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昌: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工程(南方周末 2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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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工程

作者: 田文昌 2010-02-24 22:15:37 来源:南方周末

我呼喊了十几年,在喊律师地位的问题,但是到今天为止,30年了,律师为“坏人”辩护仍然还是“坏人”这个概念还没有解决。江平老师等老前辈的指导作用,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认为我们这一辈和下一辈的任务更加沉重。

1983年我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后来我被提拔到法律系副主任以后,直接在江老师的领导之下,接触也就越来越多了。这样从学术上的影响到人格上的影响,走得越来越近了。

我做法律系副主任的时候,有几次想提出来辞职,当然学校很多领导也挺我,我一直想先把学术做上去。我跟江老师谈过两次,说我想辞去这个行政职务,江老师几次警告我:不要轻易言下。

到了1995年,我终于辞去了公职,出来做律师。这个过程当中,我对江老师的理解,为什么了解这么深,理解这么深?还是那句话,江老师引领整个法学界的理念。我做了律师以后体会到,江老师对律师界的引导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他在支持律师,在引导律师,在教育律师,在鼓励律师,而且对中国整个法治建设的发展,随时随地都在用心思考,去推动,去呼喊。

我跟很多人讲过:什么叫学问?学问有大有小,有真有假。现在我们很多学者做的是什么学问?有“注释派”学问,有“应试派”学问,有“书本派”学问,有“辞典派”学问。我觉得江老师做的是真正的大学问,他所提出来的一些观点和理念,是一种大的原则,是一种推动法治环境正常发展的理念和精神。中国在这种变动状态、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正是这种大学问,这种大学问要有远见,更要有勇气,不是人人都能做到。

我为什么想了这么多问题?在我们现在法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波折,出现问题。有些问题需要一步一步地做,需要在理念上先得到一个澄清,否则很多具体问题永远都很难得到解决。比如说,我做律师以后,深切体会到,首先律师地位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我呼喊了十几年,在喊律师地位的问题,但是到今天为止,法治建设30年了,律师为“坏人”辩护仍然还是“坏人”这个概念还没有解决,当然比起30年前、20年前有很多进步,但是还需要进步。再比如说,关于律师地位之类的问题,律师的职责所在是什么,律师职责的作用、原则是什么?就涉及到一个很尖锐、很敏感又很重要的问题:律师和被告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

在六七年前,在研究证据开示的时候,我第一次在证据上提出一个问题:既然研究证据开示,那么律师在会见被告人的时候,能不能向被告人出示卷宗的内容?出乎我意料,当时在座的两高领导和专家学者都感到很愕然,说:这不行,被告人怎么能有阅卷权?后来我通过一系列的事实来说明,法律规定在法庭上一般的定罪证据要经过被告人质证辨认才能使用、才能有效,那么在开庭前我们为什么不能够让被告人知悉这些内容,并且做好开庭的准备呢?证据开示的目的是什么?律师权利来源于什么,是来源于被告人委托还是来自国家的赋予呢?

巧得很,在2009年11月初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年会上,我把这个问题作为专门的议题又提了出来,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遗憾的是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紧接着不出一个月,就出现了大家都知道的问题。由于律师在给被告人宣读同案证言而被定罪,提出律师串供的问题,律师怎么能够出现串供的问题呢?

可见我们法治的发展包括律师制度的发展,是非常综合化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制度在中国来讲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仅仅30年而已,国外经过了千百年。江平老师等老前辈的指导作用,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认为我们这一辈和下一辈的任务更加沉重,我们面对着一个巨大的工程,我希望作为其中的一员尽自己的努力,向江老师老一辈学习,学习他们的精神,我们在后面紧紧跟上。

(作者为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文摘杂志社对本专题提供帮助,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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