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检方未查出问题 但马英九坦承报销有瑕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1:04:50
关系到台北市长马英九参选2008年总统大选的特别费案,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14日首度约询马英九说明。检方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查出有不实报帐的情形。据了解,马英九不否认以往报销特别费确有瑕疵,没有依实际支出报帐。不过,这是市府秘书贪图方便,垫付杂支项目后以大额发票“统一报销”。此前有分析认为,如果马英九遭起诉,马英九将提前出局2008。
马英九对于认养“马小九”费用是否为公务支出、以特支费犒赏员工比率偏高、将特支费节余款列入财产申报等问题均予说明,还不时引用资料佐证,检方表示,目前已过滤超过一半的特别费报支单据,还没查出有不实报帐的情形。
中央社引述检调人士指出,承办检察官侯宽仁调查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无论有无单据报销的部分都一并调查,调查范围从1998年12月马英九就任市长,一直到去年底,从8月4日分案以来,检方已去函主计、审计单位,函调50多份资料,也已过滤逾1500张发票(占应查部分一半以上),没发现“搜集他人发票报帐”情况。
至于发票内容,检方发现报帐发票多为小面额,约数千到2、3万元不等,不像国务费案中动辄出现十几二十万元发票的情况,但办案人员认为,市长特别费每月仅34万元,须单据报销部分仅17万元,发票面额偏小也属合理。
检方强调,基于全案仅属“查”字案,当事人不会被赋予刑事身分(被告),因此马英九仍是关系人。侦办检察官侯宽仁表示,检方将就马英九的说法进行查证,如果有必要,不排除第二次传唤。
另据《中国时报》报道,据了解,马英九不否认以往报销特别费确有瑕疵,没有依实际支出报帐。不过,这是市府秘书贪图方便,垫付杂支项目后,以大额发票“统一报销”。马英九并带着一名杨姓秘书一起出庭。
据悉,杨姓秘书说,有一名台北市政府的于姓秘书平时负责处理市长的红白帖及部分杂支,不过,对于购买便当等数百元的杂支花费感到相当繁琐,不耐逐笔报销,于是利用自己消费的大额发票报销市长特别费。杨姓秘书强调,于姓秘书的作为台北市政府都不知道,是特别费案发生后市府秘书处长查知。
市长办公室主任郑安国表示,这种报帐方式的确不妥,他已整理出所有未报销的小额发票和原始凭证送往检调机关说明。
至于马英九增加的财产,马英九提出详列的财产流动资料,证明自己的财产并非“不义之财”。
高检署书记官张文政表示,马英九14日是以关系人身分应讯。检察官在侦讯前,依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马英九宣读四项权利也就是被检举的罪名、可以保持缄默、得选任辩护人(律师)、得请求调查有利的证据。不过,马英九表示不必请律师。
查黑中心原计划在馆前路办公室进行侦讯,但因传唤消息外泄,查黑中心开会研究后,决定预备第二地点,于是向台北地检署商借贵阳街第二办公室的讯问室,如果情况不利侦讯,将立即转移地点,稍后果然转往北检二办应讯。
马英九的首长特别费每月34万元,被检举其中17万元直接汇入他的私人账户。另外,需要发票报销的部分也有单据不清、犒赏员工的领据涉嫌人头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