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潮文章: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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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组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经中央批准,已经以中央办公厅文件印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这个《规划纲要》时,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抓住当前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要积极探索创新,又要稳妥有序推进。在2009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要求认真贯彻《规划纲要》,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效。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认真总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
《规划纲要》是中央下发的第二个专门规划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00年6月,中央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同年7月,曾庆红同志在青岛主持召开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对落实《改革纲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部署;贺国强同志担任中组部部长期间,主持制定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任期制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精神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民意调查广泛运用,全委会票决制、任职试用期制普遍推行。二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近5年,全国各级机关公开选拔干部近3万名,其中县处级以上7000多名;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28万多名,其中县处级以上4.5万多名。三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正在形成。通过试行和总结经验,制定并实施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四是干部交流力度不断加大。2003年至2007年,全国机关干部共交流约174万人,其中县处级17万多人,地厅级1万多人。党的十七大以来,省区市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09年7月底,31个省区市新任用的省级干部中,交流干部占51.9%。五是干部管理监督不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积极推行。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和省级党委建立了巡视制度,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责等制度普遍推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一报告两评议”和违规用人立项督查等制度。六是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配套制定了干部考核、任用、交流、培训、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七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中央企业已先后7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其中包括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经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
回顾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可以得到许多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一是必须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的领导、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三是必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总结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来发现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途径。四是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通过实践检验改革的正确性和可行性,防止脱离实际、导致改革走偏。五是必须坚持用唯物辩证法指导和推进改革,既充分发挥改革措施的积极作用,又注意防止和克服其消极影响,不断兴利除弊、完善改革。这些经验我们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应用。
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改革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比如,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健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有待增强,反映民意、尊重民意不够与民意失真现象同时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问题比较突出,实际工作中存在简单以票取人现象,导致一些干部怕丢票,不敢坚持原则、大胆负责;干部竞争择优机制不够完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渠道不够畅通,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干部约束激励机制不够有力,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用人权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整治吏治腐败任务艰巨;《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严格执行,等等。这些问题尽管不是干部工作的主流,但严重损害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重抑制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严重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和新产生的问题,只有靠进一步改革才能解决,此外没有出路。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好、建设好,一个治本之策是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党就有危险。选人用人是党的重要执政行为,干部人事制度是党的执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改革的最大危险是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党的执政行为和执政制度的信任。我们要深刻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提高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刻理解《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原则,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规划纲要》提出了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强调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
(一)自觉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治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相一致。江泽民同志1994年提出,要探索和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历史经验时指出,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次中央印发的《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目标。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干部人事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和根本要求。
(二)坚定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规划纲要》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原则要求,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遵循。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鲜明的政治特色。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之一,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就等于放弃党的执政地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这是在和平时期和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这一标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加以强调,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要把它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扩大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只有坚定不移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落实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才能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公开是扩大民主的前提条件。只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竞争是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只有竞争才能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实现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完善竞争的制度规定,坚持有序竞争、同向竞争,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择优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人优政强,人庸政弱,人劣政亡。要用科学的程序、科学的方法让决策主体可以比较选择,实现好中择优、优中选强,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四是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内容。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管理工作规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要扩大民主范围,拓宽民主渠道,提高民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既注重制度的制定又注重制度的落实,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全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要求。《规划纲要》提出,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广纳群贤,就是要创新识人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努力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人尽其才,就是要因事择人、量才任职,把最优秀的干部选配到最关键的岗位上去,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能上能下,就是要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做到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身份能官能民,使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优进绌退制度化。公平公正,就是要保证选人用人的标准、程序、方法公平公正,公道正派地选拔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充满活力,就是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这20个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的核心要求,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