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獻器官近半出自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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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器官近半出自廣東
2006-11-13  大公報

近兩年,內地腦死亡自願捐獻器官的人數大幅增長。深圳義工歌手叢飛,生前就立下遺囑捐獻眼角膜,將光明永遠饋贈社會。圖為今年四月二十日,眼科專家取出叢飛的右眼角膜(資料圖片)
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分會等6家單位11日在廣州宣布,中國首批國際標準化腦死亡者器官無償捐獻及成功移植已經拯救100例病人;24位腦死亡捐獻者捐出106個器官,其中近半出自廣東。據透露,為推動捐獻器官移植手術的發展,目前腦死亡立法問題正在積極推動中,草案已提交人大。 陳姨捐5器官救7生命 據廣州報章報道,3日,61歲的廣州市番禺區居民陳桂謦女士腦死亡後捐獻5個器官,拯救了7個生命。 陳女士因大面積腦梗塞而死亡。死前,陳女士表達了死後要捐贈器官的強烈意願,其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也十分支持母親的決定。作為第23位器官捐獻者,61歲的她不僅成為中國年齡最大的捐獻者,還使中國腦死亡捐獻器官達到100例。 第24例捐獻者是河南新鄉一名46歲男性,他於7日腦死亡,捐獻了2個腎臟、1個肝臟、1個心臟及2個眼角膜,這些器官被成功移植到8個人身上。 據悉,為確保各方沒有犯罪動機,所獲器官的分配嚴格遵守全國分流原則,統一由項目負責人向全國多家無關醫院分配,而並非項目組和個人獲得利益,也不單純是項目組所在單位獲得利益。 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分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指出,器官移植來源問題在我國一直沒有得到系統的解決。經過媒體長期不遺餘力的宣傳,2003年到2006年,我國腦死亡捐贈器官的數量呈300%至400%增長,情況喜人。 迄今為止,腦死亡器官捐獻全國聯合攻關項目組已積累140餘例腦死亡判定及終止搶救(包括停止呼吸機)的案例中,37例由家屬主動提出器官捐獻意願,其中成功實施器官捐獻24例,共捐獻出106個器官,使100餘人重獲新生或重見光明。當中最多一次為1人捐獻8個器官,拯救8人,使我國首次達到國際標準化多器官聯合獲取和移植的臨床常規水平。 以科學標準判定死亡 「在我國,『似死非死,似生非生』、『似搶救,非搶救;似放棄,非放棄』的非科學、非人文醫療現象比比皆是。」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分會副主任委員陳忠華指出,這是因為很多人對死亡的判定模糊不清。器官捐獻有兩種,一是心臟死亡捐獻,一是腦死亡捐獻。初步統計表明,約80%的病人由於家庭經濟拮据,在還沒有到達腦死亡標準的時候就提早放棄,自動出院。相反,約20%的患者,在完全符合腦死亡標準之後相當長時間還在盡力「搶救」,因為當事人享受公費醫療或不在意每天花5000元至1萬元的ICU醫療費用。 陳忠華強調,儘管很多人感情上無法接受心臟還在跳動的「死者」這一概念,但「腦死亡=死亡」的結論在現階段和今後相當長時間內都將是一個嚴格的科學定義。專家指出,對心跳停止的病人應盡力搶救,包括用呼吸機,直到病人腦死亡為止;而不是對腦死亡的病人盡量「搶救」。呼吸機只提倡用到腦死亡為止,延長使用是對死亡的不尊重。另一方面,心臟停跳但腦尚未死亡即判定為死亡,應視為現代醫療中最嚴重的醫療差錯。由此而生的「死而復生」應視為嚴重的醫療差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