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模涉黑案开庭 自陈曾举报其辩护律师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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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涉黑案开庭 自陈曾经举报其辩护律师李庄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1月06日04:15   今天,龚刚模、樊奇杭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去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司法机关检举其辩护律师李庄教唆自己伪造证据,李庄随后被逮捕,引发轩然大波,去年12月30日,“李庄案”正式开审,至今暂未宣判,龚刚模、樊奇杭涉黑案由此备受舆论关注,此案还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之一。

  今天的庭审中,仅有龚刚模在法庭调查时自陈“我曾举报我的辩护律师李庄”,而控辩双方均未提及李庄,当庭宣读的公诉书中也没有关于李庄的只字片语。

  龚刚模的辩护律师为重庆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傅达庆律师。

  46岁的龚刚模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等9宗罪名。

  庭审时,他说:“我犯了罪,也承认自己有些罪,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这些事,我确实不知道。”

  被指控同为该黑帮“老大”的39岁的樊奇杭,则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经营罪等8宗罪名。

  法庭调查时,樊奇杭显得极为强硬,对控辩双方的几乎任何问题都以“没有”、“从来没有”、“不清楚”、“不知道”作答,他说,公诉书指控的所有罪名,都与事实不符。

  亿万富翁龚刚模曾是重庆“摩帮”中名声显赫的人物,曾经担任重庆某摩托车销售公司总经理,被业界人士誉为“销售奇才”。

  此前,坊间传言龚刚模与重庆轰动一时的“奥妮土地拍卖案”相关,传言称龚刚模与法院相关官员勾结,使用黑恶手段操控,导致该地块被低价拍卖,不过,该传言并未列入今天的检方指控清单。

  本案起诉书有两万多字,全国首届十佳公诉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处长戴萍担任本案第一公诉人。

  21名被告被控组建黑帮

  检方指控,2005年6月,龚刚模通过明星(另案处理)结识了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樊奇杭,此后,龚刚模通过提供大量资金供樊奇杭发放高利贷让其获取高额利息、无偿给予“保利夜总会”40%股份,提供大量活动资金给樊奇杭等方式,扶持樊奇杭组织的发展壮大。

  樊奇杭则先后纠集“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杂人员张孟军、吴川江、谭华等人,谭华又纠集被告人吴名山等人,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龚刚模、樊奇杭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孟军、吴川江、李仕军、张茂才为骨干成员,以付仕培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樊奇杭给组织成员每月发放2000~5000元不等的工资,提供毒品供组织成员吸食,出资为组织成员租房,并形成“要听大哥话”、要有两部手机(其中一部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时联络,并统一定期更换电话号码)等组织纪律,加强对组织成员的领导和控制。

  检方指控,龚刚模、樊奇杭为壮大实力,通过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了15支枪支,子弹500余发,以武装该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其中,有3支制式冲锋枪,有著名的“勃朗宁”手枪,还有手榴弹、猎枪等。

  检方还指控,为壮大组织经济实力,2005年以来,龚刚模、樊奇杭组织采取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及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先后向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1.64亿元人民币,获取高额利息近4400万元。

  龚刚模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检方指控,2005年以来,龚刚模在重庆市高新区劲力大酒店开设“保利夜总会”。2006年下半年,樊奇杭带领张孟军、杨波等人开始为龚刚模“看场子(记者注:指用暴力维护秩序)”。

  2009年4月,龚刚模给予樊奇杭“保利夜总会”40%的股份。

  庭审中,龚刚模表示,“保利夜总会”的工商登记情况是,唐筱和保利公司各占90%、10%的股份,但实际股东是叶某、邹某、唐某和自己四人,这些并没有在工商档案中显示。

  他说,因为“要接触太复杂的人员、没钱赚,客人之间发生了命案”等原因,导致自己“不想搞了”,想脱离这个夜总会。2009年3月,便把自己的股份送给了唐筱。从法律意义上说,樊奇杭得到“保利夜总会”40%的股份时,自己已不是股东了。

  检方还指控,2005年以来,龚刚模为使夜总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免于被查处,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龚刚模曾4次以过年为由,分别向时任重庆市治安总队第八支队支队长的罗定江(另案处理)、时任重庆市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的陈涛(另案处理)行贿,每人受贿人民币5万元、美元1000元。

  龚曾6次以过年为由,向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3.5万元、美元1000元。

  本报重庆1月5日电 昨日,参加旁听的市民代表排队进入法院。新华社 图

  龚刚模当庭“索功”:是我检举了李庄(图)

  龚刚模称自己主动检举前辩护律师李庄造假一事“属实”,并当庭强调,自己的这一行为应该被法庭认定为“立功”表现。

  东方早报记者 于松

  昨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庭审中,“1号”被告人龚刚模承认了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并当庭要求将自己检举“造假”律师李庄的行为记为“立功”。不过,“2号”被告人樊奇杭称在审讯时受到了“非人待遇”,当庭翻供。

  龚刚模、樊奇杭涉黑团伙被称为“杀人生产队”,据起诉书指控,该团伙涉及4条命案,拥有15支枪(3支冲锋枪),子弹500余发,手榴弹1枚。其中,龚刚模被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非法经营9项罪名。

  “1号”龚刚模自辩:

  没有遭受警方刑讯逼供

  昨日上午,第一公诉人戴萍用时一个小时宣读了起诉书。11时05分,庭审进入到法庭调查阶段。

  在庭审中,“1号”被告人龚刚模承认了自己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不过,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等罪行进行了辩解,并明确表示这些指控“不属实”。

  因李庄“律师造假门”事件,在此次审理中,龚刚模是否遭遇了警方的刑讯逼供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当戴萍向龚刚模询问“你在公安机关的笔录是否属实”时,龚刚模大声回答:“属实。”此后,他在自辩中也没有表示自己遭受了警方的刑讯逼供。

  在法庭调查阶段,龚刚模称自己主动检举前辩护律师李庄造假一事“属实”,并当庭强调,自己的这一行为应该被法庭认定为“立功”表现。“我犯了的罪,我承认了,还检举了自己的前辩护律师李庄。”龚刚模说。

  龚刚模承认了自己曾拥有“保利夜总会”40%的股份。在李庄“造假案”中,李庄对此持有异议,认为龚刚模并未拥有“保利夜总会”40%的股份。龚刚模表示2009年3月他将该股份全部送给了保利俱乐部的经理唐筱(口头协议),而非起诉书指控的樊奇杭。据庭审消息,唐筱目前在逃。

  “2号” 樊奇杭翻供:

  遭受公安机关“非人待遇”

  “2号”被告人樊奇杭昨日则当庭否认了公诉人的所有指控,大声说:“以上罪名均不属实。”

  樊奇杭说,他在公安机关审讯时被打过,遭遇了“非人待遇”,并说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达,因为“为了配合警方才那么说的”、“不这么说,就会被(警方)打”。

  樊奇杭在庭审中还连续使用了一串词组来形容自己在公安机关遭遇的“非人待遇”:度日如年、身心交瘁、身体备受折磨。最后,樊奇杭说他身上有伤,并想当庭展示。不过,审判长表示,可在休庭后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情况说明。

  对于樊奇杭的翻供,公诉人戴萍当即表示,将在举证阶段质证辩明。

  在昨日的庭审中,“骨干成员”张孟军则对主使杀害“爱丁堡”枪杀命案中的李明航(本案死者)的罪责全部“死扛”,认为李明航冒犯了自己的朋友龚刚模,心里不安逸,就找人跟踪、杀害了他,强调这件事情与他的“大哥”龚刚模、樊奇杭“无关”;同案的另一被告人李仕军也针对自己的部分指控予以翻供,认为自己曾“受到精神打击”。

  早报记者从法院获悉,预计该案庭审将持续7天时间。东方早报