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被释放时,还得付“开脚铐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09:05
 疑犯被释放时,还得付开脚铐费       记得在去年时,云南昆明公安机关为证实邢鲲可用纸币开手铐,便叫来几位关押在看守所的疑犯,当场表演了纸币开手铐的绝技。当然,这只是一场免费表演,是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与昆明警方相比,湖南茶陵警方在遇到手铐打不开时,则显得比较愚笨,没能想到纸币开手铐的绝招。2009年12月23日,茶陵县警察用了几个小时也没能把戴在疑犯手上的手铐打开,只好请消防人员用了液压剪、绝缘剪、锯片等,花了10多分钟才解决这个难题。

    动用消防人员开手铐,不知是否要支付劳务费?但我想,既便是付开铐费用,也不可能会要疑犯支付吧?因为打不开铐手,责任在于警方而不是疑犯。

    但是,警方在释放无辜者时,因为打不开铐子,而请专业人士解铐,由疑犯付费的奇事,福建省公安机关曾经有过一件。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在党的纪委机关发生爆炸案,哪可是一件惊天大案。福建省公安机关四处搜捕疑犯。

    2001年9月13日,陈科云、谢清夫妇被一封出自其本单位的举报信所举报,遂遭福清市“6.24纪委爆炸案专案组”抓捕。
  与其随后大撒网被抓的还有陈科云的妻弟谢建灿、谢建忠等。
  陈氏家族人员被连环抓捕后,且不说刑讯逼供之事了,他们都被当作重刑犯,手上加铐,脚上戴镣,被羁押在看守所。
  公安机关对谢建灿和谢建忠的审讯最终无果,便在2001年11月7日将他们予以释放。
  当公安机关准备从看守所释放谢建忠时,竟然找不到开脚镣的钥匙了。经多次折腾后,仍然无法打开。只好请开锁个体户吴一平来解锁。吴一平为谢建忠打开脚镣后,收取了劳务费五十元。吴一平开锁付出技术和劳动,理应收取开铐费用。让人无好理解的是,脚镣打不开了,这是公安机关失职造成,为何还要谢建忠来买单呢?

    从这件事上,也可看出福建警方并不聪明,如果当时能想到“纸币开铐”绝技,不就为疑犯省下了一笔开支吗?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除了收取开铐费奇事,还有过收取子弹费奇闻。在文革年代,对人犯执行死刑后,司法机关要向家属收取子弹费。对这类奇事,我一直半信半疑。至到有一天,我兄长亲口说,真有这样的事,我才开始相信。

   我兄长告诉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单位有一职工的孩子犯了死罪,被执行死刑后,司法机关收了子弹费。费用倒不高,只有五毛钱。如此看来,文革时期收取子弹费做法,起码延续到了改革开放初期。不知,现在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是否还会收取子弹费或注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