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行动:贪官外逃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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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机制
为适应开展追诉腐败犯罪国际合作的实际需要,弥补双边引渡条约不足的现状,2000年12月28日,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以国内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对外开展引渡的原则和具体程序。同时,为及时调整中国对外司法协助关系,中国正在就制定“中国司法协助法”进行研究和起草论证工作。
●中美合作缉捕余振东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自1992年开始,余与许超凡、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假借企业名义申请贷款、套取联行资金等手段,贪污、挪用巨额公款4.28亿美元。
案发后,余振东于2001年10月逃往美国。2001年11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请求美方提供刑事司法协助。2004年4月16日,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余振东被遣送回中国。这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次将贪污外逃人员从国外押解回国。
●中斐合作缉捕卢万里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前厅长,1998年6月至2001年1月期间,利用主管贵州省公路建设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他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受贿罪。此外,卢万里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尚有264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根据。2002年1月下旬,卢万里得知其经济问题败露后,以虚假身份资料骗取出国护照,经广东、香港非法出境,仓皇逃往国外。2002年4月1日卢从斐济被押解回国。2005年12月16日,卢万里被依法执行死刑。
●中俄合作引渡王德宝
王德宝,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驻满洲里办事处原主任。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并携款潜逃俄罗斯。其行为给东辽县造成极大经济损失,致使东辽县农业资料公司巨额亏损,单位处于瘫痪状态。
2002年1月28日,吉林省检察院大案要案侦查中心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俄罗斯总检察院、俄罗斯联邦警方联系,研究抓捕方案。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俄罗斯警方于2002年2月在伊尔库茨克州扎来里市将王抓获。同年4月,吉林省检察院同俄方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取得成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协调下将王德宝从俄罗斯引渡回国。
●中柬合作缉捕朱小功
朱小功,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西欧办事处原经理。1996年7月,朱伙同该公司业务一部经理徐登银(另案处理)将美国惠普公司捐助的民航发展基金100多万美元转至该公司设在伦敦的西欧办事处账户内,之后,又将其中巨额美元转入二人在英国成立的亚毅公司账户内,案发时仍有11.6万美元未归还。此外,朱还从西欧办事处的账户上转出100多万美元,去向不明。案发后,朱在英国向单位提出辞职,拒不回国。2002年8月,公安部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2004年7月,朱经香港抵达柬埔寨。根据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柬埔寨警方积极配合,迅速将其抓获羁押。中国缉捕人员在中国驻柬使领馆人员的大力协助下,与柬方达成将朱押解回中国的协议。(郑 秋)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 贪官难逃无国界反腐天网
深秋的河北香河第一城,古色古香,枫叶尽染。10月25日,迎来了国际反腐败领域的盛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宣布成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第一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成立,标志着打击贪污贿赂腐败犯罪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各国反贪机构联手肃贪,将令贪官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