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校,学校对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03:11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11工程,重点(目标!!!)
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国际法学、 民商法学、企业管理和世界经济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共计14个博士科学学位授权专业; 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和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世界经济、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共计37个硕士科学学位授权专业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和翻译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硕士研究生教育重点培养学术与应用结合型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重点培养高级研究与决策型人才。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国内外专业赛事中屡创佳绩,充分展现了我校研究生专业基础扎实、英语水平高、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的综合优势。良好的综合素质,使我校研究生在激烈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上保持整体就业率和就业层次较高的地位。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4、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以及所有参加单独考试或MBA联考的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
我校确定接收的2010年推荐免试生:1)我校接收的本校和外校推免生,无论地域一律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2)我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须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时以报名时的身份为准,考生须如实填报,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缴纳报考费
(1)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网报公告)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
(3)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考生,初试收取考试报名费共计138元。
“单独考试”与“MBA联考”报考费每人200元。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1)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具体安排注意查看研究生部主页通知。
(2)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告中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5)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支付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考生于2010年4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上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前结束。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者不提供)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十一、学习年限
十五、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本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10年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
2、《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部分)
[美]Dominick Salvatore 朱宝宪 吴洪等译
对比: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9年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1、《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
2、《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部分)
[美]Dominick Salvatore 朱宝宪 吴洪等译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01金融管理学院(67703286)
020204金融学
01国际金融
02货币理论与政策
0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04公司理财
05证券投资
06金融市场
07保险学
08WTO金融服务协定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经济学综合(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各50%)
其中国家计划生30名,其余 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2国际经贸学院(67703376)
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WTO多边贸易体制研究
03区域贸易经济一体化研究
04服务贸易研究
5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经济学综合(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各75分)
其中国家计划生33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2工商管理学院(67703376)
120202企业管理
01企业战略管理
02市场营销
03人力资源管理
04会计与财务管理
3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55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 学各75分)、866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各75分)、812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各75分)813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各75分)任选一门
其中国家计划生21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3法学院(67703685)
030105民商法学
01民法
02商法
03海商法
04金融法
05知识产权法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中国民商法(民法、商法)④877法学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国际商法)
其中国家计划生15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3法学院(67703685)
030109国际法学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贸易法
03国际投资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公法
06国际私法
07国际经济组织法
2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基础法学 (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④888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其中国家计划生15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4商务外语学院(67703286)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澳大利亚文学
02 英美文学
03英语语言学
04翻译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③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其中国家计划生12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4商务外语学院(67703286)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商务英语
02翻译
03语言学
04教学法
05专门用途日语(商务日语)
8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③744基础英语④933翻译与写作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4二外:英语 ③755基础日语④811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其中国家计划生51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另外,专门用途日语方向招生名额共占10名
005人文社科部(67703512)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02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研究
03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④822政治经济学
其中国家计划生3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一、2010年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暂定为300名,其中国家计划生180名,其余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我校每个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免试推荐生,但数量最多不会超过各专业招生数的20%。
二、我校实行按专业统一招生,录取入学后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是为了使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报名时,可以填写自己喜欢的研究方向,也可以不填。
三、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
民商法学专业:《宪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国际法学专业:《宪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文学综合知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翻译》、《英文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日语方向):《日汉互译》、《日文写作》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四、2010年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口试)内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公司理财、货币银行学、英语听说
国际贸易学专业: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英语听说
民商法学专业:民商法基本理论、实践与前沿问题研究、英语听说
国际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英语听说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口语、听力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口语、听力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英语听说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听说
五、2010年研究生各专业复试(笔试)内容
金融学专业:西方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专业:西方经济学
民商法学专业:专业英语(有关民商法的英文材料的读与译)、综合考试(民法及商法的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管理法)、国际商法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文学综合知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翻译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10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办于1960年,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领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招收专业和人数: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八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00名。(含自筹经费生和委托培养生120名左右)
三、学制:二年半。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报名网址: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201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5、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八、学习期间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九、毕业就业:
2009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01金融管理学院(67703286)
020204金融学
01国际金融
02货币理论与政策
0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04公司理财
05证券投资
06金融市场
07保险学
08WTO金融服务协定
40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3数学三④833经济学综合(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各50%)
其中国家计划生24名,其余 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2国际经贸学院(67703376)
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WTO多边贸易体制研究
03区域贸易经济一体化研究
04服务贸易研究
6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3数学三④844经济学综合(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各75分)
其中国家计划生39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6工商管理学院
120202企业管理
01企业战略管理
02市场营销
03人力资源管
04会计与财务管理
30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3数学三④855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 学各75分)、866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各75分)、812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人力资源管理各75分)813综合考试(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各75分)任选一门
其中国家计划生18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3法学院(67703243)
030105民商法学
01民法
02商法
03海商法
04金融法
05知识产权法
20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11中国民商法(民法、商法)④877法学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国际商法)
其中国家计划生12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3法学院(67703243)
030109国际法学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贸易法
03国际投资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公法
06国际私法
07国际经济组织法
3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22基础法学 (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④888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其中国家计划生21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4商务外语学院(67703286)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澳大利亚文学
02 英美文学
03英语语言学
04翻译
20
①101政②211二外:日语、222二外:法语③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其中国家计划生12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004商务外语学院(67703286)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商务英语
02翻译
03语言学
04教学法
05专门用途日语(商务日语)
85
①101政②211二外:日语、222二外:法语③744基础英语④889翻译与写作
①101政②244二外:英语 ③755基础日语④811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其中国家计划生51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另外,专门用途日语方向招生名额共占10名
005基础部(67703512)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02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研究
03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研究
5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7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④822政治经济学
其中国家计划生3名,其余为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
一、2009年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暂定为300名,其中国家计划生180名,其余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我校每个招生专业均可接受免试推荐生,但数量最多不会超过各专业招生数的20%。
二、我校实行按专业统一招生,录取入学后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是为了使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报名时,可以填写自己喜欢的研究方向,也可以不填。
三、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
民商法学专业:《宪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国际法学专业:《宪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文学综合知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翻译》、《英文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日语方向):《日汉互译》、《日文写作》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四、2009年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口试)内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公司理财、货币银行学、英语听说
国际贸易学专业: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英语听说
民商法学专业:民商法基本理论、实践与前沿问题研究、英语听说
国际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英语听说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口语、听力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口语、听力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英语听说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听说
五、2009年研究生各专业复试(笔试)内容
金融学专业:西方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专业:西方经济学
民商法学专业:专业英语(有关民商法的英文材料的读与译)、综合考试(民法及商法的基本理论与前沿问题)
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管理法)、国际商法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文学综合知识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翻译
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办于1960年,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领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招收专业和人数: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八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00名。(含自筹经费生和委托培养生120名左右)
三、学制:二年半。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4)已获硕士学位或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这部分考生只能报考其所在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考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
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除外),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200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5、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用人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八、学习期间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九、毕业就业:
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除委托培养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委托培养合同由委托单位安排就业以外,其余毕业研究生,包括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都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九、考试时间: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址为:http://gs.zzu.edu.cn 欢迎上网查询考研信息。
(二)考生可直接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 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三)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注: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教育部[2009]22号文件精神及各院系培养条件拟定的意向招生计划,详细的分专业计划请登录各院系网站查询。
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郑州大学研究生!
────商学院────单位代码:00001 地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部门:商学院研究生办 电 话:0371-67780165 联 系 人:何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