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思路 推进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5:06:11

□本报记者 张灿灿□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坚持公益性已经一锤定音。如何准确理解公益性?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管办分开,其内涵到底是什么?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会不会造成“国退民进”?日前,卫生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解释。

  公立医院改革实质是“改政府”

  据该负责人介绍,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质是改革政府本身,而不是改革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因为改革的核心是创新体制机制,而体制机制是政府制定的,公立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只是体制机制的被动接受者。因此,公立医院改革不能光靠医院,政府要承担改革责任。过去谈及政府责任,通常都理解为投入责任,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创新体制机制比投入更重要。另外,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组织、编制管理、人事、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权力格局调整,必须由政府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的配合,靠任何一个部门“单兵突破”都不现实。

  公益性要靠体制机制加以保障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财政投入或医保支付是维持医疗领域公益性的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如果认为公益性一定要靠财政投入或医保支付保障,没有把公益性作为公立医院的本质属性和本质要求,而是变成外部赋予公立医院或私立非营利医院的东西,实质上就是否定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公益性的本质在于追求社会公共利益,而非经济收益或者利润,有很多公益性行为是不需要额外成本的。比如,不滥用专业特权,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控制费用,能用50元治好的病,绝对不用60元,这就是公益性的重要体现。

  这位负责人说,不管公立医院、私立非营利性医院还是私立营利性医院都具有公益性,认为私立营利性医院没有公益性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不同经营性质的医院,其公益性在范围、程度和维护机制上是不同的。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最为全面、最为彻底的。另外,政府举办的医院并不是必然就有公益性,公立医院公益性必须依靠一系列具体的体制机制加以保障和落实,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公立医院的身份、私立医院的行为”。

  正确理解管办分开

  管办分开是医改的重要原则。如何正确理解和实行管办分开,已成为公立医院改革无法回避的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目前,对于管办分开有不同的认识,各地也进行了多种模式的探索。

  有观点认为,管办分开就是政府只管不办。对此,这位负责人指出,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在内涵上是根本不同的。管办分开是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政府监管医疗行业的职能分开,其实质是两种政府职能的分开。政事分开,是政府行政职能与公共事业运作功能的分开,实质是决策和执行职能的分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既要办好公立医院,也要监管好医疗行业。

  这位负责人指出,举办和监管都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与购买医疗服务、规划医疗资源一样,都是保障和增进公民健康的手段。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着组织和动员卫生资源、发展卫生体系、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权益的重大职责,并不是单纯的监管机构。而公立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载体。《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这对于加强并改善对公立医院的治理,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绩效,具有重大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公立医院不是国有企业,不能照搬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要避免削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国进民也进”是多元化办医导向

  多元化办医也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该负责人说,要正确理解多元化办医概念。对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办医,满足百姓多层次的医疗需求。但要反对公立医院股权改造,公立医院进行股权改造与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相违背的。关于公立医院的融资机制,该负责人说,对于捐赠资金大力鼓励,对于债权融资严格控制,对于股权融资绝对禁止。引入社会资金无疑可以扩大医疗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需求,但并不必然减轻政府的负担,这取决于资金的性质。捐赠资金可以减少政府负担,营利性资金(债权或股权)要纳入成本予以回收,并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最终必然要收回多于其投入数额的资金,增加群众负担。

  《试点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有媒体将其理解为“国退民进”。该负责人认为,这也是不对的,正确的理解是“国进民也进”,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的提高以及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公立医院还应在规划调控下有序发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