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中国最大的造假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05:59

告诉你中国最大的造假是什么  

   

辛华  

   

当下中国,造假遍地开花。假烟假酒假药假食品假广告假学术假文化假文凭......除了生身老母,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在造假。中国怎么啦?难道是一个假中国——  

有人买了一条“玉溪”烟,拆开一看,里面装的却是10盒“中华”,打开“中华”,锡纸上却印着“甲天下”字样,再抽出烟卷细看,都是无字大白杆儿,令此兄叹为观止:“见过假的,没见过这么假的!”东莞的一个团伙,竟跨3省7市,延伸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制销假烟价值1.56亿元;此地另一个团伙,制销假烟7.6万条 价值也过了亿元。那个以制销假烟而名扬天下的云霄县,常住人口只有3000人,而暂住人员竟然多达5万多人,除了一些各地来打假的警察,全是与制假贩假有关的市场精英……  

深圳某门诊部以4元/瓶的价格购入药品,换了个药名后,卖到1600元/瓶;四川遂宁一位女性服用某减肥胶囊不仅没有减肥,反而出现每天服一粒便增加体重一斤的怪事。著名的减肥“银屑敌胶囊”,被不少人服用过后出现了厌食、腹泻、红疹,上海杨浦区16岁的王婷,服过不久便抢救,最终“心源性猝死”......  

众多官员所热衷的考研考博,是一件在校的莘莘学子考来都十分吃力的辛苦事,而官员们上班日理万机,下班活动无数,考来却轻松愉快。只能说明这个在职考 * *,从学习到单科考试直到毕业论文都是假的,但得到的那张纸却是经过正经验证的,是真的,是真的假文凭。否则,对他们来个突然袭击式的复试如何......  

无论家里看的,还是街头卖的,所有光碟大多都是盗版的。在中国,正版光碟只存在于一些书店,市场占有率少得可怜。畅销书也是如此,余秋雨的书盗版比正版要多得多,无怪老先生哀叹:“我的钱被盗版吞了”......  

三鹿奶粉,对亿万人民下毒十几年。这家流氓企业的造假极其内行,有关部门配合造假也极其到位。曾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地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二百余项,其中比较显贵的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  

浙江大学博士后贺海波的9篇学术论文,有8篇存在剽窃,同时,贺海波博士后指导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的李院长及其课题组也被质疑“参与造假”。清华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王奇著述名字谬误多达几十处,其中最荒唐不过的,当属蒋介石被改名为“常凯申”,成为一时笑谈......  

中国的电视台都属官方,这是真的,但它播出的有些广告却属山寨,竟是假的。尤其那些劈头盖脑的电视购物,没听说有几个真的,而那些午夜时分以后播出的广告,几乎全是假的.....  

然而,如果要问,哪个是中国最大的造假?我可以免费告诉你,这些造假都不是最大的。说出最大的那个造假来,一准会吓你一跳。但你随后一定会百分百点头认可:就是这个!那么,这个当今中国的最大造假是什么呢?就是全国各地的官员在统计数据上的普遍造假。特别是那个GDP,人们只知道几乎都是假的,不知道还有没有真的。  

这是实话实说。打假的就要讲真的,不能假打假。  

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颁布,是掌握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总结发展变化规律,准确分析未来走向,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的至关重要的科学前提,必须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发挥统计在中的重要作用,而错误的信息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而错误的决策,很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官场统计的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在批评地方政府的统计数据失准时说,去年中国全国GDP增幅为8.7%。但是地方GDP总量加起来,其增速比8.7%要高得多。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经济增速为10.7%,地方则更高。马局长还披露道,地方政府虚报GDP的行为就一直存在着。这从每年各地方上报上来的GDP总量总是远远超过全国的核算数据我们就能很明白的看到这一点。中国早在1983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这几近30年的漫长时间里,却没有谁把它当回过国家大法,形同废纸一张。包括国统局,既然国家最终颁布的统计数据,不是各地所报数据的常规汇总,而是调整出来的,怎么调整?很令人怀疑,是不是按国家预定目标的口径调整出来的?  

各地官员统计造假,实属货真价实的知法犯法,起了十分恶劣的带头作用,带动了全国造假大泛滥;起了十分恶劣的示范作用,官府都能这么明目张胆的造这么天大的假,我们还怕什么?  

听说朱镕基是最恨统计造假的,他曾“破戒”为三个会计学院题词——“不做假账”。账目数字造假一般都与腐败相关,朱镕基为表述反腐决心,还声称要准备100口棺材。不知这100口全用上了没有?但里面肯定不会有一个造假官员,因为《统计法》是规定“法律责任”最轻的一个法。新《统计法》规定,对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仅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没有任何刑罚,明显过于轻飘,不过是虚设了一条不电人的高压线。尽管此法的法律责任最轻,轻的不像是一个法,但在将近30年的执法过程中,人们还是鲜见一个违法处罚的案例出现过。执法也在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