会继承甚至倍增了“旧”官府的“合法伤害权”,却不幸放弃了传统社会的模糊治国,引入了西式财经制度,使得所有动用这合法伤害权的官员都成了为党纪国法不容的罪犯。

“新”社会与传统社会的第二个重大区别,是前者的官定意识形态与实际的社会制度针锋相对,使得所谓“潜规则”实际上成了“逆规则”,官方的“言”与“行”尖锐对立到了互相否定的荒谬地步,蔚为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观。

如所周知,传统社会的官定意识形态是儒教,它也就是社会的组织原则,因此社会制度与主流价值观完全一致。全社会都信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国教完全忽略了百姓的基本权利,强调的是臣民对朝廷和官府,儿子对父亲,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以及前者对后者的仁爱。社会的粘合与运行软件与其硬件完全匹配,甚至可以说硬件是根据软件的规定制造出来的。因此,官府使用合法伤害权压榨剥削人民,只是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毫无权利观念的百姓被捉将官里去三推六问,毒刑拷打,也只会自认倒霉,绝不会怀疑青天大老爷有无权利这么干。  
“新”社会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它最大的特点,是官定意识形态每句话都是对施政实践的有力驳斥与无情否定。如我以前文章中指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只有“党的领导”这条作数,其他无一条不被无情践踏。最可笑的,还是把根本水火不相容的主义、思想、理论融为一炉,写入宪法总纲,当成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

在人类历史上还真没见过这种言行处处对立、自我否定的荒谬立国方式,这是传统社会根本不足以比拟于万一的。如今实际上的治国之道,不但是法律和道德没有明确规定的“潜规则”,而且完全就是与官定法律和道德相反的“逆规则”。执政党的实践,不但为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不容,而且为他们自己制定的党纪国法不容。这还不是说个别官员贪污的问题(这儿说的不是汉语的“个别”,而是英文的individual,没有前者“极少数”的涵义),而是说整个国家的治理方式和官定意识形态截然相反。

简言之,那个奇特的社会根本没有“王法”,全靠朝野的某种默契在运行,那就是“强权即公理,拳大即为爷”。这与国内不守交通规则胡乱开车都还不同——国内开车虽是乱来,可至少没有开到对面的逆行道上去吧?这种连个起码规矩都没有的低等土匪山寨,要长治久安,隆隆地维持下去,实在是超出了我的贫乏的理解力与想象力。

当然,有人已经说了,咱们的优秀传统就是模糊治国,而且是敝民族的文化基因。这一传统在新时代得到了空前的发扬光大。国内网人最近在《凯迪网》推出文章,含泪请求那些加入外籍的电影明星停止自称中国人,说“你们可以嘲笑我们的贫困,但不能侮辱我们的智商”。最搞笑的还是影片《建国大业》竟然由众多的外籍明星出演。还有什么“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等等。所以,如此稀里糊涂地混下去,似乎也无不可。

但问题在于,传统社会并不是一切模糊,该清楚的绝不含糊。大儒曾国藩把这点讲得很清楚: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因此,传统社会并不是如现在这样毫无明规则的烂污社会,每个人都给编织在伦理宗法网络中,属于某个等级,就享有什么样的身份,能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谁若擅越雷池一步,谁就会被“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这规则明确到这种地步:长辈不说话,小辈就不能开口;长辈没吃完饭,小辈就不能离席。圣贤的教导以及据之制定的一系列“礼教”明规则,为全社会共同真诚信奉,绝非我党的宪法,是制定出来专门让统治者践踏的。

已经在旧作中说过了,有无明确的游戏规则,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哪怕是个高档点的土匪山寨如梁山泊,或是有组织犯罪的黑社会,也有明确无误的行事规矩,所有成员必须一体凛遵。这是任何一种社会包括黑社会持续运转的前提。没有这规则就无稳定性可言。

固若金汤的苏联帝国为何会在旦夕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垮掉,一直是大众津津乐道的话题。在我看来,苏联帝国之所以发生那种无从预想的剧变,似乎是它的社会设计内在缺陷决定的,就是这些缺陷使得社会缺乏稳定性。因此对一个设计合理的国家不会有什么重大影响的偶然因素,却能让那个庞然大物忽喇喇如大厦倾。

这根本的设计缺陷当然很多。逆天行事,否定私欲,剥夺人民的创业自由,使得社会缺乏生机,毫无可持续增长势头,最终陷入不死不活的状态,就是谁都看得见的一条。老邓的改革也就只去除了这条缺陷。但同样重要的两个缺陷他却没看到,也常为大众忽略。

第一条就是 “权威逐代递减律”。已经在前面提到了,苏联“民主化”并不是因为毛子人民突然悉数害上了民主相思病,那是西方媒体捏造出来的神话。毛子那种下烂民族至今也不知道民主是怎么回事。俄罗斯至今是个专制国家,公民根本享受不到西方的自由。苏东之所以发生巨变,是因为戈尔巴乔夫不满于社会缺乏活力,效法西方改革,却又没有相应权威去实行那种根本性改造,因而先被保守派发动政变软禁,后被叶利钦联合各加盟共和国党魁夺权罢官。事态之所以急转直下,使得“联邦”在旦夕间瓦解,乃是因为无论戈尔巴乔夫也好,保守派也好,都没有足够权威镇住全局。

第二条我看则是上面说的逆规则,苏联宪法同样是制定出来被执政党无情践踏的,整个国家都建在一个无耻谎言之上。领袖们据说是无产者,却是骄奢淫逸的奴隶主,而据说是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则沦为奴隶,连在沙皇时代能享受的基本人权都被无情剥夺了。所有的人说的都和做的完全相反,社会完全靠欺骗与暴力维持,因而充满了不确定性,只有铁血强人才能压住阵脚。当领袖权威极度弱化,高层发生严重的权力斗争冲突时,社会就会轻易解体。

反观其他稳定社会,都不存在这两条设计缺陷。无论是中国传统社会,还是西方文明社会,都是高度稳定的。

传统社会信奉天命论,不存在帝王权威逐代弱化的问题,而且,它的软件与硬件高度匹配。虽然压制人欲违反了正常人性,但毕竟“冠履”的分野清清楚楚。帽子理直气壮地做帽子,鞋子安分守己地做鞋子,双方都认定那是天然合理的,从来没人硬要把鞋子说成帽子,帽子说成鞋子,更没有帽子冒充鞋子的咄咄怪事,因为根本没有这么做的必要。

因此,现代人可以指责儒教违反正常人性,但无法指责它是欺骗麻醉人民的谎言,也不能指责统治集团欺骗愚弄了人民,盖“平等”从来不是儒教的主张。儒教与民主理论的区别,只在于建立理论的原初公设(assumption)不同而已,并不是如共党那样,自相矛盾到了这种地步:一面不敢明目张胆地反对“人生而平等”、“主权在民”等普世价值观,不但冒充人民政权,而且不得不以普世价值观作为制定宪法的潜在依据,装模作样地规定了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一方面却又组织“秀才”写批判文章,硬把普世价值观说成是帝国主义颠覆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阴谋诡计。

西方文明社会也同样没有这两个问题,无论是总统还是首相,都是民选出来的,其权力由法律明确规定,上任那天就有了与前任一模一样的权威,绝无逐代递减的怪事。人家信奉的政治理论也就是人家制定宪法的依据,而那宪法可不是编出来嘲弄百姓的,纸上写的每条公民权利都在现实中十足兑现。西方的整个立国原则,就是处处反对网友热心提倡的“和稀泥”,将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全部程序化,制度化,使得一切都有章可循,井井有条,从而具备了高度的稳定性。

由此可见,一个系统要能隆隆持续运转,前提是有一套明确、自洽的运行规则。这就是规范系统与混沌系统的区别。所谓蝴蝶效应只发生在混沌系统中,不会发生在严格遵守牛顿力学的太阳系星体运动中。此所以人类能发射宇宙飞船飞到火星上去,什么都是明确的,没有“测不准”一说。而西方文明社会乃至中国传统社会与中国现行烂污社会的区别,也就是规范系统与混沌系统的区别。传统社会若不是人口严重超载,再遇到重大天灾或/和外患,则千万双蝴蝶翅膀也不会煽起让朝廷倾覆的大风暴来。现代中国社会可就难说了很多重大事件全是很小的事引发的。这在规范国家根本就不能想象。

当然,这些局部的自发骚乱并不足以颠覆政权,引起全国大乱。但值得注意的是其诱因与事件的规模绝对不成比例,它提示了社会结构的混沌程度对偶然诱因的放大作用,由此产生了系统的不稳定性。不难想象,当国家遇到重大事故(例如严重的天灾,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央出现严重权力斗争等等),那表面上有烈火烹油之盛的“太平盛世”完全可能像苏联那样在旦夕间垮掉。

更何况偷偷摸摸地背叛自己打出来的旗帜,使得一切都名不正言不顺,无论干什么都心虚情怯,理不直气不壮,使得所有的人都如网友观察到的那样,产生深重的不安全感:“公仆”们违反党纪国法偷盗国家财产,一有风吹草动就想往国外逃:中小业主因为私有制仍为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容,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政府翻脸清算;普罗大众就更是毫无规划前途的可能,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追求的就是“活着”……。和平时期尚且如此,而况大局出现动荡之时?由于意识形态的全面破产,而这绝不是“爱国教”可以替代的。那玩意只能煽起国人的仇外情绪,并不能消除全面实行“逆规则”制造出来的无数内政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