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姜”主政山东话姜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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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姜”主政
几年间,就有三位土生土长的山东姜姓人士担任山东的党政领导,由此可以看出,姜姓在山东所占的分量。
二、古老姓氏
1、姜姓来源
2、历史变迁
3、繁衍孽生
三、人才辈出
1、历史人物
姜夔:宋代著名诗人、词人。一生未仕,其诗初学黄庭坚,后深造自得,为杨万里所称,词尤有名,精音律能自度曲,又擅书法,有《白石道人歌曲》、《琴瑟考古图》、《白石道人诗集》、《诗说》、《续书谱》等。
2、现实人物
四、姜姓文化
1、姜氏图腾
姜太公是山东土著姜姓吗
姜太公不但是殷商交替的关键人物之一,也是华夏文明中的一颗超级明星。然而,有关它的祖籍却有多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主要的是两种:一是山东日照说,一是河南卫辉说。近年来,力主山东日照说的代表性文章,是焦安南、李建义二位先生《姜太公传》⑴一书的附录《姜太公故里考》(以下简称“姜文”)。我们以为,这一观点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有讨论的余地。为了使问题越辩越明,现将我们的浅见提出来与焦、李二位先生商榷,同时就教于二位先生和各位方家。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使商榷更具针对性并避免感情色彩,有关支持河南卫辉说的论据和论证,我们将另行文《姜太公籍贯新考》,欢迎参照。
一、禹功向东未到鲁
为了落实姜太公山东日照人的身份,焦、李二位先生首先追根溯源,从太公的远祖寻求确证。我们认为,这原本是一条正确的途径。因为,一方面中国人历来是重视自己祖先的,从平头百姓到帝王将相,概莫能外;另一方面,凡事从源头梳理,也最能使问题的脉络清晰。然而,愿望并不能等于证据。让我们先看“姜文”中的一段话:
大禹之时,洪水的发生地区主要在兖州,其次是豫州、徐州境内。这个地区,就是现在山东南部及苏、鲁、豫交界地方。辅助大禹治水的四岳伯夷,必然活动在这个地区,所以封地之吕在山东,申在河南。姜尚从其封地而姓,也叫吕尚。可见,姜尚确是古代的山东人。
这段话的推理十分明确,其关键是三点:一是大禹治水的主要地区在山东,所以,辅佐治水的四岳伯夷也必然活动在山东;二是,既然四岳伯夷的主要活动在山东,其封地也必然在山东(至少是部分在山东,比如说“吕”地);导出的结果是第三:由于姜尚是从其祖上封地吕而姓,也叫吕尚,所以断定,“姜尚确是古代的山东人。”对于这样的认识,我们以为,若是出于魏、晋至唐、宋时期的古人,比如“张华、刘昭和罗泌”等,尚且有情可原,而在今天,它就显得落伍了。这里,不妨先将我们与焦、李二位先生完全相反的意见说出来,然后再逐条细加分析。我们认为,一,大禹的毕生业绩未曾涉及今山东地区,至多是有些影响。二,四岳伯夷的封地有明确的典籍记载,根本与山东无缘,所谓“莒,吕也”不过是“桥、乔之误”
而已。三,根据“姜文”“故里从祖”的原则,结论应该是:“姜尚‘的’确‘不应’是古代的山东人”。
关于姜太公的远祖四岳伯夷,以及和大禹间的关系,《国语·周语下·太子晋谏壅谷水》里说:大禹因功勋卓著被“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伯夷因辅佐大禹有功被“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⑵到了《史记·齐太公世家》里,司马迁把大禹、伯夷和姜太公三人,进一步联系了起来,说:
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封于申,姓姜氏。夏商之时或封枝庶子孙,或为庶人。尚其后苗裔也。本姓姜氏,从其封姓,故曰吕尚。
大禹治水的故事是炎黄子孙们引以自豪的光辉篇章,但历史传说毕竟不能等同于史实。《尚书·禹贡》里说,大禹曾治理过包括黄河、长江、淮河,泗水在内的许多河流,并把天下分为包括焦、李二位先生所说的兖州在内的九州,以确定向朝廷交纳贡奉的等级。但是,今天的史学界已取得了共识,《禹贡》不过是战国末年的作品⑶。它所描绘的地域,比大禹可能活动的范围大了许多倍。尤其是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成果,更使人们明白了,整个夏王朝470年所控制的区域,都未曾超过黄河中游,基本上是以嵩山为中心的区域。即使到商汤灭了夏桀,夏民族向西、南、北三个方向流散,也没有向东的⑷。所以,兖州是大禹治水的主要地区的说法,只能是一种传闻或神话。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下面,不妨再举两项资料作为旁证。一是孔子在称颂大禹的功绩时说:“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也。”⑸意思是说,禹自己住在底矮的房子里,却尽力于百姓的农田水利。并认为,禹的这种行为,已经是无可挑剔的了。可见,在孔子的时代,所谓大禹在外治水十三年,而且三过其门而不入的故事,还未流行。二是墨子在论及“古者禹治天下”的东方时说:“东方漏(大)陆,防孟渚之泽,洒为九浍,以楗东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⑹大陆和孟渚的地望,据专家们考证,一在今河北省的任县,一在今河南省的商丘。显然,到了墨子的时代,尽管对禹的功绩已有了相当的夸张,但至多向东也只到冀州范围。再向东,有关兖州的说法,大概还在“创作”之中。总之,为了振奋民族精神,把《禹贡》所说的大九州,当作大禹活动的范围宣传,并不为过。但作为论证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论据,就难免会造成失误了。
二、“避居”难作故里解
根据文献记载和历史传说,姜太公生平的活动,涉及到了今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山西、陕西以及辽宁等至少七个省份。其中,又以河南和山东两省的最多。辨析有关史料不难明白,凡涉及山东说的,似乎多应落实到“避纣”和“隐居”的上面。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姜文”在解读它们时,却都偏离了这一合理的取向。让我们来看这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孟子》的《离娄上》和《尽心上》两篇文章里,有一段重复了的文字,是这样说的:“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利用这段话,“姜文”竟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历史上第一个写出姜太公是日照人的,是战国时代的孟轲(约公元前372—289年)。他在《孟子·离娄》中写道:‘太公辟(避)纣,居东海之滨。’”显而易见,这一结论下的也过于简单且违背情理了。因为,且慢说太公避居的只是“东海之滨”,即使是“东海之滨的日照”,按照最简单的推理,太公也只能是“避纣的隐居者”而不会是日照人。顺手可拈的例子是,在《桃花源记》里,“自云先世为避秦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⑺的人,尽管“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但一定会是知其另有“祖根”的。
其次,《战国策·秦策五》里说:“太公望,齐之逐夫,朝歌之废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雠不庸;文王用之而王。”这段话中的齐和子良在山东,朝歌和棘津(后详)在河南。它告诉我们的,主要应是两点:一是太公在遇文王之前,原本是一个卑微的人,这层意思,也是说这段话的姚贾借以向秦王辩白的本意。二是太公生平曾经落脚过的四个地方,或者说经历过的几种境遇。可是,同样还是这段话,“姜文”的分析和结论是:
《战国策·秦策》说:“太公望,齐之逐夫。”为何被逐呢?袁珂先生在《古神话选释》中说:“吕望因家贫为妻所逐,故云逐夫。”这与《史记·齐太公世家》所说“吕望尝穷困”是一致的。齐在山东,也可证明姜尚原是古代的山东人。
仅仅凭太公望是“齐之逐夫”、“齐在山东”,就“也可证明姜尚原是古代的山东人”吗?当然不能,否则,我们自然也可以比照着这样说:太公望也乃“朝歌之废屠”、“朝歌在河南”,所以“也可证明姜尚原是古代的河南人”了。我们能这样说吗?当然也不能。这里且不说仅取“齐之逐夫”一句话立论,已经有了断章取义之嫌。至于文中所引袁珂先生的话,原本也是汉人的旧说⑺,姑且不论。只说其用意,是要在齐地为太公落实一个“家”,也是适得其反的。因为,齐地始终都在山东的北部,和地处山东南部的日照很难扯上瓜葛。对于日照说的佐证作用,只能是负面的。
第三,《吕氏春秋·行孝览》里说:“太公望,东夷之士也。欲定一世而无主,闻文王贤,故钓于渭以观之。”⑻乍一看,正如“姜文”所理解的:“太公望”既然是“东夷之士”,岂不就该是日照之人,至少是“山东之人”了吗?其实细想却不然,它和“太公避纣,居东海之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成为一方名士而其故里不在当地的古今人物,不胜枚举。最现成的例子是诸葛亮,虽为“宛、襄名士”,但我们能说他的祖籍或者说故里,不是在“琅琊阳郡”即今山东的沂南,而是在宛或是在襄吗?当然不能。至于“东夷之士”深一层的意义,下面还有专节讨论,此不枝蔓。
第四,在司马迁的《史记·齐太公世家》里有一段话,是姜太公的研究者们常常转引的:
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其先祖尝为四岳,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际封于吕……或曰:太公博闻,尝事纣,纣无道,去之……或曰:吕尚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拘羑里,散宜生、闳夭素知而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
对于这段文字,“姜文”在引用了之后的的看法是:“在这里,司马迁向我们介绍出两个地点。第一,是‘东海’。此说相同于孟轲,只是居于东海之滨的姜尚有了‘上人’的身份。第二是‘吕’……”末了的结论是:“如此,姜太公便只能是古代的日照人了。”
关于“吕”的讨论,后面还要专谈;这里,先说和东海相关的两个问题。一是说“居于东海之滨的姜尚有了‘上人’的身份”不妥,因为上人乃佛家语,西汉时佛教尚未传入中国,倒不如解“上人”为“之人”贴切。二是“东海上人”的称谓本身就说明,司马迁对姜太公的原籍,心中是没底的,这从“东海上人”之后的文字里,紧接着又有两个“或曰”已可确证。此外大家知道,从战国到秦汉,黄海(含渤海)和东海均可泛指“东海”,有《礼记·王制》的“自东河(即黄河)至于东海”可证。从“辽东”到常熟的“尚湖”,茫茫万余里的“东海之滨”,都说有太公的避居之所,又何曾传有太公故居?而且,到了司马迁的时代,营陵(即营丘)属齐郡,海曲(即日照)属琅琊郡,郯城属东海郡早已明确。若是司马迁对哪怕是传闻有知,又怎么会违背他自己“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一贯宗旨,记载得那么含糊呢?
总之,明明的“避居”或“隐居”,若要提升成“祖居”或“故居”,是怎么解释也不会通达的。
三、中原、东夷各不同
要想确定姜太公的故里,首先就得弄清楚姜太公究竟是东夷人,还是华夏人或者说中原人?“姜文”把自己的观点简单地概括为“东夷说”,我们以为,就便于展开讨论而言,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尽管在论述中存在着不少“知识性错误”(引“姜文”语)。先请看下面的话:
历史上,“东夷”为华夏族对东方诸民族的称呼……“夷”在何处?《孟子·离娄》把地点说得很具体:“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诸冯即今山东省诸城市。虞舜是“东夷之人”,姜尚是“东夷之士”,可见他们是同乡,都是古代的山东人。
关于舜的生地,历代的史家多认为是在冀州。比如《史记·五帝本纪》就说:“舜,冀州之人也。”至于“姜文”解“诸冯”为今山东诸城市,也是不对的。《路史》的罗泌自注是:“(诸冯)即春秋之诸浮,冀州之地。”⑼更有说服力的是,“姜文”紧接上引,又引用了《说文解字》里对“夷”的解释,说:“夷,东方之人也。”这一引,实际上也已经告诉我们,虞舜也好,姜太公也好,都只能算是东方人(如墨子把冀州也认作东方的话),而不能确指为山东人。
为了进一步追寻姜太公的祖根,“姜文”还从考古学的角度入手,把伯夷和炎帝都说成了东夷人:
四、东吕分明东莒误
要考索姜太公的故里,尤其是其先祖的祖居,还有一个关键环节不能回避,就是关于“吕”的地望问题。“姜文”说:
有关四岳的祖居或者说封地申、吕,典籍中的记载很多,均称原本就是在今河南省的南阳一带,并非东晋的徐广从山东搬移。真正犯了“知识性错误”的,应是“姜文”对史料所鉴不多或是检阅的疏漏。例如,比徐广要早二百多年王符(约公元90—165年),在其所著《潜夫论·志氏姓》⒁中就说:
炎帝苗胄,四岳伯夷,为尧典礼,折民惟刑,以封申、吕。裔生尚,为文王师,克殷而封之齐,或封许、向,或封于纪,或封于申。申城在南阳序山之下……宛西三十里有吕城,许在颖川,今许县是也。
从王符跳过司马迁,再向先秦追寻。我们以为,可以把《诗经》中的两个片段稍作分析,就更加明白了。一是《大雅·崧高》的开篇说:“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维申及甫,维周之翰。”“崧高”是周宣王为其舅公申伯送行的诗,申伯当时要到南阳的谢地就封。诗中的“崧高维岳”指的即今中岳嵩山;“甫”即吕,有《尚书·甫刑》也称“吕刑”为证。这里,周宣王所说的申和吕乃嵩岳之神所生,地处今南阳一带,和《国语·郑语》里史伯说的“当成周(即今洛阳)者,南有荆蛮、申、吕”是完全一致。二是《王风·扬之水》的全诗: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是东周士卒为国戍边、抵御南方的荆楚时,怀念情人的诗。对于诗中申、甫(即吕)和许的地望,傅斯年先生说得好:
那么, 在今天的山东省日照市,当年是否会有另一个“东吕国(乡)”,甚至“皇天嘉之”所封的“有吕”,压根就不在河南的南阳,而是在山东的日照呢?我们说,根本不会。因为从“姜文”来看,充其量所列举的最早史料,也只是南北朝时期,南梁人刘昭在注《后汉书·郡国志》时,转引西晋张华(公元232—300年)所著《博物记》里的话:“太公吕望所出,今有东吕乡。”而所谓的东吕乡,只要稍加剖析就会明白,它实在是“东莒乡”(因地在莒县之东)之误。对此,不妨略举两项研究作为证明。一是逢振镐先生的《山东境内的商诸侯国和姓氏》⒃。文中列举了殷族和外族的诸侯方国共十五个以及相应的姓氏,在今莒县一带的,当时是“蒲侯国”(存亡时间未详),根本未见所谓的“东吕国”或是“土著姜姓”的影子。二是李学勤先生的《论商王廿祀在上(音写)》⒄。李先生根据大量的五期甲骨文和金文认为,“上(写)”乃是殷属的方国,帝辛(或为帝乙)在位的第二十年七月到二十一年二月,曾在那里逗留了八个多月的时间。关于“上(写)”的地望,李先生考证说:“据此,上(写)近于莒,商王且涉沭而至莒,其地应在沭水以东一带地区。”巧的很,所指正是今日照市。
最能证明河南之“吕”与山东之“莒”并非“吕、莒一也”的,说来有趣,竟还是一桩“婚姻个案”。《左传·隐公二年》里说:“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若是按照“姜文”的意见:“殷代的向国在今莒南,吕国、纪国在今莒县,都是姜姓。”且不说,殷代已有向、吕、纪等国号须待另考,即使假定其有,而且都为姜姓,也是根本讲不通的。因为,“同姓不婚”乃是周代婚姻制度的通则,所谓“虽百世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⒅。试问,莒国倘若真的也是姜姓,又怎么可能婚娶同是姜姓的“自家人”向姜呢?事实上,所谓的“莒”,乃西周兹舆期的封国,当时的国都在计斤(今山东胶州西南),春秋初年才迁到今莒县一带的。至于“莒”的姓氏,《国语·郑语·史伯论兴衰》里说:“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还有说是己姓和盈姓的,不管取哪一种吧,都是和姜姓、吕氏不粘边的。
五、棘津岂宜踞草莱
元代于钦编撰的《齐乘》一书中所记姜尚出生地最具体。他说:“莒州东百六十里有东吕乡、棘津,在琅琊海曲。太公望所出。东吕乡,析其地为日照县。”这是在历史上第一次直接点明了姜太公是古代的日照人。
好了,对于上述证据和观点,我们以为,需要讨论的关键问题至少也有三个。首先,就笔者孤陋的见闻所知,涉及姜太公行踪的棘津,至少有《战国策·秦策五》的“棘津之雠不庸”;《韩诗外传》的“赁于棘津”和“卖食棘津”;《史记·游侠列传》的“困于棘津”;《说苑·尊贤》的“棘津迎客之舍人也”等五说。只要简单地归纳一下,就会悉数明白,棘津乃是太公临时旅次谋生之所,而非原籍。尤其是“困”和“赁”的寓意更为清楚。不然的话,那屠牛的朝歌,被逐的子良,不也都要成为姜太公的故里了吗?其次,还是上列的五说棘津,无一不像是容得商贾开市、行人过往的邑落。那么,日照的棘津能与其“若和符节”吗?我们以为,显然不能。因为道理很简单,且慢说距海只有“里许”的“棘津”,在当时似乎还应是不毛之地,就是太公被封的营丘,虽然距海岸已有相当的进深,而且有殷代的经营基础,按照大量典籍的说法,都还是“地泻卤,人民寡”(《史记·货殖列传》);“负海,泻卤,少五谷而人民寡”(《汉书·地理志下》);需要“辟草莱而居之”⒆的。第三,和梁代的刘昭约略同时或稍早的郦道元(公元466或472—527年),在其所著《水经注·河水五》中,对棘津有一段很详备的述论。说到了河北广川的“棘津”,安徽谯郡的“棘津”以及河南“东郡、河内之间”的“棘津”和“犹孟津也”的“棘津”。并且,在末尾引了两个人的话做了概括性的总结:
韩婴云:“吕望行年五十,卖食棘津,七十则屠牛朝歌,行年九十,则为帝师。”皇甫士安云:“欲隐东海之滨,闻文王善养老故入钓于周。今汲县城亦言有吕望隐居处。起自东海,迄于酆、雍,缘其径趣,赵、魏为密,厝之谯、宋,事为疏矣。”
可以清楚地看得出来,所论惟独没有提及山东日照的“棘津”。是否由于郦氏见闻不广,足迹未曾到达当时山东“棘津”的所在地莒县,所以造成了遗漏呢?我们说,也不是。因为在《水经注·沭水》篇里,明明又有这样的描述:“(沭水)又东过莒县东。《地理志》曰:‘莒子之国,盈姓也,少昊后。’(守敬按:见城阳国莒县下。盈、赢同。《春秋世族谱》:莒国赢姓,周武王封兹舆期于莒,初都计,后迁莒。《世本》:自纪公以下为己姓。按《郑语》史伯又云曹姓。)⒇”问题到此,已经完全明朗化了。原来,郦氏对“莒”乃东夷之后,莒、吕的渊源和祖属不同,地望千里相隔等史实,是了如指掌的。在此情况之下,又怎么可能指望,让郦氏把一个随时都会被海潮吞没的清濂“溪水”也当作“棘津”呢?
要解决历史上的悬案或者说有争议的事件,不但必须依靠大量的史料和考古发掘,所谓“二重证据法”,更重要的还在于正确而全面的理解。通过上述讨论,我们以为至少应该达成这样的共识:一、东夷和华夏的文化以及族属,从史前到夏商都是自成系统的,东夷有代表人物蚩尤、皋陶、伯翳,华夏有代表人物炎帝、共工、伯夷等,也是传承分明的,所谓“土著姜姓”,并无实际的凭据;二、吕国在在嵩山脚下,始封于夏前,莒在东海之滨,始封于周初,从地缘到姓氏,均无相通之处,东吕乡实乃“东莒乡”之误;三、殷周之交乃至东周、两汉的棘津,都该是一个相对繁华的邑落,即使相信棘津乃“孟津”的取义,也要比仅距海边“里许”的棘津要实际的多。有了以上三点,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结论:要说姜太公曾避居日照市的东吕乡似乎尚有可能,要说那里一定是他的祖居或故里,是否还需要找到新的可靠证据呢?
王振中
2003年3月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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