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少杨宽生“自杀”,阳光才能照亮权力黑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49:35

2009年11月26日,湖南省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非正常死亡。坊间和网络上一直流传的是,他死于“政治谋杀”。但当地官方认为:他因精神抑郁而连续使用割脖、触电、割腕、煤气、跳楼的方式自杀;而且,这是一个“铁案”。

杨宽生担任武冈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在7名副市长中,杨宽生分管人事、财政、公安、矿产税费征收等23项政府工作,是当地官场的“实权派”。正直,这是武冈当地的官员和民众对杨宽生的一致评价。没有人愿意相信这名仕途正顺的副市长就这么死了。11月26日晚上10点,杨宽生27年前的学生罗茜听说了他死亡的消息。次日凌晨就在网上发帖,转述在解剖现场的田医生的分析——“死者左手腕被多刀砍致2/3断裂,后脑勺有一刀伤,颈部有4刀伤痕,眼网膜下腔出血,两肩有淤血和手指压痕伤,两腰部和臀部淤血严重,左胸肋骨三根断裂,左肺有挫伤,少量出血”,并称“田医生分析说,这肯定是他杀,系长时间慢性失血死亡。他认为,凶手应是多人,先把杨市长控制住,使其失去抵抗力,然后刀割使其慢性失血,最后从3楼扔下来致死。”与此同时,杨妻刘月红曾对媒体说,在出事前杨宽生在电话里亲口告诉她“有两个邵东人想害我”。让此事立即在网络引起高度关注。

湖南官方对外发布尸检结论:杨宽生系精神抑郁自杀身亡。武冈市公安局局长康文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结果是“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但网民质疑,1、“精神抑郁”怎么可能由尸检得出? 2、怎么可能有如此惨烈的自杀方式?在公安机关的解释中,杨宽生最先用刀割颈部和左手上手腕,但最终未自杀成功。随后,杨右手持刀割破左手下手腕,连续割了几刀,再用剪刀剪断动脉,杨在割破手腕后,还尝试了触电身亡的方式,但并未成功。杨在大量流血虚脱之后,在一段时间内并未死亡。随后他选择了跳楼,第一次并未翻过阳台,在掉回阳台内侧后,杨第二次攀爬时才从阳台坠下。3、杨宽生为何要自杀?自杀动机是什么?!

新闻媒体在广泛接触杨宽生的亲戚朋友后了解的情况是,杨宽生家族中无抑郁症患者,他生前的病历中也无关于抑郁的记录,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他会选择自杀。武冈市政府和家属协商,希望丧事能在杨宽生的老家新宁县金盆村举行。但这一行为遭到了金盆村村民的强力反弹,他们在当天甚至把回村的路堵住,“连自杀和他杀都没弄清楚,政府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地把人运回来?”在金盆村通往杨家的道路上,村民们摆满了如“严惩凶手”“查明真相”“为杨市长申冤”“血债血偿”等白底黑字的横幅。杨的妻子刘月红说,有关部门让她接受杨宽生自杀的事实,让她“为儿子着想,不要乱说话”。因此一段时间里,刘月红选择了沉默。与刘月红一样保持沉默的,还有邵阳市的所有官员。

杨宽生之死被当地民众加以半真半假的信息,融合为情节曲折、黑幕重重的“奇案”。在杨宽生出事前,杨宽生年近80岁的老母亲突然想起,曾经有两个人,骑着摩托车,一路问路来到杨家,然后硬塞给杨母两大叠钱,此外还有一箱苹果和一箱梨,但被杨母拒绝。还有人告诉记者,一周前,曾经有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到村口打听,“杨宽生家里有什么背景”。人们将此事和杨宽生之死相联系,并被当地群众一致认定为杀手。而对凶手的身份,村民也有种种猜测。一说是在武冈千名儿童发生血铅超标事件后,武冈民怨沸腾。在9月份的一次会议上,杨宽生曾指出要严厉打击武冈非法煤矿,引发煤老板们的强烈反弹;等等。

而“政治谋杀”的论调也在不断地丰富:先有媒体称,武冈市政府即将换届,当地的民调显示,杨宽生所得的支持度超过市委书记和市长,又有传言称杨宽生与官场一两个竞争对手“矛盾尖锐” “太黑了,贪官杀清官啊!”。沸沸扬扬的传闻搅合在一起,使得“他杀”的结论在当地村民的脑子里迅速固化。

丈夫下葬后,刘月红试图了解丈夫死亡前的行为。她对一个事实的认定依然有力:“我到死都不会相信他是自杀。”另一个事实是:“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见过尸检报告,也没有在自杀结论上签过字。”随后,武冈市长申建伟和市委书记周晓红蹊跷调任邵阳,杨妻刘月红也打破沉默,并远赴广州、重庆、北京为丈夫“喊冤”。据杨宽生的司机讲,在杨死亡的前一天,杨在邵阳市吃过午饭后,就开始怀疑有人在窃听自己的手机通话,为此曾打电话给武冈市公安局负责人要求调查。在赶往武冈的途中,他提出有人在跟踪他们的车辆,并让司机左拐右拐。杨还曾致电妻子刘月红,称“有人要害他”,后来,又称“不要紧”。

从杨宽生遗书来看,他并没有抱着必死的决心,因为他不想死,是邵东人想逼死他。如果真如他的遗书所说,是被逼死的,那么无疑加深了此案的“迷雾”。对于一个官箴不错而且“转正”呼声很高的副市长来说,到底为什么有人要逼死他?!

现为武冈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曾昭训当年是杨宽生下属。曾昭训认为杨是一个正直的上司,并用了几个“不”字描述———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按摩、不洗脚……;“给人感觉,他心里只有工作”。据悉,不久前,邵阳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一次县市级领导干部考核,杨宽生的民意测评得票最高。在同僚看来,杨宽生进取心很强,“自尊心也很强,对待工作有完美(主义)倾向”,“官声不错”。

曾昭训还说,“(自杀)结论是严谨的、科学的”;“如果怀疑武冈作假那也就算了,这是邵阳市、湖南省三级公安机关得出的结论,总不能一路黑到底吧?”。但曾昭训似乎忘记了,官场“一路黑到底”有例可循;早在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就是从县衙直到刑部“一路黑到底”的。所以这个说法也并不能服人。

曾昭训说,一个地方高官死亡,民间有各种议论实属正常,但那些都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猜测。但“他为什么要这样?这还是一个谜。”对于杨宽生的自杀动机,公安机关说,人一旦死亡,主体已经不存在,那么一切东西再没有必要进行调查了。如果他涉嫌有罪,也没有必要调查,因为主体已经死亡。

然而,警方“如果他涉嫌有罪,也没有必要调查”的“好心”,其家属决不领情。2010年1月5日,杨妻刘月红在北京向媒体公开了专家意见书的质疑。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专家库成员刘良教授根据上述报告和死亡现场部分照片,提出三点疑问。一、《尸检报告》述杨宽生遗体的额头、嘴唇有擦伤、青紫及淤血,“现有材料中,未讨论上述损伤形成原因。”二、《尸检报告》中述胸部左侧第三、四肋处骨折,外端外突;第六肋软骨骨折,外端内陷。刘良教授在专家意见书中质疑:“骨折位置相对一致,但两处外凸,一处内陷,是否为一次性暴力(高坠)所致?”三、现有材料中,未见坠楼现场情况。

杨宽生的姐夫吕开化说,“坠楼地面上都没血了,说明他在楼上已经大量失血。更何况左手腕几乎全割断了,他一个快170斤的人,怎么可能单靠右手还翻过阳台跳下去?”。而刘月红说,“我爱人死前一天晚上给我打电话,说他和我的手机都被监听了,说有人要害他,说出了……两个人的名字。当时我也不太相信。”警方《意见书》中总结,室内现场地面只有一种血鞋印,排除第二人在场,而家属提出不同意见。据家属现场测量,在屋里发现三种不同大小、尖头和圆头的血脚印;但杨宽生当时穿的是拖鞋,“而阳台附近只有两个尖头的血鞋印,两个鞋印相距有66厘米,而且同为右脚,难道一个大量失血的人还能跳过去不成?”

刘月红说,事发前一天晚上,她接到丈夫死前打给她的最后一个电话。“他说有2个人要害他,其中一个是邵阳市政法委书记鞠小阳,还说我们夫妻二人的手机都已被监听,所以不便再说什么。他和我约好第二天在邵阳见面时再具体谈,没想到这竟成了我们最后一次通话。”但刘月红表示不便透漏杨宽生在电话中提到的另一个要害他的人的姓名。她还透漏,杨宽生死因调查专案组组长就是鞠小阳,这也是自己不相信当地警方得出的“自杀”结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里,刘月红给人们留下一个扑索迷离的权力黑洞,让人想象和思索。

和刘月红一起奔走的还有杨宽生的姐夫吕开化、以及杨宽生的学生罗茜,他们奔走的目的,是希望杨宽生死亡案能得到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重启调查。也许,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能重启调查,就象当年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得到最高当局重视,还世人一个真相。

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现在并不是笔者关注的关键。关键的是,即使就按照湖南官方结论是自杀,权力机构也必须拿出自杀的动机也理由。一个在任官员的自杀身亡,不是私事,而是关涉公共利益,关涉公众知情权。因此,有着特殊职务的官员一旦发生“意外”,政府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向公众解疑释惑,让真相走在各种猜测与传言的前面。

今年以来,国内发生多起官员跳楼或跳海事件。2009年4月17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被发现自杀于家中;5月2日,湖州市50岁的副市长倪玲妹在自家27楼跳楼身亡; 9月23日,安徽省安庆市商务局局长周新在市委综合办公楼坠楼身亡,12月21日,宁夏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在北京跳楼自杀;……。一个月6起、一年1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他们中间有中部小县城的教育局长、科级干部,也有西北组织部副部长、厅级大员,还有长三角干练的女副市长,层级分布广泛。更有西南陷于打黑风暴的法院高干;2009年可谓是官员“自杀年”。但每次官员自杀后官方公布调查结果,都引来网上一片口水。但官员自杀,往往裹了疑团而去。

围绕着官员们的离世,总有各种坊间猜测纷至沓来,而腐败、官场斗争、权钱交易的阴影似乎总是穿插其中,挥之不去。在腐败成为一种默认值时,官员一旦出事,对官员的道德怀疑几乎成为公众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有学者认为,中国素有“死者为大”的传统,如果是“活官员”贪腐,对公众交代很有必要,但是如果“死官员”腐败,不主张将他们的信息公布;公众以知情权为名要求公布官员自杀相关信息的行为无异于偷窥,是一种“过分的知情权”、“变态的知情权”。这种观点实际上既有为腐败张目之嫌,也对死者、家属和公众都不公正。

官员作为公权力的主体,不同于普通老百姓,公众要求获得官员信息是正常知情权,一点也不过分;政府在查明案件后应该尽快向公众公布真相。

比如宁夏厅官赵宪春自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公权的无限臆想。一个正值年富力强的组织部门官员,如果要自杀的话,在宁夏就可以实现,为何要选择到北京开会期间住在离会场较近的北大中关新园酒店内割腕自杀?!这中间肯定还有其他隐情。而杨宽生“自杀”,显然和“腐败”无关;所谓从他宿舍搜出21万现金,更说明问题——谁也不会认为一个工作20余年的县官,连拥有21万元都会是“财产来源不明”,除非查出这款项真是非法所得。因此,不论杨宽生是自杀还是“被自杀”,都应该让真相晾晒在阳光之下——这不仅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但遗憾的是,和此前众多官员“自杀”事件一样,一些当事政府部门讳莫如深,要么对死因三缄其口,要么自说自话,要么封闭一些关键信息……。

官员无论生死,都必须面对公众。自杀真相,不仅关系公众的知情权和对死者评价以及亲属声誉,还关系着政府的形象。如果不能以真相服众,随着真相而去的,就有可能是政府的公信力。那种中国“死者为大”的“传统”,恐怕还是“权力为大”的翻版而已。

真相的难以在阳光下公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官场权力不能在阳光下运行。那么,中国官场要多少杨宽生“自杀”,阳光才能照亮权力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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