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运史上党报批评党领导机构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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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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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批评“同级党委”(党的领导机构)问题,实际上是党报与党的关系的处理问题。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我国几代党的领导人在理论与实践中都进行过认真的探索和总结。它涉及到党的自身建设、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各项事业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大问题,但是这个问题160多年来国际共运实践始终都未能很好解决,其争论和斗争始终没有停息过。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巨变固然有许多因素起催化作用,然而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它们普遍存在没有处理好党报(媒体)与执政党的关系问题,违背马克思主义新闻舆论监督的原理,剥夺人民群众和媒体对党和政府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导致其形成不被监督的特殊阶层,腐败加剧,最终丧失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我国党报(媒体)与党的关系的问题也始终未能很好解决。对国际共运史上党报批评同级党委(党的领导机构)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及其争论作一粗浅描述和分析,希望能引起人们对处理其关系问题的思考。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报刊应当在履行社会监督职责方面表现出大公无私,毫无顾忌,因为“在这里,没有对地位、利益的任何顾忌,没有乞求上司庇护的念头”。他们主持的《新莱茵报》在这方面做出了榜样,对敌人,该报的揭露毫不留情;对中间派、同盟者和工人运动中的各种缺陷,报纸的揭露同样毫不留情。马克思主编的世界上第一份无产阶级报纸《新莱茵报》是以“民主派机关报”的副标题出版的,然而恩格斯指出:“我们认为在德国民主党成份极端复杂的情况下,对民主党人进行最严格的监督,正是绝对必要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及无产阶级政党的机关报应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时,既强调党报在组织上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也强调党报对党的领导的监督,批评他们的缺点和错误。马克思主义舆论监督观认为,批评和监督无产阶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错误也是党报的权利。马克思恩格斯对报刊批评也不是随心所欲、无所限制的,根据自己多年党报工作的经验,他们对党报如何正确履行监督批评的使命,提出了下列原则:首先,党报开展监督和批评,要公正和坦率。恩格斯直到晚年还一再表示,如果党的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做了对党有严重危险的事情,党报就应该对之进行批评,他本人将“坚决站在编辑部这边”。他还指出,为了党本身的利益,这种利用报刊对党的机构和党的官吏的监督应该是经常性的,批评必然是最坦率的。其次,党报批评不能违背道德、党的纲领和党的既定策略。对不直接从属于党执行委员会和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刊物,他们批评的范围可以更大一些。恩格斯认为,这种形式上独立的党的刊物,“在纲领和既定策略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反对党的某些步骤,并在不违反党的道德的范围内自由批评纲领和策略。”第三,党报批评要注意不使敌人//   列宁一向把利用报刊开展不同意见的讨论,把言论自由和批评自由看成是实行党内民主的重要手段,并把它们作为形成和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策略,巩固党的团结和增强党的统一的重要手段之一。列宁认为,工人政党内部存在不同意见和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是一种正常现象,党的报刊没有任何回避、粉饰的必要。相反,应当为言论自由和批评自由提供保证,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观点的文章,以便帮助人们清楚地认识所争论问题的实质和意义,以便尽快地使全党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获得统一。由此表明,在列宁看来,党内正常的争论和批评与党对报纸的绝对领导不是对立的,不影响报纸的指导、组织等作用的发挥。只要在党纲的原则范围内,批评是完全可以自由进行的。列宁十分支持在报刊上展开不同意见的争论和批评。1900年,作为《火星报》和《曙光》杂志的主要编委列宁,曾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要使我们的机关刊物成为观点不相同的全体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讨论一切问题的机关刊物。我们不但不反对同志们在我们的机关刊物上进行论战,相反地,我们还打算用很大的篇幅来展开论战。”“我们甚至认为,对显然分歧的观点不作公开的论战,竭力把涉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分歧掩盖起来,这正是当前运动中的一个缺陷。”注22为了克服这一缺陷,不仅要求党的机关报向党内各种不同的意见敞开大门,而且还应该保证党员们自由批评党的中央机关的权利。1904年列宁在致《火星报》的信中指出:“必须给全体党员以尽可能充分的自由来批评和责难中央机关;如果这些责难不会带来抵制,不会拒绝有效的工作和停付资金,中央委员会不认为这些责难是可怕的。”1906年5月24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市莫斯科区300多名党员开会,讨论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四大的总结时,就是不是容许在报刊和群众集会上批评四大的决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孟什维克竭力限制围绕代表大会的决定开展思想斗争,认为只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才是允许的,并根据这个精神提出了决议案。列宁对孟什维克的决议提出了修正。列宁认为,社会民主党的一切决定不仅应当在党的会议上,而且应当在党的报刊和群众集会上进行讨论。经列宁修改的决议案获得大会通过(仅39票反对),次日刊登在《浪潮报》第15号上,孟什维克竭力反对列宁的意见,于是便通过中央委员会针对列宁的修改意见起草了一项决议,对讨论自由、批评自由和行为一致做出了具体规定。列宁认为这些规定极端错误地理解了党内讨论自由、批评自由和行动一致的关系,立即写了《批评自由和行动一致》一文,发表在《浪潮报》第22号。文章指出:“在党纲的原则范围内,批评是完全可以自由进行的……禁止这种批评或这种‘宣传鼓动’(因为批评和鼓动是不能分割开的)是不可能的。”为此,他严肃地批评了“中央委员会对批评自由的规定是不正确的,规定得太狭窄了;对行动一致的规定是不正确的,规定得太阔了。”列宁认为当时的“中央委员会的最大错误就是,它没有经过党的刊物和党组织事先的任何讨论”,就决定和公布了重大问题的决议。“事先的讨论本来是可以帮助它避免犯我们指出的这种错误的。”与此同时,列宁又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党统一代表大会的报告》这本小册子中指出:“如果我们真正决定在我们党内严肃认真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如果我们决定吸引工人群众自觉地解决党的问题,那就应该在报刊、集会、小组和团体中进行这样的讨论。”(全文1.3万字) ...[以上文字节选自炎黄春秋杂志,阅读全文请订阅本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