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谈民主:“监督”与“知情”比“普选”重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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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民主:“监督”与“知情”比“普选”重要(上)

作者:王炼利 2009-12-23 00:46:39 发表于:博客中国

二谈民主:

“监督”与“知情”比“普选”重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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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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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伪问题——“民主不合中国国情”?

打开百年中国史,凡居最高位者,几乎都认为“民主不合国情”。他们说的“国情”是指什么?从未见有清晰明了的解释,不过,“国民素质不高”,这倒是从袁世凯当选临时总统到今,九十八年以来所有在中国当过政的集团约定俗成的结论——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的毛泽东,是将流氓分子也当作创造历史动力主力军的:“勇敢分子也要利用一下嘛,我们开始打仗,靠那些流氓分子,他们不怕死。有一个时期军队要清洗流氓分子,我就不赞成!”这话是他老人家1964年12月2日在中央工作座谈会上说的。“我这次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所得到最重要的成果,即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是1926年刊登于湖南省委《战士》周刊第三十期上的——总不能说“流氓地痞”“社会所唾弃之辈”素质高吧?

国民素质如果以国民文化程度为主要考量,,如今中国人的整体文化程度比起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的1964年,已经高出许多:1964年,中国文盲人口要占六岁及六岁以上人口的57%,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35%,两者相加,要占全国识字年龄段人口的92%;而2007年,小学程度人口和文盲人口一共占到全国识字年龄段人口的40%,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国民的整体文化程度比起四十多年前是大大提高了。

国民素质如果以一个国家的国民对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责任意识的提高为主要考量,比起十年前互联网刚开通时,中国国民的进步实在是太大了,这个进步程度与文化水平的提高不是一个等量级的,前一个进步幅度呈几何级数,后一个提高幅度是算术级数。

文化程度和对民主政治的认识都大大提高了,“民主”还是“不合国情”?

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民主是否合国情”就是个伪问题! 100年来,中国人真正需要的政治民主,就六个字:监督权、知情权!在1911年推翻帝制以后,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存在与否就不应该与“国情”有关,因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对国家政事的“知情”适应于所有“共和”国家,共和,即视国家为“公器”。推翻帝制以后的中国,无论“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共和”国家,逻辑上都应该是“公器”,人民都有权对政府行为和政府官员实行切实有效的监督。

真正的“共和”国家,无论是“三权分立”,还是“内阁制”、“总统制”,“虚君共和”,都是国家中的一部分人对政府采取的切实有效的监督方式。中国可以不选择三权分立,可以拒绝西方国家的监督方式,但是,却没有理由拒绝政府必须“受监督”,没有理由抵制、调包乃至取消“共和”国家的公民皆应有的监督权利。否则,就不能称为“共和国”,而只能称“帝国”。称“帝国”了,国家就是“私器”,不存在“监督权”那是天经地义。

不用讳言,“监督政府的权利”就是从西方学来的,这个不能不学,因为“共和”是从西方学来的,“监督政府的权利”本来就是“共和”的组成部分,少了这个权利,就是伪“共和”;国家就会被偷梁换柱成“私器”。

有人认为,“共和”理念中国古而有之。上古周代有过“周召共和”。然此“共和”决非那“共和”,“周召共和”乃是“周、召二公共相王室,故曰:‘共和’。(《史记索引》)”。西方的“共和”是泛指那种“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这个制度从诞生起,始终与监督机制共生共存。

恰恰是在中国,从有”共和”名分的“中华民国”成立那天起,所有执政集团和最高执政者最核心的工作,离不开“避开监督”、“不让监督”、“不准监督”的主题,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舆论控制——不让民众“知情”,是“中华民国”成立以来中国这块土地上一以贯之的国策。

民国以来,执政者如何实施“不准监督”?

袁世凯是如何解除“苦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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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之所以废弃《临时约法》以袁氏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取代,就是要避开参议院对他这个临时大总统的约束,《临时约法》赋予参议院有十二条职权,包括弹劾总统的职权。袁世凯感叹:“查临时约法……其内容规定,束缚政府,使对于内政外交及紧急事变,几无发展伸缩之余地。本大总统……身受其苦痛,。。。。。。”他在帝制清廷为重臣近臣多年,“一国之主”的威仪权势他亲眼所见。等到他也当上“一国之主”,法定的权力更像个新闻发布人。《临时约法》中规定:“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他虽然有“制定官制官规”的权利,“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他可以任命一般官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宣告大赦全都要先经过参议院“同意”,再到临时大总统这儿“广而告之”走个形式。

手握重兵的袁世凯怎么甘心当如此乏权乏味的总统!事实上,他就任临时大总统才半年多,行事就如当时记者所揭露 “不任总理,钦命都督,蔑视议员,已渐渐露其帝制自为之迹”。由于国民党在1913年初的国会选举中参众两院都占到45%的席位,成了国会中的多数派,袁世凯还需要耐着性子安抚国民党,在选他当正式总统时不投反对票。10月6日他当上了正式总统,11月就宣布取消国民党党员的议员资格,两个月后宣布解散国会,遣散议员,以除心腹之患。

然而,民国初年的“总统”虽然不愿意“民主”,民国初年的记者 “监督意识”着实不可小觑,并已经很具备现代法治观念,记者指出:“国民对于总统,。。。。。。自应与其失处纠正之,监督之。总统不受纠正监督而不忠于国家,大失国民当时选举之望,则国民对于此总统不能不思一取缔之法,以维持国家现状”;国民所以信任总统,“固以国家为前提,非以总统为前提也”。江苏省军界也很具“监督意识”,发电给袁世凯让袁“反省”:对于民国这个“新生婴儿”,你总统这个“政治保姆”做得怎么样?“民权寄托于《临时约法》”,你总统又将约法“视为何物”?总统说是不想让民国亡,“心则如此,行则如何”?

袁世凯则坚决“反监督”,他发布《大总统令》:“非经国会无自发生监督之权”,也就是说,普通人民无权监督政府。1914年袁记约法出笼,“大总统”章节下头一条就是:“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与1912年《临时约法》中的统治权是由“参议院、临时总统、国务员、法院”“共同行使”相比较,这已经不是“共和”国家中“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区别,而是“帝制”与“共和”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后者是“需要接受监督”,前者是“不准民众监督”,按照袁世凯的意思,“共和”,只意味着“在国内有普遍的发言权,而不是全民都必须干涉政府的行动”。

不过,在已经“民国”了几年以后,再度“不准民众监督”,就没有那么顺理成章。因为民国前后中国已经有了上百份报刊杂志,“谈论国是”是当时的时髦,知识界则引以为责任。舆论口子已开,就不容易堵上。袁世凯不要民主,但深懂政治。他要“反监督”,第一件事情,先要控制舆论,取消言论自由。

原先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是规定“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吗?“袁记约法”即《中华民国约法》在此条文前加了六个字:“于法律范围内”,这么一加,就与1908年大清朝的《钦定宪法大纲》一模一样了:“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袁世凯“给”的自由与皇帝“给”的自由就是一回事了。而《临时约法》中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条文,全被取消了。袁世凯恨得咬牙切齿的“参议院”,在“袁记政制”中也自然不准其存在。

接下来,《报纸条例》三十五条出台,《出版法》出台,规定发行报纸要通过警察总署, “淆乱政体”,“妨碍治安”,“有伤风化”等内容都在禁止登载、禁止出版范围之内。这一来,使袁世凯“苦痛”的根源全都消除了。他终于过了八十三天的皇帝瘾,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他起了短暂的“促退”作用。

蒋介石统治时期如何“将新闻界党化起来”?

 

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末的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蒋介石将孙中山提出的“以党治国”付诸实现,在新闻领域,国民党的宣传系统搞“以党治报”,让“新闻界党化起来”。由于“老冤家”共产党和支持汪精卫的改组派存在,国民党在三十年代初颁布的《出版法》更是与《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配套出台。在国民党统治中国大陆的22年间,几乎每年都要推出箝制舆论的法规条文,有时候还一年要推出四、五种。连所有的民众读物,都要求“应把握三民主义为唯一出发点,不许有其他思想存在其间。” 这样的检察防范,连由国立中央大学法学系教授在1931年创办的《时代公论》周刊,也不得不在1935年自行“休刊”。这个在学理层面支持国民党集权政治的刊物,其《休刊词》写得很无奈:“一方面感到言论不自由”,另一方面“又不愿意说些不愿说的话。国事既不可谈,风月与幽默亦不会谈,提出笔来找不到题目,大家只好暂时闲闲了。”至于共产党在国统区办的《新华日报》,限制到连孙中山说的提倡人权的话,都不让登载,报馆人前去问理由,回答竟然是:“这是我们说的话,你们不能讲。”

1926年到1936年,全国有1800种书籍杂志被查禁,据江沛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舆论管理评析》一文中统计,光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各处室,就查禁了所谓“普罗文艺”书籍309种 。从1931年11月30日至1932年2月24日(中缺1931年12月27日至1932年1月3日)的短短69天里,邮电检查员“扣留销毁”的“有关时局平信及电报,并宣传共产党的各种反动刊物、报纸”达7280种 。1938年10月至1940年10月,仅国民党中宣部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一家通令查禁的书刊就达656种 。1942年,封闭了《世界知识》等500余种报刊;1945年9月至1946年8月,被国民政府查封及遭迫害的报刊达724家;从1946年1月到8月,仅北平、天津、上海、昆明、广州就有249家报纸、刊物、民营电台被封;1948年,全国又有19家报刊被查封,12家报社、通讯社受到警告或停刊处分。舆论新闻工具遭查禁还不算,记者作家出版商更是受迫害遭监禁甚至被惨无人道的暗杀。抗战胜利后,随着全国民众要和平要民主的呼声越烈,特务杀害记者的命案激增。

然而,这个对舆论的控制达到“史无前例”程度的政府,由于没有能够禁止在民间办报办电台,整个新闻出版事业在国民党统治期还是取得了多元化的发展。以上海为例,第一家华商出资的电台在1927年创办,到抗战前,民办电台最多发展到200多家。1949年初,46家电台中有23家是民营的。民国时期,上海的图书出版机构多到250家。报刊业也非常繁荣,1931年,上海出版的中文报纸就有50种,通讯社14家。1933年,上海有外文报纸11种,月刊13种,周刊16种,年刊1种。在文化管制如大网笼罩的时代背景下,新闻出版业还能缤彩纷呈,也是当时一奇观。事实上,由于国民政府在大陆期间实际能控制的地域有限,各通商口岸也都有 “租界”存在,整个中国有着很多国民党“管不到”或“管不过来”的地方。在国民党管得到或管得严的地方,“他禁他的赤色宣传,我出我的风花雪月”,在国民党管不过来的地方,左翼控制的舆论工具不断扩大着社会影响。所以即使在国统区,对国民党统治的揭露从未中断过,进步人士的正义之声也从未湮没过。国民党政府当然不愿意接受监督,但由不得他,媒体传播的特点就有缝就钻,无孔不入,主观上再“不想让人民知情”,客观上已很难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