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申领严重 公积金管理漏洞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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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11-03 09:11:07
 
 
见习记者 叶枫 北京、武汉报道
截止到2005年底,在前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武汉市中心和省直中心对14对夫妻分别重复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28万元。
小波(化名)说他要感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倒不是因为公积金贷款帮他圆了住房梦,而是因为他在陈生(化名)的帮助下,利用虚假资料从市公积金中心取得了公积金贷款,并在武汉市房价上升期,先后买进卖出两套商品房,共获利近十万元。
其实,小波更应该感谢杨生(化名),是他帮小波制作了全套的虚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料,并搞定了贷款审批手续。当然,为此小波也两次共支付给了杨生4万元的“手续费”。
公积金什么都可以买?
小波是个“温州客”,三年前他随同乡打工来到武汉。两年前,他看到武汉房价直线上涨,精明的小波想起了“炒房”。
但是小波缺乏资金。此时,小波突然在一家武汉市的主流媒体上看到这样一则广告:代办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不成功不收费。
小波所打工的公司虽然也给他上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缴存年限较短,缴存金额较少,而无法申请到足够的钱。
于是,小波通过广告上的电话找到了杨生。杨生告诉小波,只要他支付10%的手续费,他就能帮他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小波爽快地答应了。
不几天,小波的第一笔额度为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申请下来了,随后他给了杨生2万块钱的手续费。
但是小波并没有拿这笔钱去买房子,他知道,这十几万块钱还不足以开展他炒房的生意。
两周后,他再次把杨生约出来,问能否帮他再申请20万的贷款,杨生仍旧提出10%的手续费,小波又答应了。
不几天,杨生又帮小波办下来20万贷款。按照规矩,小波又给了杨生2万元手续费。
小波拿这30多万,先后买进了两套房子。2005年,武汉市房价从2400元/平方米一直涨到了3000多元/平方米,小波两套房子出手,就赚了近10万块钱。
如今小波拿这笔钱做首付购买了自己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
10月23日,在小波的指点下,记者打开了武汉某主流媒体网站的主页,但是小波所指的“代办公积金”的广告,如今已经没有了。
但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的一份最新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调查报告却可以佐证小波所言不假。
这份由某监管部门出具的武汉市2005年住房公积金调查报告里显示,在受理审核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把关不严,导致住房公积金被套取的现象比较严重。
有关监管部门抽查了部分申请公积金购房者的资料发现,武汉市有200多名公积金缴存职工采取编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理由,支付5%至20%的费用,委托一些不法机构,伪造房屋购买合同、销售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材料,甚至伪造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公章及其工作人员签名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484万元用于购车、投资、还债等个人支出。
调查报告中称,一些不法机构借机大发横财,部分不法机构甚至在武汉市的主要媒体和互联网站的论坛上刊登广告,公开招揽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一对夫妻可以申请多笔贷款?
“铁路局中心对铁路系统的两名职工重复发放公积金贷款,先后共计14万元。”上述监管部门一位业务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对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贷工作调查,截止到2005年底,在前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武汉市中心和省直中心对14对夫妻分别重复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28万元。
在武汉市甚至出现了一对夫妻在前笔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又从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到第二笔、第三笔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办法》第四条关于“借款申请必须以夫妻双方共同名义提出”;第五条贷款条件关于“已办理过贷款的职工,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必须还清原有全部贷款本息后,方可重新申请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明确表示,夫妻双方没有还清原来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情况下,不可能获得新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批准。
“不排除这些人通过非法代理机构套取公积金贷款的可能。”上述监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0月12日宣布,从10月15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将提高5万元,新房和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分别为30万元和25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也随之延长。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宽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门槛,主要是为促进公积金贷款发放工作,降低资金沉淀率,并想利用公积金贷款为武汉市高涨的房价降降温。
公积金骗贷风险
但是有关监管部门人士提醒,在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的同时,必须警惕公积金贷款骗贷的风险。
据上述监管部门提供的调查资料,截至2005年底,武汉地区内的14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金额总计3000多万元,逾期贷款率为0.54%,超过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0.15%的逾期贷款率考核指标。
与此同时,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武汉市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均是委托相关银行催收逾期贷款,催收力量较为薄弱,催收效果不够理想。
“骗贷也好,套取公积金也好,都与武汉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多部门并存的现状有直接关系。”有关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士表示,由于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多,加上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信息不畅通,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骗取公积金贷款和套取公积金贷款的事情时有发生。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前,应当进入“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用信息,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和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信贷业务状况。查询时,系统会显示贷款人在本行或它行的详细贷款资料和信用记录,通过这种查询,商业银行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但武汉市各商业银行在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前期调查工作中,却难以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准确查询,以致该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究其原因,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贷款信息不共享、管理存在缺陷有关。
由于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一个城市存在多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中心管理模式又不尽相同,部分中心将公积金贷款个人基础数据资料在本中心保管,自然进入不了“个人征信系统”。
并且,“个人征信系统”只收集银行机构的信息,数据很不完整。据统计,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大约有50%到60%集中于商业银行,其余分散在人民银行、公安、法院、工商、国税、劳动保障、人事等多个部门及公用事业、邮政、电信、移动通讯、保险等非政府机构,但各部门之间并没有实现信息共享,“个人征信系统”只收集银行机构的信息,信息的完整性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