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态分类”国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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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态分类”国标修订

2010-01-28 03:03:42 来源: 北京商报(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股票

北京商报1月28日讯 随着零售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需求。记者昨日获悉,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承担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修订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环节。本次修订首次对超市业态进行了细分,便利超市、社区超市、大型超市作为单一业态获认可。专家表示,如同2004年新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把无店铺销售方式纳入零售业后,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繁荣一样,连锁超市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顺应市场发展超市业态细分

零售业态分类是按照店铺的经营方式、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店堂设施、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原则进行分类的。此次标准是在2004年版本基础上的又一次修订。

从大类上来看,此次修订零售业态由原来十八大类缩减为十六大类(见图表),但细分业态增多。把原版的大型超市归类在超市业态大类下,家居建材店并入专业店中;将专业店划分为“专业市场”和“专业超市”;在无店铺零售中增加了直销业态。

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对超市业态进行细分,划为便利超市、社区超市、综合超市和大型超市,并对这四类超市营业面积和目标顾客规定了具体标准。

“超市是近年来零售业发展最快的业态,各细分业态相互嫁接趋势明显,一家零售企业经营多种业态也较为普遍,原有的标准已经不适合现实发展需要。”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解读此次修订的重要原因。

参与此次修订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杨青松表示,零售业差异化趋势已越来越明显,业态细分越来越具体,进行零售业态分类修订非常必要,也更加方便政府分档定级管理。

国标修订将带来行业升级

上世纪末,我国零售业经过长期积聚,开始迎来快速发展时期。为跟上零售业发展步伐,2000年,国家制定并颁布了《零售业态分类》。4年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新的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该标准对购物中心的种类进行了细分;增加了折扣店业态。最重要的是,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无店铺销售方式被我国零售业承认。

上世纪末,全国各地的无店铺销售业进入飞速发展时期,淘宝商城等无店铺零售商悄然崛起,造就了如今网上零售业蓬勃发展。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在金融危机时期,传统零售业销售额增速放缓,但2009年电子商务交易量近2500亿元,同比增长100%以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点击消费、秒杀等新的消费方式。

近几年便利性服务带来了超市业态进一步细化,便利超市、社区超市、大型超市等各种细分业态普及发展,迫使“零售业态分类”重新规范。

便利、社区超市将迎来大发展

随着一线城市商圈逐渐扩展至郊区,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24小时便利店无法覆盖到商业区和社区,16小时以上的便利超市和社区超市开始不断冒出。商业集团也加大了对社区超市、生活超市的升级改造,沃尔玛首次在华增设“惠选”社区便利店。

业内人士称,国民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发展是零售业最重要的市场驱动力。一般人均GDP在800-2000美元之间,是连锁超市诞生时期;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是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批量发展时期;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高级专卖店、精品店、奢侈品开始流行。

 

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相当部分城市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北京、上海、广州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这也激发了高端精品超市在上海、广州开始大量涌现。

相关专家表示,连锁便利超市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其选址灵活、投资额少、货物周转快、毛利高等特点成为待开发的黄金渠道。

洪涛认为,修订后的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将大大助推连锁超市的整体升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连锁便利超市和社区超市将获得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