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诚龙:贪官常拒贿(南方都市报 20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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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常拒贿

类别:人文历史  作者:刘诚龙  浏览量:125 发布时间:2010-01-24 00:00 手机看新闻 编辑此文
版次:TM05 版名:南方评论 历史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史鉴散照

    ◎ 刘诚龙 湖南作家

    据近日媒体报道,湖南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因涉嫌渎职和受贿落马,其女儿吴芳宜开博撰写多篇日志为父亲辩护。她举了她父亲许多拒贿的事例与佳话,还把她爷爷与姥姥家住的茅棚,吃的酸菜,穿的麻衣,都照了相,发布到网上;动人事迹还有,她父亲当领导以来,援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有一二个已由小学始,资助到快大学毕业了;最动人处,是他爷爷与奶奶七八十的人了,还在偏远的老家编草鞋卖,自食其力,以补家计。她问:这样的人也会是贪官吗?(1月19日《广州日报》)

    这个问题,局外人当然不可回答。以反贪为棒,搞死政敌,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权力场上的斗争,有时相当复杂;我读这篇博文不胜唏嘘,是看到贪官(这里应该是疑似贪官)被反之后,对家人造成的深重痛苦,人上人一下沦为人下人,境遇落差,碧落黄泉,非常人可以承受。一人得官,鸡犬升天,把家人带入天堂的,是他;树倒猴散,触目凄凉,把家人拉进地狱的,也是他。

    我也想问一下:这样的人,就一定不是贪官吗?

    明朝的太监刘瑾,曾被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为“千年最富50人”。刘瑾的财富,史上有几种说法,吴思先生分别做了测算,其中折中的估计是:刘瑾的家产总值是6750万两,而当时政府财政年收入是不足600万两。一人家产,比国库多十倍,什么叫做富可敌国?这就是了。

    行贿与受贿,正常情况下,是一种市场经济,双方都遵守着两个规则,一是自觉自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搞强买强卖;二是互利互惠,你给我票子,我给你帽子,共同致富,利益双赢。刘瑾却把这规则破坏了,他不但以帽子相索贿,他更以脖子来勒贿,不给他行贿,你别想当官,官当上了的,也要把你搞下去;更要命的,你不给他行贿,刘瑾真的要你的命。给事中安奎到地方当了一回钦差大臣,他可能没怎么索贿吧,回来了,刘瑾向他要钱,安奎给了,袋子里全部掏出来了,但刘瑾嫌少了,一怒之下,将安奎套上150斤的大枷,套在公生门外示众。夏日炎炎似火烧,套半天都要命。好在那天,套了不久,老天突然有眼,下起了大雨,安奎得以死里逃生。周钥就没那么幸运了,周钥被派到淮安出公差,本来有人答应1000两银子给他回京孝敬刘瑾的,结果变卦不给了,想到刘瑾掌管的那些枷锁,他怕了,戴了这些枷锁,往往是“不数日即死”,而“枷死者无数”,这个周钥想到枷锁,脊背就发凉,半路上自挂了东南枝。

    刘瑾有贪必贪,无所不贪,有贿受贿,无贿逼贿,贪污受贿无出其右,却曾演出过一回反腐大剧。明正德四年(1509),御史欧阳云、给事中吴仪到地方跑了一圈,圈了一回地,按照惯例,一回至京,没先去与妻子敦伦,也没按儒礼规范,先向父母去请安,直向刘瑾纳贡来了。数额不少,让人动心。但这回刘瑾指着其鼻子,义正词严地说:你等把我看成什么人?帝国法律规定,不准行贿受贿,你等知法犯法,该当何罪?欧阳云与吴仪就双开了,被黜为民;又有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自江西勘事还,送银万两,刘瑾将贿银上缴国库,三人一起吃上行贿官司。牢底坐穿,把人家被害惨了。

    刘瑾意料之外来此一着,叫人防不胜防,吃了一个哑巴亏。他怎么会突然这么出招呢?原来他有智囊团,成员张綵给刘瑾谋划说:您有钱了,现在要弄名了。刘瑾觉得对,于是就采用了,所以演了这场拒贿红色剧。贪污与清廉,一是水,一是火,不可能弄在一起,但刘瑾却觉得,贪污之利与清廉之名,完全是可以集于一身的,他受万次贿,拒那么一两次,那就名也有了,利也有了。

    贪污与清廉,猫鼠同被眠,在贪官看来,这不是相反相害,而是相辅相成的。一个人如果谋得清廉之名,那么他就可以谋取更大的官,更大的官可以贪更大的贿,所以,这里不单是名利双收,更是名利双滚,名滚名,利滚利,名利无限滚名利。这境界,可以说是每个贪官最大的心愿与最高的追求。

    老实说,刘瑾并没达到这一境界,他在史上还是以贪名卓著,并没以廉名流芳,问题出在哪里?一是他贪得太猛,下手太狠,用刀用枪用枷锁,往死里逼人家行贿,人家自然不服,事后可能反咬。如果是两厢情愿,情况就好得多。二是他想树廉名,那手法太生硬。人家主动向刘瑾行贿来,怎么着也是好意,不应用把人家送入牢房送入绞刑架的方式来对待。人家来行贿,就要曝光,就要移送司法,这不但破坏了潜规则,而且断送了自家钱路,今后谁还敢往刘瑾家送钱?后世贪官不是这么做的,他们更有艺术性,大笔兜了小笔丢出,比如建立受贿小金库,放在办公室,叫人掌管,碰到有人来上访,打发上访者一笔小钱;比如扶助一个几个特困学生读书,从小学送到大学,那社会效益相当好;比如把部分礼金红包上缴给纪委,从纪委弄个无贪无贿的证明,从而拍胸脯说:我不贪污,坚决拒绝受贿,拒绝不了的,我都上缴了纪委。往纪委一看,确实是真的,组织可开具证明:他是清官。

    设立受贿小金库,偶尔解决困难群众的一些困难,可让群众口耳相传,颂其清德;像抚育儿子一样,带几个学生,更可赢得爱民若子的隆誉,而时不时上缴贿赂款给纪委,那妙处就更多。前两者来自民间,后者来自官方,这样,民间有清声,官方有清誉。贪污这事,弄得好,朝野可能都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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